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不宜投資知識產權風險不可控的技術引進項目
日前,美國司法部宣布,對XXX提起訴訟,指控兩家公司涉嫌竊取美國存儲晶元公司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所有被告都被指控共謀經濟間諜罪。如果罪名成立,被告企業將面臨最高逾200億美元罰款。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精彩圖片挖人並不等於會被制裁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顯示,陳某、何某、王某三人涉嫌經濟間諜罪。陳某曾經擔任M總裁,2015年離職後為L工作,J與L合作後,陳某任J的總裁。何某、王某在M的員工,在陳某的鼓動下,何某、王某竊取了大量技術資料給L。王某在離職前,下載了900多份機密和專有文檔,把它們存在USB外盤或個人雲存儲內。
雖然這只是M的一面之詞,但現有的公開資料對L J都不太有利,而且還讓美國政府抓住了把柄,使K和陳某等人的行為連帶拖累了晉華。
這裡說明一下,L和J之所以會被制裁,和從海外科技公司挖人關係不大,關鍵是挖走的人不靠譜,給M抓住了把柄。
挖人或人才迴流並不天然等於會被制裁。
國內某半導體幾十人團隊從應材、科林等美國半導體設備巨頭離職回國創業時,全體人員及其隨身攜帶的電腦、存儲設備都接受了非常嚴格的檢查,回國創業開發出刻蝕機後,還與美國應材等巨頭接連打了數場官司,無一敗績。
可以說,挖人或人才迴流不是問題,關鍵是挖來的人必須靠譜,能把技術記憶在腦子裡,且具備自主研發的能力,而不是用一些容易給美國政府找到制裁借口的方式轉移技術。
其實,全球科技公司人才流動不小,如果凡是跳槽或離職都要上綱上線,進行制裁,那麼全球科技公司都停擺了。
本次被制裁,關鍵是L和陳某、何某、王某的行為給美國政府找到了制裁的借口。
國家資金不宜投入存在知識產權風險的項目
誠然,工業後發國利用各種手段獲取他國技術機密這是常有的事情,比如以色列就通過間諜竊取了法國達索公司的戰鬥機設計圖紙,並以達索的圖紙為基礎開發自己的戰鬥機。
美國在追趕英國的過程中,也使用過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做法幫助本國提升技術水平。
美國建國初期工業實力有限,在紡織業上與英國差距很大。英國為防止工業技術外泄,嚴格限制技術工人移民美國。向美國移民的企業主和工程師一經發現即予逮捕,不是被剝奪公民權和財產,就是被罰款,甚至送進監獄。
在這種情形下,美國採去了重金吸引歐洲技術工人和無視外國專利的對策。特別是根據1793年專利法,哪怕是抄襲歐洲現成的技術也能在美國申請專利。美國的紡織業就是依靠這些不光彩的手段發展起來的,薩繆爾.斯萊特還因幫助美國竊取英國紡織技術,被英國指責為"國家的叛徒"、"美國人的幫凶",聲稱其一旦回國立刻執行死刑。
不過,由於當今的國際大環境,以及中美之間並不和諧的關係,如果中國效法當年美國對英國的做法,無益於授人把柄,給美國找到制裁的借口。
因此,為了降低莫名其妙的風險,從國外引進技術,必須合法合規。在當下這個大環境,耍小聰明的風險非常高。
如果是民間投資的項目也就罷了,如果是海量國有資本投資的項目,是不宜去支持存在巨大知識產權風險的項目的。何況J整個項目孤懸海外,總裁陳某也是台灣籍人士,中國大陸更像是一個出錢和背鍋的冤大頭。
※港珠澳大橋打破洋技術迷信和謠言中傷
※彭博社復盤高通ARM伺服器失敗原因 華芯通前景堪憂
TAG:鐵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