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嘉玲:不講道理,是夫妻相處最高境界
之前,劉嘉玲在節目中數落梁朝偉,每次在外面只會扮慘。
並且說,她很同意張愛玲的一句話:「結婚之後,誰不講道理,誰佔上風!」
並控訴:「我們家那個,不講道理,已經到了最高境界了——他連話都不講!他就拿一雙很憂鬱的眼睛看著你,直到你煮碗面給他!」
這段話,劉嘉玲看似在吐槽梁朝偉的不講道理,其實是在變相的秀恩愛,宣誓主權。
一句話點破婚姻的真相,夫妻最高境界就是不講道理。
上周和女兒一起看電影《找到你》,我淚流滿面,她一臉困惑地問我,為什麼?
我說,生活需要經歷過的人才能懂。
她的世界就像她的眼睛一樣黑白分明,不是對就是錯,不是好就是壞。
簡單純粹,卻也懵懵懂懂,有些道理只有體驗過才真正懂得,它的對錯沒有想像得那麼重要。
姚晨飾演的律師李捷,第一次百口莫辯的感覺是在派出所體驗的。女兒被保姆帶走,她報警,趕到的家人和同事都不相信她說的話,他們都只相信自己的判斷。
她第一次知道,有些話聽起來很清楚,有些道理講起來很明白,卻不一定被理解。
真是荒唐。
同一個世界,同一種語言,那麼親,那麼近,卻偏偏互相不理解。
作為律師,李捷一向精明幹練,無論工作還是生活她都理智清醒,做起事來有理有據有節,保持著好像永遠正確的姿態。
她認為,律師的職業操守是幫委託人打贏官司,就會用盡一切手段達到目的;丈夫對家庭生活不滿,她就離婚成全,方向清晰,行事果斷,絲毫不拖泥帶水。
所以,在面對被拋棄的全職媽媽時,她理直氣壯地說:「我現在這麼努力,就是為了有一天不會像你一樣被動。」在處理家庭問題時,一副公事公辦的決絕,不留餘地。
她的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似乎也沒有做錯什麼。
但,並沒有帶給她快樂和幸福。
也許,不是有道理,我們就可以得到幸福;不是做得對,我們就可以生活得快樂。
道理本身有一種距離感,讓我們近在咫尺,卻像遠隔天邊,遙遠而冰冷。
況且你的道理,有時只是對別人的不理解,只滿足了自己。
當我們覺得自己有道理的時候,才會毫無忌憚、沒有負擔地指責別人。
? 媽媽責問孩子:「為什麼不聽話?為什麼不好好學習?為什麼那麼不小心?」
? 丈夫責怪妻子:「連個孩子都看不好,整天都幹什麼去了?」
? 妻子責備丈夫:「我為這個家付出這麼多,為什麼就不能理解我?不能多陪陪我?」
? 員工抱怨領導:「頭兒太沒眼光了,我這麼優秀,竟然看不到。」
? 上司不滿意員工:「眼高手低,好高騖遠,不踏實。」
其實,很多矛盾和衝突都源於我們堅信自己是有道理的一方,我們對的。
我對,意味著別人錯,這種認定本身就是一種局限。
執著於道理,媽媽就看不到孩子的內心需求;丈夫很難體會妻子的不易;妻子也很難理解丈夫的壓力;員工很難看懂領導的用心;上司也很難全面了解下屬。
是的,你所堅守的道理,對別人來說可能更多的是委屈和不公平。
我的閨蜜同同跟媽媽一直關係不好,兩人一說話就吵架。原因很簡單,用她的話來說,是媽媽太固執,想掙錢自己又缺乏判斷力,她一勸兩人就吵。媽媽呢,覺得孩子不明白自己的苦,不受待見,心裡特難受。
兩人都認為自己很有道理,所以,誰也不肯妥協,一步不讓。
後來,同同在生孩子期間爆發了抑鬱,精神狀態非常不好,整天哭。媽媽看著女兒這樣,心疼又沒辦法,一下老了好幾歲。這個期間,兩人的矛盾也達到了頂點,一張嘴就能吵起來。
她們的情況我比較了解,事實上,同同是擔心媽媽受騙,影響以後的生活。媽媽呢,一直覺得對女兒有欠疚,就想用金錢來彌補。
兩個人困於自己所堅持的道理,眼裡只有對方的百般不是,唯獨看不到對方真實的愛。
有時候,我們的不快樂、不幸福恰恰是我們太有道理,太對了。
一個人太有原則,太愛講道理,
是因為他們活在「應該」之中,
而不是「真實」之中。
真實的世界是什麼?
