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放寬行業准入 完善專利代理制度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林維):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最近通過了《專利代理條例》修訂草案,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13日介紹說,修訂後的《專利代理條例》涉及放寬專利代理行業准入等內容,將進一步完善專利代理制度,促進專利質量的提升。
專利代理是技術和法律相結合的高端專業化服務,服務於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的全過程。據悉,中國現行的《專利代理條例》於1991年公布施行以來,對推動專利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現行條例的一些規定,已經與專利代理行業發展實際情況不相適應。鑒於此,有關方面對該法律進行了修訂。今年9月,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專利代理條例(修訂草案)》,修訂後的條例將自明年3月起施行。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賀化13日在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此次修改,重在根據專利代理行業實際情況變化,完善專利代理制度。「一是簡政放權,支持創新創業,減輕群眾負擔,激發市場活力與創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機構設立審批的省級初審;放寬代理機構組織形式要求;簡化考試報名條件,取消申請代理師資格應當具有工作經驗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二是放管結合,加強日常監管,規範市場秩序,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包括鼓勵代理機構和代理師為小微企業以及弱勢群體提供代理援助服務;要求代理機構建立健全利益衝突審查制度;完善關於代理機構和代理師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此次《專利代理條例》修改的亮點之一是將「專利代理人」稱謂變更為「專利代理師」,從而提升了從事專利代理事務的專業人員的社會地位,增強其榮譽感;另一個重要亮點是改進專利代理行業准入制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專利代理的專業化和市場化。中國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長 金武衛說:「修訂後的條例,明確專利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為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對現行條例規定的合伙人、股東、具有專利代理資格證書和從業經驗的要求也作了修改,這樣就為放寬專利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限制,以及對合伙人、股東的要求留下了必要的空間。」
數據顯示,截至10月底,中國已有42569人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執業專利代理人達到18468人,專利代理機構達到2126家,能夠提供涉外服務、專利預警、分析、許可、質押融資專利訴訟、調解等服務的代理機構數量不斷增加。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繼續提升行業監管水平和行業服務能力,規範專利代理執業行為,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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