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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新規再次確認,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賣假貨的微商再見了!

說起微信大家都很熟悉,其是國內目前用戶規模最大的應用,根據最新數據,微信目前月活躍人數已經達到了10.58億人,這也是國內唯一月活躍人數突破10億大關的應用,不誇張的說,微信不僅僅是國內社交領域中的霸主,即使放在整個移動應用中,微信的話語權也是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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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微信這兩年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微信中也是出現了相應的弊端,其中比較值得一提的便是微商,許多微商將朋友圈看作一個宣傳的渠道,經常通過朋友圈發布一些商品來吸引用戶,而這對於許多小夥伴卻造成了困擾,一方面刷屏的廣告讓朋友圈分享快樂的意義越來越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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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有的微商也是存在假貨現象,而由於微商的低門檻,許多朋友發現從微商購買的產品是假貨後,被微商刪除好友,連人都找不到,可以說相當的無奈,不過令人欣慰的是,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電商行業的良性發展以及整治其中的一些弊端,國家近期也是有了新的動作,推出了國內首部《電子商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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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明年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就將正式生效,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電子商務法》包含的多項新規,對於賣假貨的微商群體可謂是有著巨大的衝擊,首先根據相應新規,無論是微商還是代購均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而任何電子商務經營者都要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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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事代購的微商還要有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簡單來說新規生效後,微商都在國家的管理之內,這樣消費者今後在遇到假貨現象,就不怕找不到相關的負責人,與此同時賣假貨的微商頭上也是懸了一把劍,以後有了明顯的約束,賣假貨的風險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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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相應新規,電商平台今後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電商平台未及時對於平台中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採取必要措施,電商平台也要受罰,而有了連帶責任後,各平台對於經營者的管理與要求條件必定要更加嚴格,賣假貨的人生存空間會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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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電商法的實施對規範電商領域各主體行為,維護電商行業市場秩序,引導電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不少網友了解後也是表示,今後可以和賣假貨的微商說再見了,小夥伴們,對此你怎麼看?你遇到過微商賣假貨的現象嗎?歡迎大家留言,互相交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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