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崇拜的一位「英雄」,其寒酸程度難以想像,至今墓前祭拜不斷
紹興十年,完顏兀朮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於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趙構、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岳飛班師。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入獄。之後,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
那麼,岳飛為什麼會被後世人稱為是「忠臣良將」的典範?這裡,我們且先來看看這位將軍生前衣食住行的這些雜事:
首先,岳家人均穿著粗布麻衣,某次岳飛的老婆李氏穿了一件做工精美的綢子衣服,岳飛便呵斥道:「皇后與後宮嬪妃們還在北方異族的土地上過著貧寒的日子(靖康時期被金國人擄走),既然你與我生活在一起,就別再穿這麼奢侈的衣衫了。」
從這以後,李氏再也沒穿過精美的衣服,岳家人紛紛引以為戒。
其次,岳飛日常飲食十分樸素,甚至,到了寒酸的地步。平日在軍隊中的岳飛飲食標準不高,到了部隊軍餉不足時,甚至與軍銜最低的士兵共同吃飯。某次地方官接待岳飛,飯桌上端來一盆被稱為「酸餡」的麵食(與如今的包子類似)。
這種食物在富人家裡十分尋常,根本不足為奇,可岳飛卻對此讚不絕口:「世界上居然還有這麼好吃的東西。」說完還帶了一些回去與家人分享。還有一次,留部將郝晸進餐,碰巧一個葷菜也沒有,赦晸進送一些,岳飛嘗後,把剩下的當作了「晚食」。
至於住所,岳飛的家宅簡直到了「寒酸」的地步,宋高宗曾要替岳飛在杭州修建一套大宅,可岳飛卻義正言辭的拒絕了,大義凜然的說道:「北方的強盜還沒消滅,臣哪能現在安家?」就這樣,岳飛平日里大多數時間都在軍營中住著簡陋的帳篷。
南宋時期的官員大多在任期賺的盆滿缽滿,例如:張俊為了防止別人覬覦家財,將銀子全部熔了鑄成一千兩一個的大球,就算是賊人來了也沒辦法搬走,還美其名曰為「沒奈何」。據說,張俊家中裝滿了這種「沒奈何」,在其告老還鄉後每年還有六十萬擔米的額外收入,堪稱富得「令人髮指」。
反觀岳飛,在他被奸人所害,朝廷派人抄家時,將整個兒岳家翻了個底朝天,也只翻出三千貫銀錢,其中還算上了幾千匹粗麻布,很明顯這些麻布是用于軍隊的。三千貫是什麼概念?合當時兩千兩銀,除去幾千匹粗麻布外,岳飛的家底更是寒酸。
按理說,岳飛打仗時連連得勝,軍餉必定十分豐厚,朝廷的封賞也十分充足,可岳飛從來不從犒賞中拿一分錢,全部用來犒勞士兵兄弟。某次在下發犒賞的過程中,岳飛手下一部將從中剋扣,貪污了一筆,被岳飛得知後當眾斬首,以儆效尤。
剛才我們也提到了,岳飛除了對自己很嚴格外,對家人也十分苛刻。
岳飛的孩子每天在讀書之餘,必須前往田間參與勞作。岳家人除非逢年過節否則禁止喝酒。按照宋朝的管理,官員的子女可享受做官待遇,父親官階越高子女官階越高,可岳飛從來不佔朝廷的便宜,倡導兒子們自力更生,僅破例一次還是替老上級張所的兒子某個差事。
岳飛在作戰期間屢立奇功,卻多次隱而不報,張俊對此評價道:「岳侯爺拒絕榮耀到了這種地步,雖說十分清廉,但這種做法卻談不上公正。」岳飛對答道:「怎麼能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呢?」又說道:「先對自己公正才可以對其他人公正,先管理好自己才可管理他人。」
岳飛的第一個老婆劉氏,在兵荒馬亂中拋下岳母與孩子,改嫁給韓世忠麾下一個小軍官,岳飛聽說這件事後並未怪罪前妻,反而託人送給劉氏五百貫銀錢,這才給自己找了第二個老婆李氏。並且,岳將軍的一生並未納妾,這在南宋所有將軍中唯此一例。
除了堅持「一夫一妻」制外,岳飛從來不去青樓尋歡作樂。曾有同僚花大價錢買了一戶人家的女兒送給岳飛,岳飛潔身自好,躲在屏風後詢問道:「我岳家人平日里吃的是粗茶淡飯,穿的是粗布麻衣,娘子你倘若能夠跟著我一起受苦,那麼,便留下來吧,如果不能的話,我也沒辦法留下你。」
那名大戶人家的小姐聽岳飛這般道來後嘲笑不已,顯然很不情願,岳飛便將這名女子送回家中。
岳飛還是個十分孝順的人,在母親生病時陪伴在床榻前寸步不離,親自伺候母親,每碗湯藥都要親自嘗過溫涼後餵給母親。母親病逝後,岳飛光著腳扶著母親的棺材千里送葬。岳飛覺得,精忠報國的前提就是在家中孝敬雙親,倘若不能做到這點,和談忠君愛國?
俗話說,大丈夫不拘小節,但是,岳鵬舉卻為我們詮釋了: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從這些細節就足以管中窺豹,岳飛是何等忠良。岳飛被害後,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
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趙昚即位,岳飛冤獄終於平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乃將岳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湖北轉運司立廟牒》:「去世已三十年,遺風餘烈,邦人不忘,繪其相而祀者,十室而九。」
參考資料:
『《鄂國金佗稡編》、《專題:岳飛不是「民族英雄」嗎?》、《湖北轉運司立廟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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