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找到失足少女的屍體,我連吃了13家滷味店 | 北洋夜行記059
【北洋夜行記】是魔宙的半虛構寫作故事
由老金講述民國「夜行者」的都市傳說
大多基於真實歷史而進行虛構的日記式寫作
從而達到娛樂和長見識的目的
一樁命案中最恐怖的是什麼?
不是作案手段的兇殘,不是事後現場的慘烈,也不是兇手喪心病狂的動機。
是當兇手起了殺心到死亡發生之間的那段時間。
前陣子順風車司機姦殺案,我想的最多的是這個問題。越想越恐怖。
那段時間完全封閉,神秘不可知。即便是當事人事後交代案情,也早已脫離當時情境。
死者更是無話可說。
翻看太爺爺金木《夜行記》中的命案記錄,我常常陷入一種困境,不知該以怎樣的姿態講出來,也是因為這種恐怖。
加上資料和分析的殘缺,更無從了解所謂「動機」何在。
謎團都解了,卻沒有「動機」,該多可怕?
在這些差不多一百年前的筆記里,金木多次提到,很多案子最後都不了了之,即使找到真兇,真相也永久成迷。
他曾對著死者照片和兇案現場苦思冥想,甚至想:這樣作案是不是有成就感,或者厭倦感?
我也很想知道,但和你們一樣,只能從太爺爺的記錄的蛛絲馬跡中感受,試著代入。
助手草頭鬼整理完這回的案子,說金木大概瘋魔了,太想理解兇手。
我說可能吧。說不定,他那種直覺,已經接近所謂罪犯側寫了。
下面是草頭鬼整理的查案過程。看完再聊。
《北洋夜行記》是我太爺爺金木留下的筆記,記錄了1911年到1928年期間他做夜行者時調查的故事。我在金家老宅,將這些故事整理成白話,講給大家聽。
案件名稱:照片疑雲
案發地點:香港皇后大道中
案發時間:1925年10月
記錄時間:1925年12月
故事整理:草頭鬼
鬼照
這是一張古怪的全家福。
照片的主角是一家六口。老太太坐在中間,白衣黑裙,臉很嚴肅,懷裡抱著一個肉乎乎的嬰兒。
老太太邊上,站著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她的孫子,男孩瞪圓了眼睛,兩個拳頭攥緊,身子挺得直直的。
老太太身後是一男一女——她的兒子和兒媳。男的是個中分頭,一身淺色長褂,手別在身後。女的很瘦,碎花旗袍底下的兩條腿比檀木椅的腿還細。
兩人的一左一右,擺著兩盆半高的花。
一家人的表情都很僵硬,咬牙切齒,沒有半點笑容,倒像要去赴死。
民國時期,全家福一般是這種風格。
這照片古怪的地方,在中分頭男人的身後。
一雙半透明的手正搭在他的肩膀上,準確的說,更像是從背後伸出,穿透了男人的身體。
順著手往上看,是一張同樣半透明的臉,寬大的腦門,斜四十五度勾著頭,兩眼無神,表情冷漠。從眉眼和臉的輪廓判斷,是一張外國人的臉。
這個半透明的外國人穿著一身西裝,白色的衣領敞開著。在照片上若隱若現,就像鬼魂一樣。
「阿甘(金),你出句聲(說句話),系吾系(是不是)真的影(拍)到鬼?」
這個廣東口音很重,語氣焦灼的人,叫小馬,順德人,是我的朋友,也是個記者。
湊近仔細看了看照片,鬼臉竟然有點眼熟,我對小馬說,「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四天前,我到了香港。前段日子查了很多案子,想來這兒清靜一下。
今天早上七點二十左右,我被小馬的射門聲吵醒了。
小馬跟一個蘇格蘭人合夥開了一家照相館,在皇后大道中。小馬說,蘇格蘭人叫詹姆斯·梅,以前是個廚子,說一口難懂的英語。
皇后大道(Queen"s Road)一帶是香港的金融商業區。圖為1920年代從皇后大道中向西眺望文咸東街,左邊是蘇杭街(舊稱乍畏街)。
照相館生意不錯,但最近惹上了麻煩。
有個客人來拍全家福,照片洗出來,出現了鬼影,客人嚇壞了,重拍再洗,還是有鬼影。
客人是香港的大律師,小馬得罪不起,事情鬧大照相館很可能要關門。關鍵時候,那個蘇格蘭合伙人也找不著了。
