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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丁:明朝中後期軍事的中堅力量

原標題:家丁:明朝中後期軍事的中堅力量


作者: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金玲芝


明朝為人熟知的軍事制度是衛所制度,明朝在全國設立衛、所兩級,作為基本軍事單位,士兵設立軍戶。但是隨著到了明朝後期,在這一正統軍事制度之外,還出現了軍事家丁制度。所謂家丁,就是「武將所轄不入兵籍者」,是「是將帥用於禦敵衛身的私兵,與主帥有較強的私人隸屬和依附關係」。像我們所熟知的著名抗倭軍隊戚家軍、俞家軍都屬於家丁。家丁制度為何在明朝中後期快速發展?又對明朝產生了什麼影響?



戚家軍取勝圖


明朝的衛所制度一大特點是兵民合一,士兵要進行務農,通過耕作土地所得收入來供養軍隊。然而隨著土地大量被兼并,包括軍屯官田,兼并了大量土地的軍官們掌握了眾多財富,這讓部分失去生計,四處流亡的士兵依靠了這些軍官,成為私兵家丁。在這種情況下,衛所制度勢必衰微,同時伴隨著明朝商品經濟發展,賦役制度的隨之改變,平民和國家人身隸屬關係發生改變,促進了募兵制發展。家丁招募並未被限制,所以家丁隨著募兵制發展而得到大量招收,這也是家丁制度的重要來源。

明朝在北部設立九邊重鎮,到了中後期軍隊渙散,軍事實力萎頹,難以抵抗外敵入侵,北部邊防壓力巨大,為鎮守邊疆,客觀上促進了家丁制度的出現。馬芳、李成梁等將領都是帶領家丁,在戰場上取得勝利的有名將。


家丁整體戰鬥力強,是明朝中後期軍事的中堅力量,對鞏固邊防起著重要作用,如在抗倭援朝戰爭、打擊東南沿海倭寇中,家丁功不可破。但是家丁制度設計不夠完善,歸根結底是高級將領的私人武裝,是受將領而非明朝廷控制,個別利用家丁囤積力量,為己私用,成為地方割據勢力,對明王朝走向產生了嚴重的消極影響。


1.《論明代軍隊中家丁的特點與地位》,趙中南


2.《論明代軍事家丁制度形成的社會經濟條件及發展》,趙中南


3.《明代家丁之起源及特質》,馬楚堅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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