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女人的慘痛教訓,寧願再孤單幾年,也不要湊合著結了婚!
文|北蘇
女人的一生,最不能湊合的事情就是結婚。你以為湊合著結婚是漂泊無依這種痛苦的結束,卻不會想到,它也是各種無奈糾纏和痛苦的另一種開始。
好的婚姻應該像是戀人裹著棉衣擁抱,兩個人用溫暖的心抱在一起,不離不棄,不計較,更沒有嫌隙。
在這份婚姻里,即便會有爭吵,有冷戰,但是更有彼此的溫暖,理解和最初的承諾。
好的婚姻應該是兩個人經歷和相知相愛到想和彼此相守的過程,這個由愛而生戀的過程,雖然會在之後的婚姻生活里逐漸的變淡,逐漸的被記憶淡忘,但是其實那份最初的心,一直都會在這段婚姻里隱隱存在。
好的婚姻,應該有一個不為難自己的開始。
霍微是和前任男友分手不久後認識自己丈夫薛雷的。
和前任的分手是一種無奈,他們彼此分開的時候,霍微和男友都還心裡有著彼此和愛著彼此,他們在一起三年多,原本以為就差最後的一張紙了,可是這張紙還是沒能拿到。
送男友離開的那個晚上,在車站裡等車,霍微給了前男友一個巴掌,她說這是他欠她的,既然給不了她未來,她就要讓他接受懲罰。
那一巴掌揮出去之後,霍微被前男友狠狠的抱在懷裡,他們很相愛,可是註定因為相隔太遠而分手,人分了,心卻一直分不開。
霍微分手後對感情和婚姻都有那麼一點不再相信了,這個時候一個很愛她的男人出現了,他就是薛雷,他能給她安穩的未來,給她承諾,給她溫暖,甚至極其的想給她一份婚姻。
結婚前霍微也想過,這份婚姻對她來說並不是合適的時候,但是她已經累了,也已經過了30歲,如果這個人願意娶她她不嫁,那或許再過幾年,她會很難嫁。
有這樣一個人給她安穩的生活,讓她免遭一個人漂泊無依的生活,對她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決定,唯獨只有霍微自己知道,她的心裡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是有多少勉強和不確定。
有人說,女人如果無法嫁給一個自己愛的人,那一定要嫁給一個愛自己的人,就像霍微,和自己最愛的人戀愛過,最後嫁給最愛自己的這個人,也算是讓自己這一生無怨無悔了。
可是,婚姻並不是生意,也不是只能算得失,如果不愛一個人,湊合著結婚,生活就會湊合著對待你。
結婚第二年的時候,霍微生了一個女兒,雖然她對薛雷沒有那種由心底而迸發的愛,但是她也盡量的去做一個好妻子了。
但是感情和婚姻這種無法由自己主觀意識去左右的其發展的關係里,一個女人愛不愛這個男人,一個女人是不是無法真正的融入這樣份關係里,女人自己會懂,也逃不過男人的眼睛,何況那些結婚前說愛你,說不在乎你暫時還不怎麼愛他的男人,結婚後會格外在意女人的心裡是不是真的有自己。
薛雷是一個顧家的好男人,也真的在結婚後履行了他的諾言,努力的給霍微一個幸福安穩的生活,但他越是愛霍微,就越是會讓霍微後悔當初結婚的決定,薛雷的愛慢慢成了一種禁錮,一種拷問,愛,還是不愛,成了他們每一次吵架的例行糾纏。
薛雷覺得在霍微的心裡一直都沒有認真的愛過他,覺得霍微當時結婚前並不是那麼愛他,所已和他生活在一起的這幾年也並未能全部的付出真心。
而霍微呢,原本以為結婚了,一切都不一樣了,那種一個人孤獨和無依會隨著婚姻的到來而消失,替代它們的會是穩定的生活和工作,可是結婚了才知道,湊合著開始的婚姻,就連和這個人的相處都是一種折磨,他們無法溝通,甚至有很深的隔閡。
她努力的去愛上這個人,可是又每次都被這個人的懷疑了糾纏而傷透了心,
結了婚才知道,與其和一個人在婚姻里爭吵,懷疑,解釋和互相折磨,真的不如當初讓自己在一個人漂泊幾年,晚一點結婚,寧可晚一點遇到一個對的人,也不讓自己為了被呵護被溫暖而湊合著嫁了自己。
孩子三歲的時候,他們的夫妻感情已經惡劣到極點,薛雷對她是愛也是不信任和折磨,甚至有一次薛雷還說,要不是他要她,霍微三十多歲嫁不出,如今不知道怎麼被人笑話呢?
這樣的一句話比抽在霍微臉上的巴掌還讓她疼,說到底她當時湊合結婚的決定害了她自己,也害了薛雷,自己不愛的人,再愛自己,也不能勉強自己嫁。
他們離婚了,沒想到薛雷離婚後很過分,和很多他們的朋友埋怨霍微嫁給他的時候就心裡還愛著別人,還抹黑她這麼多年一直都惦記著當你的前任,薛雷的人品的確有問題,但是霍微當的時湊合的答應結婚也有責任。
有人說,女人,要和一個自己愛的人戀愛,但要和一個愛你的人結婚,因為在婚姻里一定要有一個愛自己的男人在,讓他好好的疼愛自己,一生一世對自己好。
可是婚姻是雙向的,如果嫁給一個人自己不愛的人,他對自己再好,也很難達到自己心裡幸福的沸點吧,如果嫁給一個自己都不期待的愛情,那和做俘虜有什麼區別?
無論是戀愛還是結婚,都應該和一個與自己雙向愛著的人。
好的婚姻不一定非要有什麼海誓山盟的誓言,但是一定應該是出於接受,出於愛,出於心裡的欣然嚮往。
婚姻是一個女人一生很重要的一次抉擇,千萬不能勉強,不能湊合,不能隨隨便便。
※離婚後懇求復婚,卻遭到前夫的拒絕,有一件事已婚的女人不要做!
※有些人一旦愛了,最後彼此連朋友都會做不成?
TAG:北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