這張離奇的照片就是我正在看的全家福,而這個大律師,就是照片里的中分頭男人。
「到底咩(怎麼)回事?你吾好(不要)玩我。」小馬急著要知道答案。
我指指照片上的外國鬼臉,「認得嗎?這是美國前總統,亞伯拉罕·林肯。」
亞伯拉罕·林肯,第十六任美國總統,廢除了黑人奴隸制。總統早年有三種翻譯,除音譯的"伯勒格斯"、"伯理喜頓"外,"伯理璽天德"最常用。這可能是因為「伯理璽天德」給人以「掌理玉璽、享有天德之人」的聯想,和中國天子的意思暗合。十九世紀的外交場合中,兩詞共同使用,在比較正規的場合用伯理璽天德,平時用總統領。
小馬一驚,拿起照片,眯著眼,變換角度仔細端詳,然後眉毛扭成一團,「總統的鬼跑甘遠(這麼遠)來香港?」
「哪來的鬼,這照片被人後期處理過,是一種暗房技術。幾年前我見過一張一模一樣的鬼影,是個美國人拍的,叫什麼靈魂攝影。這張八成是你的暗房夥計有樣學樣,照做的。」
瑪麗·托德·林肯與丈夫亞伯拉罕·林肯的「靈魂」合影, 威廉·穆勒攝於1872年。(圖片來源: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我們到照相館盤問了暗房夥計,很快真相大白——
照片確實動了手腳,是暗房夥計和消失的蘇格蘭合伙人一塊乾的。
這個律師客人為人跋扈,專替權貴打官司,成天欺負窮人。蘇格蘭人看不慣,就想整他。
他懂點暗房技術,就教給了夥計,洗律師的全家福時,耍了點「二次曝光」的把戲,造出了「鬼影」。
林肯的「鬼影」,是從他收藏的底片上曝光來的。
小馬哭笑不得。
我拍了拍夥計的肩膀,誇他手藝不錯。
夥計是個20出頭的小個子,穿著一件單衣,鼻子底下紅紅的,鼻涕一直往下流。
他一得意,又從抽屜里拿出一小沓類似的鬼照,全是些手捧斷頭、分身照之類詭異的照片,裡頭有洋人,也有中國人,有的還咧開嘴笑。
夥計邊擤鼻子邊告訴我,跟「鬼佬」合伙人學會技術後,經常自己玩。
上下滑動可查看多張照片——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盛行過一陣「無頭照」、「多頭照」的潮流。採用一種多張底片重疊和拼貼的暗房技術。
翻著翻著,我突然發現一張奇怪的照片。
照片中央端坐著一個年輕的中國女孩,穿著時髦的七分袖和褲褂,她睜著眼,直直看著鏡頭,微微耷拉著腦袋。
乍看正常,但褲褂底下空蕩蕩的,女孩的雙腳沒了,只剩一雙尖尖的小鞋。
我問夥計,這照片也是處理過的嗎?
夥計偏著頭認了一會,「點解會響哩度(為什麼會在這兒)?」
夥計說照片不是他搞著玩的,是一個客人拿給他洗的。因為很像「鬼照」,洗完不小心放混了。
我問夥計是什麼樣的客人,夥計用擦完鼻子的手,指著牆上的一張海報,「就系佢咯。」
「雷夏電?拍電影的那個?」
我愣住了,盯著海報上梳著偏分油頭,濃眉大眼的電影小生。
民國電影小生雷夏電,曾出演過《春閨夢裡人》(1925)、《一串珍珠》(1926)、《哪吒出世》(1927)等電影。
小馬一巴掌拍在夥計後腦勺,「亂厄廿四(胡說八道)。人地大明星響上海,點會來我地度。(人家大明星人在上海,怎麼會來我們這兒。)」
小馬告訴我,夥計洗照片手藝不錯,但人有點痴傻,愛說胡話。
說完指指夥計的額頭,右上角有一塊地方沒長頭髮,肉色的頭皮裸露著,是小時候讓他爸打的。
再問夥計,他不吭聲了,支支吾吾說客人是個小夥子,然後把手舉到耳邊,「甘高」(這麼高),說著手又舉過了頭頂。
最後,還補了一句,「幾靚仔噶」 (還挺英俊的)。
我問夥計要了照片,掏出鋼筆在本子上記下:男,雷夏電,很英俊。
小馬笑我把傻子的話當真,我沒說話,拉著他出了門才告訴他,那張照片有問題。
「人拍照時多少會微微顫動,拍出來的輪廓畫面會有些模糊,但這張不一樣,人的輪廓很清楚,眼神也不一樣,很生硬。」
小馬皺眉,說什麼意思?
