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舉報被表哥性侵六年 警方:無證據不構成犯罪
新京報訊,11月8日,一名微博用戶@「快樂帆頭」發文稱自己兒時被表哥性侵長達六年。11月8日晚,小陳的表哥馬某回應新京報記者,否認他曾性侵表妹的說法。11月16日,宿州埇橋分局通報稱,除雙方供述外無其他證據線索,且馬某被指控行為時分別為9歲、15歲不構成犯罪。
指控被表哥性侵患上抑鬱疾病
11月8日,在微博發布此信息的小陳告訴新京報記者,因父母關係不和,她經常被送至鄰近的姑姑家中吃飯,5歲至11歲期間,她多次被其讀六年級的表哥性侵併施以語言威脅,告誡她不要說出去。她稱,由於此後深受抑鬱症困擾,多次自殺導致這段記憶出現空缺而只記得有三次被性侵的經歷。「我現在知道的是只有三次,但是我很肯定,基本上我去一次就會被他性侵一次。」
小陳稱,後來自己因此事患上精神類抑鬱疾病,其提供的四份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測量表顯示,「有重度抑鬱癥狀」「有重度焦慮癥狀」,此外,她還稱自己有「中度強迫症」和「邊緣人格障礙」。據其所述,查出抑鬱疾病後她曾先後五次嘗試自殺,2017年,她在一次和爸爸的吵架中將此事告知家人,剛開始被認為在撒謊,但最近家人突然決定支持她,她也受到網路影響開始在網路發聲。小陳說,11月8日15時,她已前往南關派出所報警並做了筆錄。
表哥否認 家人稱等警方調查結果
11月8日晚,小陳的表哥馬某回應,否認他曾性侵表妹的說法。他稱,表妹小時候有一段時間的確經常來家裡吃飯,也和他經常聯繫,後來長大了就逢年過節聯繫一下,而表妹從沒有告訴過他有關「性侵」的任何說法。馬某稱,11月7日他媽媽曾就此事詢問過他,也被他否認。馬某介紹,他1995年出生,而表妹1999年出生,在他眼中,表妹在沒有到叛逆期的時候都挺好,後來可能由於家裡疏於照顧,比較叛逆。但最近聽說了她由於抑鬱症或某種精神問題,一直休學在家。
11月9日,小陳的父親陳先生表示,既然女兒已經報警,則以警方調查結果為準。馬某的小舅稱,家人對此事不太知情。
警方通報:無證據線索且不構成犯罪
11月16日,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通報稱,2018年11月8日15時許,轄區居民陳某帆到我局南關派出所報案稱,其曾遭受到表哥馬某性侵,民警受理展開調查。
經詢問,陳某帆自稱於2004年(陳某帆5歲、馬某9歲)、2010年(陳某帆11歲、馬某15歲)暫住其表哥馬某家中期間,三次遭到馬某猥褻。為調查核實,11月9日,民警先後走訪詢問了陳某帆母親陳某紅、馬某母親陳某,均表示不知情。11月10日,馬某到南關派出所接受詢問陳述,未對陳某帆實施過猥褻行為。
通報稱,陳某帆反映的情況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除當事人雙方陳述外,未發現其他有價值的證據或案件線索。同時,馬某被指控對陳某帆實施三次猥褻行為時的年齡分別為9歲、15歲,根據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馬某被指控行為時尚未達到應當負法律責任的年齡,不構成犯罪。
警方還呼籲,家長應引導孩子,如遭受到不法侵害,立即告訴家長並及時報案,同時保留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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