是除了黑、白,還有灰色。
我小時候被媽媽告訴,吃飯必須要「粒粒皆辛苦」。後來在我的腦海里,似乎有這麼一個固定的公式:
吃飯就應該全部吃完。
我又同樣拿這句話去教導孩子時,她哭了。我的孩子告訴我:「媽媽,我已經撐得不行了,為什麼你一定要讓我這麼難受?」
我當時非常吃驚。
後來我明白了一件事情,我和父母之間的聯結,本應該是通過情感,但卻是通過「要求」、「對錯」、「道理」,以至於讓我變成了一個「過度應該」的人。
而我繼承了這種控制。
於是,我心裡固定的準則,總是時不時地冒出來。讓我無法看到他人活生生的內心世界,更體會不到道理背後的「人心」。
在電影里,李捷深深的反省,是在救孩子的關頭。
她向孫芳要孩子,卻被指責:「你不配當媽媽。」跟她在指責別人時,自己的無比正確、理直氣壯如出一轍。之前,她從未想過自己的對在別人那裡是錯。
一瞬間,她理解了孫芳,再也恨不起來。
在我的諮詢室里,第一次來的諮詢者,常常會使用這樣的句式:
「為什麼他不......」
比如說:
為什麼他不覺得自己應該改掉這個習慣?
明明是他錯了,為什麼他不認?
等等。
等到第二次來的時候,她們又常常說:
「我想和他溝通,可是他就是對我冷暴力。」
聽上去似乎她很委屈,但其實,如果你知道溝通的定義,你就知道,如果溝而不通,那一定是雙方沒有找到利益的共同點,沒有找到交集,就只能進入到對抗的關係中去,此時所說的「溝通」其實是「控制」。
比如我會問來訪者:你是怎麼和他溝通的?
來訪者說:我就會半夜裡把他拽起來,告訴他我是多麼的心痛,我是多麼的需要他。
這是溝通嗎?
這是索要情緒價值。
因為在這個對話中,我們只能看到來訪者單方面的情感訴求,在這樣的對話里,她無視伴侶的需求,比如
1)伴侶是否同意在這樣的時間段溝通;
2)伴侶是否願意給她情緒價值的滿足;
3)還有伴侶這麼做,對自身的好處是什麼?
4)伴侶如果有主動性溝通的話,他希望在這對話里得到什麼?
這些都不在你的考慮範圍里的話,這就不是溝通,這是控制:就像是半夜啼哭的嬰兒:我餓了,你必須要喂我奶吃!
從一個控制欲很強的、事事都是「你應該......」的討厭鬼,到一個人人都喜歡的「讀心者」,我用了6個月。
是2年前,通過心之助情感諮詢師的培訓班。
而在2年後,我可以坐在心理諮詢室里,成為一個給別人「治病」的人。
因為我從一個原來的「我」,蛻化為了一個新的「我」。
溝通的關鍵是「理解」,過度講道理的人想要學會溝通。要先學會理解別人,而理解別人的前提是先理解自己。
過度的道理和控制,是在圍繞一個外物來構建自我,這個外物可能是早年養育者的要求,也可能是一些外界的評價標準。
在這種人生觀里,「標準和原則」成為了我的行事準則,而我的感受和需求是不重要的,是得不到認可,不被愛的。
只談道理,不講感受,難怪我曾經是個別人眼裡的「討厭鬼」。
在《找到你》里,李捷說:「這個時代對女性要求很高,如果你選擇做一個職場女性,會有人說你不顧家庭,是個糟糕的媽媽。如果你選擇成為一個全職媽媽,又有人會覺得生兒育女是女人應盡的本分,不算是一個職業,但事實卻是因為努力工作,我才有了選擇的權利,因為有了孩子,我才了解了生命的意義,才有勇氣去面對生活的殘酷。」
她再也無法斥責朱敏,轉而冒著身敗名裂的風險,在法庭上懇請法官讓朱敏拿回孩子的撫養權;她也無法責怪孫芳,留在記憶里的只有那些美好的日子。
生活不是道理,聽起來是一回事,懂是另一回事。
因為道理太過簡單,而成人的世界是複雜的,只要道理和控制,還不足以撐起我們的生活。
給自己一個進化的機會,才會有更多有選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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