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女人的處境:娘家回不去,婆家不能去,只剩下了「自己」
管叔說
離婚女人,不要在離婚的陰影里生活太久,要早點走出來。你未來的幸福,掌握在你自己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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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回不去,婆家不能去,只剩下「自己」。
這是王玲現在的處境。她離婚了,離婚3個月了。這三個月,她在出租屋裡度過了多數的時光。她不想出門,一開始連飯都不想吃。後來實在餓得不行了,就出去買了些吃的回家。她不願意接受自己離婚的這個現實。
可,不接受又能怎麼樣呢?這三個月,基本上就是她一個人度過。沒有白天和黑夜,腦海里想的事太多太多。有2個好友來看過她,都勸過她要學會接受,要重新振作起來。
朋友阿麗說:「不就是離婚了嗎?有什麼大不了,女人離開男人照樣過得好。」
王玲心裡也贊同這個觀點,但怎麼就提不起動力。她想破罐子破摔,不想做任何事。
父母不理解她為什麼要離婚,解釋再多他們也不聽。所以,娘家是回不去了。她想去看望兒子,可婆家的人太凶了,不讓她去,所以婆家不能去。最後只剩下了「自己」。
沒辦法,誰叫她沒有什麼能耐。離婚的時候只能是任人宰割,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拿不到。她現在後悔自己為什麼不努力。可一切都晚了。
離婚後,傷心是在所難免的。王玲之所以會離婚,是因為她和老公發生了很多的矛盾,和婆婆也發生了矛盾。婆家人比較強勢,他們想讓王玲離職照顧家,可她不同意。老公就生氣了,說:「你一個月就那麼點錢,讓你照顧家有什麼不對?」
其實不是王玲非得要去掙錢,而是她早就知道老公有了別的女人。她知道了卻不敢說。可她的老公則認為自己的妻子不懂事。原本王玲是打算掙夠了足夠的錢,到時候提出離婚,就可以帶走孩子。
可她想得太簡單了,婆家怎麼會讓她帶走孩子呢?那是他們家的寶貝啊。再說,王玲的確能力有限,給不了兒子更好的生活。所以,留下孩子其實是對孩子好。
但這樣一來,以後就不能見孩子了。雖然自己是有探視權,但婆家人太凶,說的話太傷人。她害怕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果斷放棄了。這也是一個無奈的決定。
可也沒有其他辦法啊。對於她父母來說,認為自己的女兒離婚了,是一件丟人的事。直接告訴她不要回去了。
或許很多離婚的女人,都和王玲差不多吧,都是這樣的處境吧。
娘家回不去,婆家不能去,只剩下「自己」。這以後的路還有很長,
王玲心裡也清楚。這三個月都過去了,這日子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了。
畢竟這以後的路還有很長。遇到一個渣男,遇到一個不好的家庭。算是自己倒霉吧。婚姻也有試錯的時候。既然現在已經離婚離開了那個地方。就不要再去想了。
其實,想也是徒勞的。
對於離婚的女人而言,你可以傷心一段時間,但不要一直傷心難過下去。
你要振作,要為自己的以後做打算。雖然婆家會阻攔你看孩子,雖然娘家不讓你回,雖然你只剩下自己了。但也要努力,要走出離婚的陰影。告訴自己,明天會更好。
是啊,有什麼大不了呢?離婚了就離婚了。這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離婚,不是人生的失敗,這以後還有更多的精彩等著你去發現。
很多女人離婚後就一蹶不振,很是頹廢。這樣是不好的。要對自己負責,不要讓別人看你的笑話。就要努力讓自己過得好,讓那些看你笑話的人閉嘴。
只有你自己過得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其他的事。到時候娘家,曾經的婆家,才會對你刮目相看。
記住:
離婚女人,不要在離婚的陰影里生活太久,要早點走出來。你未來的幸福,掌握在你自己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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