我說,夥計拿到的是底片,照片沒經過處理,卻又這麼清晰,說明拍照的時候人一絲顫動都沒有——很可能是個死人。
我在日本期間,見過活人和死人一起擺拍的合影,差別很明顯。那是英國人幾十年前的一種習俗。
早期拍照花費的時間較長,被拍攝者往往很難保持完全靜止,人臉往往會微微模糊。維多利亞時期流行過「死後攝影」,替死者擺拍,和活人相比,屍體的輪廓反而更清晰。圖中三人,中間為屍體。
小腳
空有一張照片,不足以說明這是一起命案。
我讓小馬打聽打聽,最近有沒有和「失足」相關的案子。
我查了報紙,雷夏電本人一直在上海拍戲,日程很滿,沒來過香港。
我讓暗房夥計在店裡留意,一旦那個客人出現就通知我。夥計說取照片的時間已經過了,人也沒來。
小馬在報社打聽,也問了警署熟人,但線索只有一張照片,根本沒人當回事。
我請夥計把女孩的臉裁剪放大,在《華字日報》和《循環日報》登了尋人啟事。我不會廣東話,電話就留了小馬的。
小馬有點煩,說不就一張照片嗎,也不能證明什麼。
我搖頭說我也不知道。
看見這張照片的時候,有種難以下咽的感覺,特別想知道這個女孩發生什麼了,她是怎麼死的,她的雙腳去哪兒了。
等了好幾天,還是一無所獲。
那幾天香港天天下雨,外頭濕冷,我索性窩在西營盤的住處沒出門。
西營盤正街(Centre Street),舊稱中正街。 圖為1925年繁忙的正街街市。
大概過了三四天,一個中午,小馬派人來找我,讓我去趟荷里活道,說找到照片的線索了。
我上大街喊了輛人力車,戴斗笠的車夫看我講官話,故意抬高價格,多收了我五毫,還要先付錢,不給錢不肯走。
我想跟他理論,看見他打著赤腳,大拇腳趾的指甲掉了,結的痂黑紅髮紫,就沒再多說。
小馬在荷里活道上一家賭檔門口等我。
荷李活道(Hollywood Road),是香港開埠後興建的第一條街道。因早年道路兩旁種植的冬青樹(Hollywood)得名。
賭檔在街角,頂棚是用稀稀拉拉的茅草搭的,上頭左一個洞右一個洞,風進來,颳得脖後發涼。
小馬站在賭檔門口,和一個精瘦的白褂子聊天。白褂子是碼頭運米的「咕哩」(苦力),對著小馬指手畫腳,很激動。
圖為1920年代的運米苦力,地點可能是在西環的米倉。
半個月前的一天夜裡,白褂子幹完活照常到這和幾個工友玩「番攤」,幾個人都喝多了,也不知道玩了多久,迷迷糊糊。
圖為1910年代香港印刷的明信片,內容是一群在玩番攤的中國人。
突然,扣著蝅豆的白瓷盤上冒出來一個紅點,然後又一個紅點。
「我定住,伸手去抹(擦)——額頭涼陣陣咯(腦門一涼),仲以為系個頂棚漏水(還以為是頂棚漏水)」
白褂子說著又是一番比劃。
他說,當時一抹腦門,手背紅了,再一看竟然是血。
一抬頭,頂棚又滴滴噠噠灑下幾滴。
這時候刺啦一陣響,好像老鼠經過。然後咔嚓一下,頂棚的茅草洞里掉出一個紅紅的尖角。
再一看,是一雙血淋淋的女人小腳,血水正順著腳尖往下淌。
「丟你老母,嚇鬼死咯。(操你媽,嚇死我了)」白褂子說他的酒當時就變成了汗。
他們以為是有人在頂棚上吊,白褂子找了根破竹竿爬上去,頂棚上頭沒有人,只有一雙腳,腳踝的地方讓細線捆在了一起。
後來賭檔老闆也爬上去看了,沒有找到屍體。老闆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找人把小腳埋了。
他給白褂子他們每人塞了兩塊錢,打發他們走,也沒報警,這事就過去了。
