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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患2種癌症居然不是癌症複發?「重複癌」了解一下

上海一位70多歲的李女士(化名)2011年罹患結腸癌,後來經過化療及手術治療已經痊癒,但就在2016年,她發現下腹部長了一個腫塊,並日益增大,如廁時也受到影響。在上海當地一家知名醫院求診後,她被醫生診斷為:腸癌轉移,餘下生命時長不超過3個月。

幸好李女士轉移其他大城市求診,其他醫生考慮為重複癌——卵巢腺癌,病理也證實是卵巢腺癌。腫瘤被完整切除後,估計還能至少生存5年。有人不禁要問,癌症轉移跟重複癌,有什麼不一樣?

帶你了解「重複癌」

重複癌(又稱多原發癌)是指在病理組織學上形態不同的惡性腫瘤,發生2種癌,稱為「二重癌」,發生3種,稱為「三重癌」,6個月內出現的,稱為「同時重複癌」,超過6個月才出現的,稱為「異時重複癌」。

重複癌要滿足的條件是:一是每個癌獨立存在,二是2個或以上癌灶之間有一定距離間隔的正常黏膜,三是嚴格除外1個癌灶是從另一個癌灶擴散或轉移而來。

回到前面的問題,癌症的轉移複發跟重複癌有什麼不一樣?簡單理解,前者是同一班「作惡」的傢伙,一脈相承,只不過是一時打不過,轉移了陣地,例如左側乳房懂了手術,後來竟然在右側複發,而重複癌就是「拜把兄弟」,他在這邊搗亂後,他的哥們兒在那邊繼續破壞。

重複癌的誘因是什麼?放化療的優缺點

重複癌的誘因與一般癌症的病因相似,都離不來不良的生活習慣、感染、遺傳因素等,其中比較具有爭議的一個因素就是:放化療。

放化療的優點:2005年世界衛生組織發表的統計報告顯示,在約55%可以治癒的惡性腫瘤中,放療佔22%,化療佔6%,手術佔27%。放化療在治療癌症上應記一功。

放化療的缺點:但從另外一方面,乳腺癌放療後,發生胸壁肉瘤的可能性或增加10.27倍,最早會發生在最後一次放療後的第3年。對子宮癌進行放療後,子宮附近發生的白血病中,11%與放療有關。

哪些人不適合放化療?遵從這個原則

一些營養不良的、嚴重貧血的人,以及有已經惡化的腫瘤或類似纖維肉瘤、脂肪肉瘤等患者不適合接受放療治療。人們最擔心的是放療副作用大,「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殺滅了癌細胞,又殺死了正常細胞,但副作用大的一般指常規放療,現代的放療技術已經能在分子層面,按腫塊的三維形態直接射殺,不再累計正常組織。

是否選擇放化療治療癌症,一定要聽從醫生的建議,或徵求多方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自己默默就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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