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遠程醫療中心主任:互聯網醫療要明確數據產權,否則成瓶頸
在《關於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發布後,互聯網醫院的發展正式進入有規可循的軌道。但是基於數據而誕生的互聯網,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卻受到數據的瓶頸制約。
「在醫療上數據是多元性,健康監測數據、診斷數據、檢查數據,還有後續的經濟數據,很多人忽略了一個問題,知識產權歸誰?中國的知識產權法明確規定,誰創造了數據誰是知識產權的歸屬者。原始數據、二次開發數據和將來數據的應用,知識產權必不可少,否則數據應用就是瓶頸,數據互聯就是瓶頸。」11月7日,國家衛健委遠程醫療管理培訓中心主任、中日友好醫院信息中心主任盧清君在「智慧健康服務論壇」上表示。
互聯網醫療業態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傳統醫療中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它以大數據分析、健康保健管理、數字醫療產品、移動設備、可穿戴設備、遠程醫療、個性化醫療等技術的形式,以健康和疾病人群為對象,圍繞就診挂號、在線問診、用藥諮詢、遠程指導等診療服務流程中的不足環節,在第三方驅動商業運行模式下,組織以醫生為主、護理、康復、藥師等為輔的團隊,在線實現醫患雙方互動,患者獲得感明顯。
但是,正是這個數據,又恰恰掣肘了互聯網醫療業態的未來發展。
「這些數據都要統一分類應用管理,責權一致。責權清楚了以後,我們才能知道所有權是誰的。從國家健康戰略來講,健康數據的戰略權是國家的,和土地一樣。中國的知識產權法明確規定,誰創造了數據誰是知識產權的歸屬者。 對於醫療數據,醫院有保存義務和應用許可權,患者有知情權需要保護,患者有使用權,可以授權別人使用你的數據,更重要有隱私權,這是所有數據機構都必須關注的隱私權保護問題。所以醫療數據需要分類管理,目前國家正在制定醫療數據的分類管理文件。」盧清君表示。
互聯網之所以能夠發揮其作用,需要開放、交互、便捷、跨界特性的「互聯網醫療技術」應用得當,不但可以使醫療資源公平配置和高效便捷利用,解決「看病難」問題,還可以多途徑提升診療水平,從而滿足「看好病」的需求。
但是目前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薄弱,目前醫院網路與數據基礎設施和標準介面都還與發展不相適應,現有的醫院信息系統中有很多數據僅停留在非機構化的階段,疾病病種缺乏質控,標準數據單元概念有待落實。由於社區及其他醫院互相封閉,造成患者的醫療信息缺乏交互、共享和流通,無法形成隊列,信息孤島依然存在。
盧清君說,我們一直抱怨醫院不願意把數據拿出來。請問哪個企業願意把客戶的數據、交易量、從哪裡進貨、哪裡出貨,都公佈於世?不可能。為什麼僅要求醫院這樣做呢?所以要尊重各自的數據知識產權和數據的使用許可權,在這個基礎上開放數據。
信息的不互通,將成為互聯網醫療發展的瓶頸。而醫療信息的真實性同樣影響著互聯網醫療的安全性。「現在的病例真實度有多高?醫生願意把所有的推斷都放到病例裡面嗎?這會帶來一系列的醫療糾紛。」武警總醫院急救醫學中心主任王立祥表示。
醫學除了眾所周知的解決疾病和挽救生命之外,醫學還是一種信息化過程,即便是現在仍然是信息化的基礎,但它也是阻礙信息化發展的重要問題。目前醫療機構的信息化屬於孤島行為,並沒有為患者提供連續可持續的服務。同樣,患者診療過程中的數據也是片段化的,並沒有形成連續性可持續的數據積累。
「大健康戰略是全生命周期的數據跟蹤,這個誰來保管?醫院對於門診病歷有15年的保存義務,對於住院病歷有30年的保存義務。可是長達79年的生命周期,甚至更長的數據誰來保存?」一位醫療專家表示。
已經涉足互聯網醫療的京東方集團副總裁、健康服務事業群數字醫院SBU總經理張偉則認為,如此信息化孤島效應,在現有的互聯網體系、醫院體系下,會產生一個很大變革。這種變革帶來一系列的變化:連續性的醫療服務已經成為發展的重要趨勢;患者參與度越來越高;與健康有關係的所有數據,越來越成為目前患者診斷和治療重要的基礎數據;便捷診療的過程需要整個數字體系作為支撐;基於這些成為可負擔的醫療服務架構。
「從現在來看,如果沒有數據支撐,無論疾病診斷、治療、健康管理,都是沒有目的和抓手的行為。今後醫療的發展,尤其是醫療保險發展一定是基於數據進行支付。」張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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