我和小馬換了身打扮,假裝成便衣,讓老闆挖出了埋好的小腳。
肉已經發爛,腳趾骨向內翻折,確實是一雙女性小腳,腳踝處有被人砍斷的痕迹。
老闆解釋,欠錢不還被砍手砍腳的「爛賭鬼」多了去了,「大頭綠衣」只會吹BB(警察只會吹哨子),根本不會管。
早期香港華人警察的制服是綠色的,稱為「綠衣」。而「大頭」最初指印度籍警察,他們因為頭上包有頭巾,被稱為「大頭」,後來華警加入,頭戴大大的竹帽,也是大頭,民眾就喊他們「大頭綠衣」。早年流行的童謠,「ABCD,大頭綠衣,捉賊唔到吹BB」(ABCD為各籍警員編號,吹BB即吹哨子)。
老闆沒說錯,我和小馬報了警,來了兩個警察,其中一個例行公事將小腳帶回去,另一個留下登記了我和小馬的信息。
這個警察身材高大,姓崔,聽我說官話,激動地管我叫老鄉,說自己是威海來的。
我和小馬請他到德輔道中的陸羽茶室吃點心,崔警員飯量奇大,「一盅兩件」的燒麥蝦餃,他吃了三籠又三籠。
他說在警署食堂吃不飽,兩份牛肉炒麵只能算打了個底。
圖為陸羽茶室1922年開張時的廣告。一盅兩件,「一盅」是茶,早期廣式茶樓用蓋碗茶,兩件是點心,叉燒包或者蝦餃,蝦餃可替換為燒麥。
崔警員邊吃邊沖我擺手,沒有足夠證據說明小腳屬於照片上的年輕女孩,警察是不會管的。
我說那當然,但也有可能是兩樁命案。
「莫有屍體就莫有命案。(沒有屍體就沒有命案)」崔警員用山東話對我說。
妓寨
照相館那邊還是沒動靜。
查案這些年,有很多案子沒有結果,查來查去最後都是死胡同。
這兒又不比在北京,我人生地不熟的,調查更是困難重重。
正猶豫要不要放下這事,一個二十齣頭的女孩拿著《循環日報》找到小馬,說她看了尋人啟事,認識照片上的女孩。
《循環日報》是香港第一份華人資本、華人主理的中文報紙,創刊於1874年。
女孩叫歡歡,也是個小腳,圓臉上打了厚厚的粉,說話時頭扭來扭去,愛擠眉弄眼。
歡歡說,照片上的女孩叫阿銀,半年前從勒馬洲(落馬洲)過來「搵食」(謀生)。
她倆都是「塘西阿姑」(妓女),同一個妓寨的,她倆共用一間房。歡歡識些字,有時候會拿客人留下的報紙教阿銀認字。
阿銀大半個月前就失蹤了,歡歡以為她找到了金主。
「阿銀個名系佢自己改咯(阿銀的名字是她自己改的),叫『溫珍銀』。佢成日想收山吾做(她整天想洗手不幹),見親有錢仔就撲埋去(看見有錢人就撲上去),話咩將來要(說什麼將來要)學英文,做闊太。
佢哩排冇來(她這陣沒來),我以為佢『搵到真銀』咯(我還以為她發了大財)。」(註:「溫珍銀」與「搵真銀」發音相似。)
歡歡告訴我們,阿銀失蹤前認識了一個男人,不是「咸濕佬」,是個「四眼仔」(戴眼鏡的),大學生,她在街上碰見過他倆喝汽水。
我立馬問歡歡那人什麼長相?
「斯斯文文,好怕丑噶(很害羞),見到我就縮頭,不過幾鬼靚仔(挺英俊的)。」歡歡說完又沖我眨眼睛,「都系唔夠你靚仔(還是沒你英俊)。」
我拿出筆記本,那天暗房夥計形容洗照片的客人時,也用了「靚仔」這個詞。
我問歡歡那人像不像電影明星雷夏電?
歡歡只聽過雷夏電的名字,不熟他的長相,小馬找來剪報照片,歡歡看見直點頭,「確實似(像),不過隻眼細滴(眼睛小點)。」
阿姑之間不互相介紹客人,那個大學生叫什麼,住哪,歡歡都不知道。
但她聽阿銀說,大學生愛吃滷水,經常帶阿銀去干諾道吃滷水鵝,阿銀回來讚不絕口。
我給歡歡看了阿銀沒有腳的照片,她看了半天,很疑惑,問我,阿銀死了嗎?
