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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少校跑3000米後昏倒成植物人 家屬索賠578萬敗訴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台灣地區空軍作戰指揮部北區作戰管制中心黃姓少校,3年前值大夜班後,下午在營區跑3000米,到達終點後過勞倒地,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急救後成為永久植物人;他的父親以監護人身分提告請求台當局賠償2700萬(新台幣 約合578萬人民幣 觀察者網注),台北地院認定無法完全排除是自身因素所致,軍方也未延誤送醫,判黃敗訴,台軍空軍司令部免賠。仍可上訴。

據台媒11月5日報道,台北地院判決指出,案發時39歲的黃姓少校,2015年10月26日輪值夜班勤務,值勤到隔天7時,27日下午4時營區進行3000米跑步訓練,黃抵達終點後,在緩和散步時突然倒地不起,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營區救護車將他送到三總松山分院,再轉至三軍總醫院急救,雖救回一命,但仍成了植物人。

黃父主張,軍方未給兒子充分休息就進行體能測驗,導致兒子過勞倒地,軍方在現場也耽擱救援時間,救護車上沒有心臟電擊器,護送人員只能使用心肺復甦術,一開始也不直接送三總,以致他兒子缺氧超過15分鐘,造成腦部病變,應負賠償之責,雖然目前住院、醫療都是軍方在支應,但兒子將在2022年退伍,因此有必要請求台軍方賠償,他求償勞動力減損、醫療看護費等共2700萬。

空軍司令部答辯,黃少校下勤後補休至下午4點,測驗時已相隔9小時,應當已獲充分休息,黃姓少校若自覺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反映或自行中止訓練,但他仍跑完全程,顯已自我評估過可勝任;黃昏倒後,待命的醫務人員在救護車上用CPR、AED電擊器相救,並無延誤,軍方已善盡注意義務。

法官調查,空管中心「3組2班」執勤制度的規定,夜班的體能訓練是在傍晚4點進行,當天的中暑危險係數也在安全範圍,且當天是季測,除了白天值勤人員,其他所有人都應參加;測驗前,施測人員有宣達若過程中不適,可以立即終止,不會被處罰,黃少校當時沒說不舒服,帶場同僚也說事前看不出有異狀。

法官因此認定,軍方勤務訓練安排、事後救護沒有過失,黃姓少校跑步時也無異常,診斷其病因是急性心肌梗塞、缺氧性腦病變、高膽固醇,而跑步是有一定風險的激烈運動,造成昏厥成為植物人的原因並非單一,難以完全排除是因自身因素而造成,不能只因軍方舉辦例行跑步測驗就認定軍方有過失,因此判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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