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無法擺脫惡業,也要有慚愧之心
智慧生活
如果一個人大肆享用通過欺騙等惡劣手段得來的衣食錢財,而且沒有一點慚愧之心,身神、肩神都會遠離他。
無論我們是做生意還是與人交往,都要實實在在,不能使用欺騙狡詐的手段。做生意若是通過合理的途徑,如理如法地做也不會造業。否則,正如華智仁波切在《前行引導文》里講的,做生意也具備了十種惡業。
若採用欺騙的手段,既傷害了別人,又結上了惡緣,將來肯定是要感受惡果的。也許當時得到了一些利益,但因果是不虛的,早晚都會感受惡果。那時才如夢方醒也無濟於事,業力現前的時候,誰也擋不住。
所以,一個智者種因的時候,一定要謹慎。結善緣種善根,將來才會享受善果。若是你跟眾生結惡緣,自己也就同時種下了惡因,最後是要遭受惡果的。佛在經中講,業力現前的時候就像洪水一樣,誰都擋不住。所以在為人處世的過程中,一定要謹慎,要如理如法。
通過殺生或者其它一些下等的行為獲取的利益,就像毒藥一樣,是不可以享用的。這些暫時的利益都是不清凈的,即使再美好,再誘人,也不能享用,不能以這些活命。這些也不用說得太詳細,大家心裡都明白。
與其通過這些生活,還不如到街上去要飯。一說當乞丐,很多人都覺得難以接受。其實,通過這種方式活命也沒有什麼,對方願意給就給,不願意給就不給。以這樣的方式活命,雖不能說不造一點業,但也不可能造嚴重的惡業。
有些人造業是身不由己,這也是自己前世的業力,但如果有一點慚愧之心,「我不應該這樣做,我不應該這樣活,但是暫時無法擺脫這種緣分、這種業力……」如果自己有慚愧之心,慢慢也能夠通過懺悔遠離這些惡緣,就不會再繼續造惡業了。
可是,有些人根本沒有慚愧之心,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是這樣,認為吃喝嫖賭、坑蒙拐騙是本事,還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很了不起。這種人就會被護法神拋棄,如同像屍體一樣,一切都是不吉祥的。
如果自己做人非常地道,人格完美,護法神不但不會傷害你,還會保護你。
——摘自達真堪布《二規教言論》講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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