我點點頭,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我和小馬去歡歡和阿銀的妓寨看過,那兒雖然不是低等的二四寨,也不是大寨,但每天人來人往,只要按時交錢,乖乖接客不惹事,老鴇對妓女的私事根本不會過問。
老鴇對阿銀只有一個印象,「唔本分」(不本分)。
她說阿銀總想往上爬,但男人哪裡靠得住,像她們做阿姑的,一輩子也離不開石塘咀。
塘西風月。圖為1920年皇后大道西望山道的塘西妓寨和酒樓,遠處正面是聯升酒店,中間是石塘咀街市,右側的四層高木樓即為妓寨。
離開妓寨的時候已經過了九點,街上依然燈火通明,阿姑們的一天才剛剛開始。
鹵鵝
歡歡提過,大學生愛吃滷水,還帶阿銀吃過滷水鵝,我決定換個角度,從這兒查起。
我打算沿著發現小腳的賭檔,拿著雷夏電的剪報,挨個兒找滷水店問,看能不能打聽出那個大學生的下落。
我畫了一個區域,和小馬一人負責一半。
小馬聽了搖頭,說我是大海撈針。
「冧吾到查案甘冇癮(想不到查案這麼沒意思)。」
小馬以前以為查案靠腦子靈光,憋在屋裡一頓苦思冥想,真兇和動機就能推理出來,沒想到跟我查案,用的是笨辦法,全靠一張嘴和一雙腿。
小馬抿了抿乾裂的嘴唇,又抬腳給我看開膠的皮鞋底。他讓我先走,自己要找個地方把鞋底修好。
發現小腳的地方在荷里活道,我一路往北走,見到滷水店就坐進去吃點東西,打聽幾句。
連去了12家店,都沒什麼收穫,每家的滷味倒是嘗了不少。
走到干諾道中,天也黑了,聽碼頭的工人說附近還有一家老字號「鹵叔」,老闆手藝一流。
我問工人,店在哪兒,工人卻不指,就說往前走走就能聞到。
果然,沒走幾步,遠遠就聞到一陣渾厚的香味,比之前任何一家滷水店更鮮。我想來都來了,乾脆再吃一頓。
「鹵叔」還亮著燈,鋪面小小的不起眼,門前只有三張桌子,砧板邊站著個寬肩膀的中年男人。
我一坐下,中年男人低下頭,揮起刀,刷刷刷幾下,飛快地把已經熟透的鵝胸切成薄片,整齊地推到碟子上。
然後刀起刀落,剁下鵝頭鵝頸,擺在鵝肉的旁邊,最後從烏黑油亮的桶里舀了一勺陳鹵,澆到肉上。
黑色的滷汁見肉縫就鑽,鵝肉瞬間就油光鋥亮。雖然我剛吃了半飽,還是直咽口水。
滷水鵝,正宗潮汕滷水鵝講究「鮮、甜、甘、嫩、滑」,選鵝以一百日左右的嫩鵝為佳。集齊鵝頭、鵝脖、鵝胗、鵝肝、鵝腸、鵝肉、鵝掌、鵝翅,就是一盤「鵝八珍」。
「外省佬,試下(外省人,試一試)。」男人抬起頭,把碟子端到我桌上。
我用筷子夾起一片鵝肉,一咬,汁水溢出,肉質肥厚細滑,咸甜適中。
吃了幾口,我掏出口袋裡雷夏電的剪報,剪報被折多了,有點破破爛爛。
我問老闆,有沒有見過長得像剪報上的人,是個年輕人,可能戴眼鏡,跟一個女孩一塊來的。
老闆正歪著腦袋看,噹啷一聲,隔壁桌一個客人吃完站起,把錢扔在桌上。
老闆捏著剪報走過去收錢。
我轉身看那人,黑衣黑褲,頭髮亂糟糟的,半張臉被蓋住了。
他掃了一眼剪報,轉頭盯著我看,緩緩戴上了金絲眼鏡。
對視的一瞬間,我立馬反應過來,白凈的臉,很斯文,他就是我要找的「大學生」。
見我站起身,他一把掀翻桌子,撒腿就跑,我跟著追出去。
老闆身後在大罵,「撲街冚家鏟(王八蛋),未俾錢噶(還沒給錢啊)!」
中環地勢複雜,我路不熟。追到租庇利街時,遠遠看見大學生拐進德輔道。等我過去,人早就沒了影。
再折回「鹵叔」,店已經關門了,門口地上丟著那塊剪報。
海風一吹,我打了個寒顫,決定先回去和小馬碰頭,再作打算。
老屋
當晚我跟小馬說了滷水店的事兒,小馬也覺得,那個「大學生」肯定有古怪。
第二天,小馬找了個幫手,是上回的威海大個子崔警員。崔警員一見我就摸後腦勺,嘿嘿笑,說不能白白吃我一頓。
