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精彩圖片

6609 首歌曲在 KTV 被集體下架,因為它們在內地的版權問題沒有解決。

10 月 22 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向(以下簡稱「音集協」)發布 「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公布了 6609 首非音集協會員的音樂電視作品,通知各 KTV 設備和系統服務商(VOD)及各 KTV 經營者將這些歌曲刪除。

從楊鈺瑩的《一片艷陽天》(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版本)到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愛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版本)、從鄧紫棋的《泡沫》(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再到後弦的《娃娃臉》(北京天浩盛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版本),它們的權利人均非音集協會員,也非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 「音著協」)的會員,並未授權給這兩個協會使用其作品。

為降低卡拉 OK 經營場所的法律風險、促進合法作品的傳播,音集協便統一下架 6609 首歌曲。據新京報統計,僅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被下架的歌曲就有 3813 首,佔比近六成,Twins(381 首)、容祖兒(1020 首)、陳奕迅(154 首)都不能倖免。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這麼大規模的歌曲下架還是第一次,消息也跟著上了微博熱搜。11 月 5 日,音集協對下架的操作進行了回復,稱是依法行使集體管理職責,有助於市場的版權規範。這些被刪除的歌曲 「大部分年代久遠點擊率不高,對 KTV 曲庫的廣泛性的基數影響有限」。

據音集協的公告,此次公布的 6000 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 「均非音集協會員,部分權利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公司已經陸續向 KTV 經營者提起侵權訴訟或者即將提起侵權訴訟,KTV 經營者如果不予以刪除,將面臨著訴訟賠償的風險,會給自己的經營帶來損失。」 音集協認為 「本次通知刪歌,既是依法行使集體管理職責,更是遵循司法判決,免除 KTV 經營者法律風險的預防措施,勢在必行、不得不為。」

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於 2008 年批准成立、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唯一音像集體管理組織,同時也接受音著協委託,依法對音像節目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實施集體管理。

起初,KTV 經營者只需向 VOD 廠商購買設備並支付少量的維護費,即可獲得大量歌曲 ——VOD(Video on Demand)是點播系統,VOD 廠商會將用於卡拉 OK 伴唱使用的數萬首音樂電視作品複製並存儲在 VOD 點播系統的伺服器中,消費者可在 KTV 中通過電腦終端、音響等硬體設備以及電腦點歌軟體等在各個包房終端點歌播放。

但依照《著作權法》等法律規定,KTV 經營者使用歌曲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必須依法取得權利人的許可,且必須支付給權利人相應的報酬,之前的做法並不可取。

版權局認為,KTV 經營者及 VOD 廠商一對一地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會很混亂,因為作品的權利人很分散,卡拉 OK 經營者更加分散,加之卡拉 OK 經營者使用音樂和音樂電視作品的量非常大,因此,對以卡拉 OK 經營方式使用的作品,最好的辦法是通過集體管理的方式向權利人支付報酬。

根據國家版權局 2006 年 1 號公告的內容,KTV 經營者要想獲得歌曲,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就必須向中國音像協會繳納著作權使用費,標準為 12 元 / 天 / 包房,收款方會將收繳的費用向權利人分配。

隨後 KTV 行業出現質疑。上海文化娛樂協會表示堅決反對,認為「價格太高」;北京各家 KTV 也紛紛表示對收費標準 「無法接受」;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則發表聲明公開抵制,並表示不會交納這部分費用。

2008 年音集協掛牌成立,收款方便從代行的中國音像協會變為音集協,版權費用標準也根據地區進行了調整。音集協官網公布的 「關於 2018 年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收取標準的公告」 顯示,今年向 KTV 徵收的費用標準沿用了去年的金額,各省市從 8 元 / 天 / 包房至 11 元 / 天 / 包房不等。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最終音集協成為了實質上統一處理 KTV 版權的機構。目前已經加入音集協的版權方包括國際三大唱片公司環球、索尼、華納,海外主要唱片公司滾石、福茂、華研、相信、傑威爾等,內地本土主要唱片公司中唱、太合、摩登天空、華誼、鳥人、正大等 300 余家中外音樂公司, 基本涵蓋 80 年 90 年代的所有暢銷歌。

