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孝順父母,有3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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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儒風君原創
1、早上出去買菜,聽見幾位奶奶在菜攤旁聊了起來:
「孩子工作忙,我一個老人家,只能給家裡乾乾家務、帶帶孫子。等以後干不動了,我就自己去養老院,不給孩子增加負擔。」
「我現在也是趁還有氣力,多給孩子幫幫忙。家裡面安頓好了,孩子在外工作也放心。」
「你們還能和孩子一起住呢?現在年輕人都喜歡自由,喜歡私人空間。除了帶孫子,我可不敢上兒子家裡打擾他們的生活。」
「可不是嘛!要是兒媳婦對我們有意見,兒子在中間也為難。」
「但誰又想去養老院呢?和家人待在一起才溫暖。我們也沒什麼要求,每天能看見孩子,能給他們幫得上忙,減輕他們的負擔,就心滿意足了。」
奶奶們很快就把話題轉移到小區的八卦消息上,她們不願意也不敢多想以後的生活。
父母一輩子都在為孩子付出無私的愛。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母親痛疼難耐,生活難以自理,生理上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父親忙前忙後,伺候妻子,也沒日沒夜地照顧孩子。
喜得幼子,父母又奔波在掙錢養家的路上。錢,花在房子上,花在孩子的教育學習上,花在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開支上。寧願自己啃饅頭,也得讓孩子吃上肉。
孩子長大了,父母先是掙錢為孩子攢出一套婚房,而後又幫忙照顧孫子孫女。
父母的一生,至少有一半的時間、心力都奉獻在孩子身上。老了,他們仍無私地為孩子著想,擔憂著他們的事業,也擔心自己是否影響孩子的生活。
有時候,電話拿起來,又放下了。生怕一通電話打擾了正在工作的孩子。
父母並不苛求孩子的報答與感恩,但孩子又如何能忘卻父母的種種付出呢?
春秋的時候,子游問孔子:「什麼是孝?」孔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大意是,現在所謂的孝順,只是能贍養父母而已。像犬馬這些動物,它們也能養活它們的父母。人子不尊敬父母,那他和禽獸又有何區別呢?
1、孝順的第一條原則:贍養父母
雖然《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但贍養父母,就是寄送贍養費嗎?
養,首先要關心父母。即使是養貓養狗,我們都會關注它們的健康狀態,關心它們的情緒。對於父母,我們更應當關心他們的身體、心理以及生活,就好像小的時候,父母關心我們一樣。
對父母有所了解,才能為他們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讓他們身心舒適。有時候,父母喜歡幹活,幫忙打理家務能讓自己安心、愉悅。倘若孩子不了解父母的想法,僅僅是出於擔心父母勞累而不讓他們幫忙家務,反而會影響父母的心情。
對父母有所了解,才能理解父母心理上的鬱結,能針對性地化解誤會。不然,心頭不快,終日心事重重,父母的身體也會因此變差。
贍養父母,要養身,更要養心。
2、孝順的第二條原則:尊敬父母
無私與寬容,讓父母承受了我們無數的抱怨。
當我們尊敬陌生人,甚至把笑臉都朝向陌生人的時候,最親密、最愛我們的人卻遭受著傷害。因為他們知道,孩子生活和工作上不順,有氣得撒,彆氣壞了身子,也別抑鬱壞了。
愛,容忍了任性,但任性不能得寸進尺。《禮記》說:「以怨報德,則刑戮之民也」,大意是,用怨恨報答恩情的人,是無法被教育的小人。孔子說:「以直報怨,以德報德」,父母愛我們,寬容我們,那我們也應當愛父母,尊敬父母。哪怕拿出對待陌生人萬分之一的尊敬,也能讓父母感到一絲慰藉。
尊敬父母,還要尊重他們的選擇、自由和人格。
父母,也是夫妻,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人際關係。
一味地講究孝順,整日供養著父母,有時也會讓父母感到不適。正如我買菜時碰到的奶奶一樣,她們願意和同齡人一起分享八卦、分享心事,和她們一起遊玩、一起跳舞。
生活,是一個個世界。在不同的世界裡,自己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釋放不同的情緒,獲得不同的心理狀態。不要讓「孝順」把父母多樣的生活變成單一的世界。
3、孝順的第三條原則:懂得勸諫父母
孔子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大意是,事奉父母的時候,父母若有不對的地方,要及時勸諫。倘若父母不聽從,自己也要保持尊敬的心態,不抵牾父母的意願,心裡頭也不能怨恨父母。
隨著年齡的推移,信息不對稱、心理上的執著以及對自己和孩子身體的擔憂,都會讓父母作出不合理的行為。比如教育孫輩的理念不合,對家人的期望和要求有失偏頗等等。
更嚴重的,譬如相信某些養生節目,購買大量綠豆來排毒;譬如相信某些「孝順」的陌生人,購買大量的保健品;譬如相信某些「活佛」「高僧」,供養他們獲取開光的機會等等。
老人被騙的案例,數不勝數。騙子團伙更是針對老人最為薄弱的心理環節,策划了一系列的詐騙方案。如果孩子與父母能建立起良好的交流渠道,父母願意告訴孩子他們最近想要購買什麼,那麼孩子多半能及時發現詐騙問題,並且有效地勸諫父母。
騙子團伙看重的,一是某些父母與孩子缺乏交流,他們不會和孩子分享自己的想法;
二是即使父母跟孩子說了他們要購買的產品,長期不良的交流環境不僅會讓孩子的勸阻變得無效,而且還會激發父母的逆反和固執心理,更堅定地去購買那些產品;
三是正因為父母與孩子關係不佳,那些佯裝能聽得進父母嘮叨的人員才能趁虛而入。
歸根到底,勸諫父母的前提是我們能理解父母的心意,並且通過適當的表達來說服父母。
勸諫,不是命令。父母不是兩三歲的小孩,他們有自己的經歷,能做出理性的思考和判斷。有時候,和顏悅色的討論,要比義正辭嚴的斥責有效得多。
敢於勸諫,不當受氣的小輩;懂得如何勸諫,也不讓父母受氣。
好的交流,能讓人事半功倍。
※古訓:嘴是別人的,路是自己的
※老話20句:十分聰明用七分,留下三分傳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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