崔警員問了很多中環的熟人和老街坊,打聽到那個「大學生」,姓區,叫區泳良,家裡是火水商(煤油商)。
區家幾年前就舉家搬去上環了,但雪廠街的兩間舊屋還在。
原本兩間都對外出租,一年半前收回了其中一間,區泳良要自己住。
崔警員領著我倆,按照地址找到了舊屋。
屋門反鎖,打了半天門也沒人回應。
旁邊另一間租給了賣鹹魚的,崔警員亮了身份,門打開一點縫,屋裡放了幾大筐子鹹魚,蒼蠅嗡嗡亂撞,魚腥味撲鼻。
我和崔警員掐著鼻子,小馬卻見怪不怪,說自己是吃鹹魚長大的。
賣鹹魚的證實,區泳良確實住在隔壁,但昨晚沒回來。
買鹹魚的說,他剛搬來沒幾個月,這裡地價貴,流動性很大,他跟區泳良不熟,只有月初交租的時候會碰面。
區泳良為人古怪,話很少,喜歡「夜麻麻返來」(深夜回來),時不時還「拖著」個女人。好在租金要的少,有時候遲交幾天,區泳良也不會發火。
圖為1946年赫達·莫理循所拍攝的香港鹹魚檔。
砰地一腳,崔警員已經把區泳良的門踹開了。
賣鹹魚的先是一驚,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和小馬,縮著身子往後退,關上門回屋了。
區泳良的屋裡黑漆漆的,一股又臭又腥的怪味,我捂著口鼻摸牆走,小馬越走越慢,推著我和崔警員往前。
我摸到報紙,順手一撕,光線透進來,原來窗子讓厚厚的報紙封上了。崔警員打開窗子想透氣,窗子太窄,他的頭伸不出去。
屋子很狹小,屋裡有一個大衣櫃和一把椅子。
地面濕乎乎的,擦洗過,水還沒幹,角落裡放著一個大鐵桶和幾把木刷子,還有幾塊黑黑的破布。木刷上的毛翹了邊,像經常用力刷洗。
湊近一聞,木刷和破布上都有很重的血腥味。
崔警員找到了一個黑包袱,裡頭是一把剪子和三四把刀,其中一把砍刀的刀刃磨的很亮。
刀具底下有一個方形的馬口鐵皮盒,彩色,上頭寫了英文字,介面的地方發銹。蓋子的圖案是一個穿洋服的外國女孩,臉蛋紅紅的, 手裡拿著一塊餅乾。
圖為馬口鐵餅乾盒。馬口鐵又叫鍍錫鐵,是兩面鍍有錫的鐵皮。由於材質防鏽耐腐蝕,從19世紀開始,被歐美廣泛用於食品包裝,造成鐵盒、鐵罐,用來裝餅乾、糖果以及茶葉。
我打開鐵盒,裡頭全是照片,第一張就是阿銀。
照片上的阿銀被綁在椅子上,嘴讓布堵著,睜大了眼睛流淚,她的雙腳還在。看照片的環境,就是在這拍的。
第二張的阿銀失去了意識,第三張一條褲管空了,阿銀的一隻腳已經沒了。
再往下,照片的臉換了,變成另一個女孩,歪著頭,雙手放鬆下垂,穿著七分袖和長裙,燙了捲髮。
下一張的女孩又換了人,這回是四肢伸展,躺在地上,頭朝鏡頭,但眼睛沒有神。
一張張翻下去,照片至少是八九個不同的女孩,她們都很年輕,打扮都像是妓女。
唯一相同的是,照片上的她們全都死了,受害的女孩遠遠不止阿銀一人。
崔警員掄起椅子,砸在地上,小馬不吭聲,側過臉走到一邊。
我們三個盯著那個陳舊的大衣櫃,誰也不說話。我們都害怕,一打開,會看見女孩的屍體。
圖為民國時期的木製雙開門豪華大衣櫃。
我慢慢走到衣櫃前,心懸在嗓子眼,握住把手往外拉,櫃門發出老化的吱呀聲。
黑壓壓的,裡頭沒有屍體,只有一堆頭髮,一團團糾結在一起。
我抓起一把頭髮,一瞬間,似乎能看見,區泳良殺死每個受害的女孩後,剪下她們的頭髮塞進衣櫃時,臉上露出笑意。
小馬只看了一眼,再也堅持不住,出門吐去了。
後來崔警員通知了警察同僚,來了很多人,大家把屋子裡里外外都搜了個遍,卻沒有找到一具屍體。
喪事
警察查到,區家在辦喪事。區泳良的母親病逝,他肯定回父母家了。崔警員建議在出殯當日將區泳良一舉抓獲。
區泳良遲遲沒去取照片,我推測是他母親病重耽擱了。
