【聚焦】出國黨哭暈在廁所,回國給親友帶禮物,也要繳稅了,罰款最高50萬
明年1月1日新的《電商法》將要出台,很多代購要「涼涼」。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了,相關的報道我們之前也寫過,詳情請見
【聚焦】代購要涼?最高罰款200萬?「代購法」到底有多嚴格
但最近,一篇官方的頭條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迅速地上了熱搜。
回國前給親戚掃貨,這已經成了海外黨回國的定律了。就算親戚不說,自己也會適當買一些,當做禮物。每次到了期末,大家都會大包小包準備回國。。。
而這篇勁爆的文章,一下子把我們都拍懵了,那我今年回國還帶不帶呀,被罰款了我找誰說理去呀!
「十萬火急
到底還能不能幫親朋好友帶禮物?」
小編說了明顯不算,我們來看看文章里說了些啥吧!
這個95後女生小梅除了年紀比小編小了點,留學的地方不一樣之外,似乎就是小編本體了。
作為本體,小編來給大家解讀一下,文章除了在強調《電商法》之外:
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50萬元不等的罰款。
還有就是另一個概念「經營活動」,似乎一切都沒有被量化,屬不屬於經營活動都要看海關工作人員的人為估計:「盈利數額,活動次數,時間長短等等」
也就是說,一旦海關認定你達到「經營活動」的標準了,就算你是買來自己用。
不交稅也要罰款最高
50萬
!相反,如果沒有達到「經營活動」標準,就算你轉手賣掉了。
也不算違法!
那麼問題來了,
「經營活動」到底有沒有標準呢?
根據小編搜集的資料來看,以下四點應該就是界限了!
01
境外獲取總值在5000人民幣以上
境外獲取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超額部分將被海關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5000塊,連個好點的包包都買不成。
那麼有些小夥伴可能要說了,我下了飛機在免稅店買唄,我真聰明。然而,官方更聰明。
非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仍予以免稅放行。
加上免稅店買的東西超過8000塊的,不交稅就等著交罰款吧!
還想奢侈品包包,
化妝品護膚品買買買?
02
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幣以上
有人說:
Too young Too simple,這一條針對中國旅客的條款,已經是非常極其的仁慈了,
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對於長期定居在國外的華人華僑,都屬於「非居民」。如果你長期定居了,那麼恭喜你,你連8000塊的額度都沒有啦!
03
有大量重複和未開封商品
那麼我就不買大件咯,送點面膜護手霜,唇膏化妝品,不超過2000塊不就行了么。
這條告訴我們,「還是0分!」
如果有大量重複和未開封的商品,仍極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為「經營活動」。
除非你能解釋這些我都是合理自用的!
我臉大,面膜一次要貼2片!
不然就乖乖繳稅吧。
04
必徵稅產品
除了上述3條講道理的規則,
以下這些產品,你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繳稅,否則
罰款!
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具、燈具和餐料。
看了這麼多條是不是覺得好亂,沒事我們參見一下實踐就都懂了。
9月28日,上海浦東機場,「血洗」代購現場。
你們感受一下:
一班航班查了100多個代購
排隊等待交稅...
看看這被稅的單子
在開箱過程中,一名男子突然「撲通」當場跪了。因為他帶了178萬的貨,情節過於嚴重,進了緝私局。
面膜一片一片的查
海關開箱的場景是這樣的
還有直接上日上免稅店抓人的
結語:新官上任3把火,新法頒發火也不小,對於新出台的法律,人們的不適應導致陣痛期是正常的,就要看相關部門之後相關的調整和落實了。那麼你對於新的法規如何看待?
PS:以下為中國官方入境解釋,仔細閱讀可避難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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