因此,音集協其管理的作品在數量上有極大的代表性,其曲庫中有 15 萬首歌,覆蓋了 KTV 市場絕大多數的份額。國內一家大型的 VOD 廠商負責人告訴《好奇心日報(www.qdaily.com)》,音集協是公司歌曲最主要的來源,廠商供應給 KTV 經營者的歌單列表中,有半數以上歌曲都由音集協授權。

音集協不僅歌曲量大,擁有的會員體量也很大。僅北京就有 2000 多家 KTV(地麵店)是入會的會員,錢櫃、溫莎、唐朝、米樂星、歡唱、糖果等 KTV 都在其列,街頭那些迷你 KTV 如使用歌曲,也要繳納版權費用。

只有這些入會 VOD 廠商和 KTV 經營者才有音集協頒發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證書,可以實現合法經營。他們入會免費、退會自由,但需向音集協繳納歌曲版權費。會員因使用音集協管理的音樂電視作品引起的著作權糾紛將由音集協負責解決。

據音集協介紹,這次 6000 首歌曲下架,是因為音集協和合作 10 年之久的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天合」)解約了。

2008 年 10 月,音集協開始委託天合集團執行收費,協會對收取的使用費進行管理和分配。但天合在業務中出現嚴重違規違約行為,屏蔽了具體的收費情況,音集協 11 月 5 日解除了雙方合約,天合集團所屬的 7 家子公司由此同時退出音集協,下架的 6000 余首作品就基本都屬於這幾家公司的代理範圍。

還有一些歌曲的權利人認為,音集協分給權利人的錢太少,以版權為由打官司反而掙得多,不如退出協會,就去打官司。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音集協代理總幹事周亞平回應,音集協本身並非營利性組織,每年都是通過 KTV 經營者提供的點播數據,委託第三方統計公司進行加權平均後,按照點播量向經營者收取著作權使用費後再支付給版權方,音集協只從中抽取 4% 的份額用於機構日常的基本運營。

對北京視點、北京雷石、廣州天王這些大型的 VOD 廠商(佔市場份額 80%)來說,6000 首歌曲被刪除確實並不會影響其唱片底量,他們的音樂庫中有近 60 萬首音樂。這些音樂中大部分是音集協授權的歌曲,另一部分是廠商和全球幾百家唱片公司簽合約簽來的,第三部分就是他們自己合作的一些歌曲。

但對消費者來說,此次涉及的 6000 首歌一旦想唱,只能發現完全找不到。「KTV 肯定會有反應,因為有一些歌曲傳唱度比較高,高頻次,這個我覺得看怎麼看吧,非這首歌不唱的可能性比較低,如果對歌曲較多的 VOD 廠商來說這個影響也沒有很大,因為可以提供更流行的其他歌曲。」 VOD 廠商負責人說。

音集協稱這次的下架並不意味著徹底不能唱這些歌曲了。周亞平解釋,即便是從音集協獲得授權的 KTV,如果今後還想繼續使用這些作品,也可以自行去與版權方溝通洽談。對於 KTV 來說,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的作品主要是 MV 而非歌曲,一首歌往往會有多個MV 版本,除了未獲授權的特定版本,其他 MV 版本只要是有合法授權的,也無需下架。

根據一家 VOD 廠商的透露,歌單總成本要佔到一家大型 VOD 廠商全年總成本的 20% — 30%。根據音集協發布的 「關於 2016 年度卡拉 ok 著作權使用費分配的公告 」可知,2016 年,音集協的 KTV 版權費收入為 1.6446 億元。

音集協下架 6609 首歌曲引起爭議,把一首歌放進 KTV 需要幾步?

題圖來自 Pixabay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好奇心日報 的精彩文章:

東京奧運會的預算越來越高,奧運會為何總是超支?
「萬物簡史」假如希特勒死於1938

TAG:好奇心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