區家在上環高升街,去之前,崔警員告訴我,區泳良二十六歲,是區家長子,底下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到那一看,街道圍滿了人,除了區家的親戚,還有來湊熱鬧的藥材店夥計和水果販。
臨街的樓旁搭了個簡易的竹木架子,我問小馬那是啥,小馬說,那叫「喪家天橋」,區家住三樓,棺材不好搬,得走這個「天橋」下來。
圖為喪家天橋。早年香港殯儀館少,住在高層的普通家庭出殯時,棺材不能直接走樓梯,得從樓外用竹木簡易搭建一座「喪家天橋」,通到屋裡的窗子,讓仵作抬著棺材通過。
不一會兒,六七個仵作戴著斗笠,扛著棺材下「天橋」,區家的人在前後攙扶著。
我一眼就認出了區泳良。他沒戴眼鏡,一身喪服,走在棺材前,臉上沒有任何錶情。
我和崔警員往人群里擠,準備等他一下來就攔住。
天橋上,仵作每走一步,腳踩到的竹架就會微微顫動。
突然,扶著棺材頭的仵作一腳踩空,重心壓到側面的一根細竹竿,竹竿歪到一邊,猛烈晃了兩晃,刷地就散了架。
「天橋」上的人來不及反應,尖叫著紛紛往下掉,仵作里有人鬆了手,棺材垂直下落,重重砸倒了一個人,棺材一端把腦袋拍在地上,紅白的腦漿往外飛濺。
棺材板散了,裡頭穿著壽衣的女屍滾了出來,屍體乾瘦僵硬,像一捆柴火。
底下一片慘叫,人群四散,亂作一團,我、小馬和崔警員也擠散了。
後來警察疏散了人群,只剩下區家的人坐在地上,老老少少扶著棺材扯開了嗓子,哭的昏天黑地。
有人喊,砸死的是區家的大少爺區泳良。
警察搜查了區泳良父母的家,找到了一台柯達布朗尼相機。
20世紀初,柯達公司推出盒式相機布朗尼,名字來自帕爾默-考克斯(Palmer Cox)所作的插圖書中的童話人物「布朗尼」的名字,由於售價低廉,操作簡便,布朗尼相機大受歡迎。
區泳良的父親說,區泳良小時候很聰明,讀書也好。
四年前區泳良報考香港大學失敗,發了一場火,脾氣很大,整個人都變的暴躁。
之後兩年多,他什麼也不幹,天天躲在家裡,除了大小便,一步也不出門。飯菜也要他母親送到房門口。
後來情況好一點,區泳良會出來吃飯,但還是很少說話,吃完就回屋裡。弟弟妹妹都不敢惹他。
直到兩年前,區泳良的父親帶了一台舊的照相機回家,是個客人搬家送給他的。沒想到,區泳良很喜歡,從此迷上了攝影,還漸漸出門拍照。
再之後,區泳良的母親生了一場大病,高燒退後就癱了,人也傻了,說不了話,也不能自理。大夫說她腦子燒壞了。
「好在阿良正常番,仲會幫阿妹照顧阿媽(幸好阿良恢復正常,還會幫妹妹的忙照顧他媽)。」
所以當區泳良說想搬出去住時,他也沒攔著,還把雪廠街的舊屋給了兒子管,讓他住一間租一間。
至於區泳良在外頭到底在幹了什麼,他一概不知。
他只知道,區泳良有時候會夜裡回來看他媽,早上起來的時候,桌子上會多一包滷水鵝,他們就知道他回來過了。
警察仔細搜查了區家,也沒發現屍體,只能推斷,區泳良可能把屍體沉海了。
直到看了照片,區家一家子老小也不肯相信,斯文話少的區泳良會是個殺人狂。
事情一傳開,有人說區泳良殺人分屍後,把屍塊藏在「鹵叔」的滷水里,所以那兒的滷水才會黑油發亮,香味濃郁。
為了平息謠言,警察專門派人拿著笊籬,去滷水店的鹵鍋里打撈,除了撈起了細小的鵝骨,並沒找到人骨等異物。區泳良的案子成了懸案。
受此影響,「鹵叔」的生意大減,但過了一陣子,似乎去的人又多了,據說還有專門沖著獵奇而去吃的人。
謎題
崔警員回威海前,我和小馬又和他見了一面。
崔警員悄悄告訴我,他問過警局的熟人,之前有一個妓女報過案,說有個客人要殺她,負責的警察沒把她的話當真,反倒發現了妓女沒執照,罰了她一筆錢。
「要是早點能抓到他就好了。」崔警員嘆了口氣。
小馬說他想不明白,既然所有受害人的屍體都能消失,為什麼偏偏要把那雙小腳扔在賭檔呢?
