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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兩年,攢夠失望了,也就不會再愛了;死心了,也就學會放手了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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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到底是什麼?每個人在分手後或離婚後都會不由自主去思考這個問題,總是在懷疑與確定之間糾結,想到曾經的美好,覺得那是愛,但是一想到最後的分手或離婚,又認為那不是愛。一邊想著愛應該是怎樣,一邊又否定那可能只是自己一廂情願。

很多人在分手或離婚後一直這樣糾結,導致自己一直無法放手,雖然感覺很痛苦,但好像自己被痛苦綁架了一樣,怎麼都放不掉。

而那些糾結到最後不願意再糾結的人,也就不願意去糾結了,因為想得多了,也就慢慢釋然了,想讓自己放手了。

每個人都有一個積攢失望的過程,一旦感情不順,你總會有這樣的經歷。就像下面這個離婚女人一樣,一開始也是糾結來糾結去,可是最後對男人失望透頂了,死心了,也就不想再愛了,想放手了。


離婚,只是想讓男人回到我身邊!

小木從一開始遇到阿標,到後來慢慢喜歡他,慢慢愛上他,用了一年時間。在這一年時間裡,阿標一直陪在她身邊。他的追求和堅持,讓小木認定了這個人,覺得他是個可以託付終生的人,是個可以攜手走一生的人。

小木是個對自己以及對人生很有規劃很負責任的人,在戀愛時,她就經常跟阿標闡述自己對於未來的規劃,想著結婚後做點什麼生意,讓生活自由一點,讓賺錢自由一點。

她總是會阿標,「你會跟我一起打拚賺錢,一起生活一輩子嗎?」

阿標總是說她這個問題很傻,「我們都戀愛了,以後還要結婚,我只有你,不跟你一起打拚一起生活,難道你希望我跟別人一起打拚一起生活嗎?」

他這樣說雖然也是個答案,但卻不是一個肯定的答案。不過,小木沒有追究那麼多,她覺得既然阿標敢那麼說,那就一定能做到,因為他們是真心相愛的。

戀愛的過程中,他們倒是沒遇到什麼問題。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沒有婚姻的那種壓力,兩個人都很自由,對賺錢雖然有規劃,但是沒有太嚴苛的概念。

後來結婚之後,小木覺得不能再那麼懶散了,應該好好執行他們對未來的規划了,不然再那麼懶散下去,慢慢年紀大了,要是過得不好就真的再也好不了了。

可是,真正為婚姻付出的時候,她很明顯地認識到阿標沒有做到他之前的許諾。他給小木的感覺就是,他之前之所以那麼信誓旦旦許下承諾,就是為了騙她結婚。結了婚之後就把之前的承諾丟到九霄雲外,再也不算數了。

每次小木跟他聊規劃的時候,他都會敷衍。小木當然不想要敷衍的答案,後來不爽多說了兩句,阿標就煩了,說,「何必要那麼爭強好勝呢?日子還長著呢?順其自然不好嗎?」

小木告訴他,「順其自然是好,但是要在兩個人一起努力的情況下順其自然才叫好,如果兩個人得過且過,那不叫順其自然,那是聽天由命。我不想要聽天由命,我希望你能遵守當初的諾言,跟我一起打拚。」

小木的語氣都有點嚴格了,可阿標還是不當回事,一直在混日子。他的這種狀態,和小木內心所需要的是完全衝突的。漸漸地,她就在阿標身上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來了,覺得一輩子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只會苦一輩子。

後來對阿標越來越失望,兩個人爭吵也越來越多,小木受不了了,就跟他離婚了。

因為失望而離婚,這對小木來說很難接受。她忍不住去回想之前兩個人戀愛的時候,覺得阿標如果是那樣的狀態,他們在一起肯定會很幸福,為什麼他不能一如既往地堅持呢?

也就是因為想到了從前,所以她心裡又燃起對阿標的希望,她覺得,如果阿標真的愛她,一定會通過離婚這件事有所反思,一定會來找她復婚。所以,她自欺欺人地把離婚定義為:「想讓男人回到我身邊!」


攢夠失望了,也就不會再愛了!

正因為小木給離婚重新定義了一下,導致她在離婚後一直等阿標找她復婚。

她想的很多,覺得自己不能去找阿標復婚,她覺得如果自己去找他,那他還是原來那個老樣子,復婚也就沒什麼意義了。她覺得只有阿標幡然醒悟來找她復婚,他才會認識到她的重要性,認識到應該和她一起打拚。

可悲的是,她等了兩年,一無所獲。阿標別說來找她復婚了,甚至都沒有聯繫過她。這讓她很失望,覺得阿標根本就沒把她放在心上,似乎是離了婚之後立馬將她忘記了。

兩年時間裡,她每天都在期待,但每天都會失望。積攢了兩年的失望,她終於認識到自己這兩年來一直在自作多情。直到這時候,她才真正想到對自己負責,自言自語說了一句,「我不想再等你找我復婚,我想放手了!」

沒有人回應她,她說這句話,只是在向過去道別,跟「再見」的意思一樣。

後來她跟我提起她的故事時,說,「離婚兩年,攢夠失望了,也就不會再愛了;死心了,也就學會放手了!這種覺悟,沒有經歷過的人是不會理解的。希望在一天天破碎,每天和失望相伴,那樣的日子,過了兩年,真的很不好受。雖然現在回頭去想覺得沒必要,但是這樣也好,至少我攢夠了失望,死心了,也就不會再留戀了。」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人們在對待感情時,總會有一種想當然的心理,就是:不願意失去,不接受失去。其實,如果沒有這種心理作祟,失去了也就失去了,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正是因為有這種不接受失去的心理,讓很多人在分手或離婚後還對那個已經離開的人抱有幻想,有時候去想如果當初不怎樣就好了,有時候去想以後或許還有希望。

對每個人來說都一樣,如果你在分手或離婚後一直活在「如果」「可能」「或許」這些不確定的思緒當中,那你就逃不過「為情所困」的折磨。已經確定的東西你不去在意,偏偏去在意那些不確定的東西,這本身就是自尋煩惱。

已經分手了,已經離婚了,對方已經不愛你了,你已經對他失望了,這些都是已經確定的事實,你應該關注的是這些,應該接受的也是這些。你只有接受了這些確定的東西,你才能冷靜地認識到自己接下來應該怎麼做。人在這種情況下,是應該「自私」一點的,多關注自己,多關注自己內心的感受,多想想自己以後該怎樣,從自身出發去考慮,你才能更快地放手。

小木等了阿標兩年,說這樣也好,至少自己攢夠了失望。這雖然是一種辦法,但其實沒必要這樣。已經離開的人,已經沒必要存在的感情,你不需要非得等到攢夠失望了才放手,因為那樣是無奈之下的放手。感情斷了,不存在了,你就已經應該放手了。能夠做到主動,果斷放手,讓自己有這種魄力,會比你攢夠了失望再放手更好。(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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