我點了根煙,說他大概是想被人發現吧。
區泳良最初選擇妓女,是因為她們消失了也不會有人追查。
「一遍遍把人騙到家裡,殺死,拍照,剪下她們的頭髮,處理屍體,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殺人竟然如此簡單,而且沒有任何人發現,區泳良一定有巨大的成就感。」
「但隨著犯案次數增加,他又厭倦了沉默。沒人發現就意味著沒人知道。」
我告訴小馬和崔警員,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區泳良可能把屍塊帶回家過。
賭檔所在的荷里活道,正好在雪廠街和高升街之間,區泳良又總是夜裡回去看他母親。小腳可能就是回家路上,一時興起隨手扔掉的。
小馬和崔警員一聲不吭聽我說,很驚訝。
我掐滅了煙,說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推測——我就是根據看到的那些,想像他可能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就話邊有剛啱(我就說哪有這麼巧),俾自己親生阿媽副棺材砸死(被自己親生母親的棺材壓死),佢阿媽肯定知(他媽肯定知道了)。」
小馬覺得,區泳良被砸死是一種報應。
不管是不是報應,區泳良一死,所有的事情都成了謎。
後來我去塘西找歡歡,沒找到她,有人說她跟一個水手跑了。
我也打算回北京,小馬說臨走前要請我吃蛇,我說吃啥都行,不是滷水鵝就好。
▲
按照FBI的定義,區泳良算是比較典型的連環殺手了。
他在殺害這些女孩,砍下她們的小腳時,到底在想些什麼?
太爺爺對他的心理揣摩,讓我想起一首歌,黃家駒唱的《Dead Romance(Part II)》。
我十幾年前聽到這首歌,一直很喜歡。
但直到前幾年,才知道這首歌是黃家駒根據香港奇案「雨夜屠夫」寫的。
這件案子發生在1982年,夜班出租司機林過雲在2月到7月,連續殺害四名女子。
他每次作案都選擇雨天,開車將目標拉到偏僻地方勒死,之後分屍,並肢解屍體,將性器官做成標本,存在自己的住所。
他在殺人過程中,會給死者拍攝照片和錄像帶。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
林過雲案發後,當時的香港媒體報道。
那年8月18日,他去沖曬店洗照片時被抓獲,至今仍在監禁。「雨夜屠夫林過雲」成了香港最著名的都市傳說之一。
這件案子發生時,黃家駒20歲,想必受到極大震動,才會在後來創作了兩首關於案子的作品,《Dead Romance(Part I)》和《Dead Romance(Part II)》。
《Dead Romance(Part II)》這首歌里,黃家駒像上帝一樣和「雨夜屠夫」對話:
Man,you feel so lonely
Man,can you hear the message come from the sky
Man,you are driving into the rain
Man,you know it"s time to find the prey
或許,黃家駒也是在探索人性的深不可測,試圖理解:人為何會作惡?
我想,夜行者金木大半輩子調查記錄,大概也在琢磨這個問題。
我很好奇,從1982年到現在,林過雲在監獄裡待了三十多年,是不是聽過這首和他對話的歌。
夜深人靜時,你也和我一起聽聽吧。即使不能解答什麼疑問,至少也能感受到什麼。
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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