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狀告同事性侵,翻出視頻一看,她還換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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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控訴公司的男同事趁她喝醉時性侵,讓她氣得到派出所提告。男子被告後錯愕不已,強調當下雙方是你情我願。法官審理時認為,「性侵」時女子能多次變換姿勢,後來甚至不願男子離開,判決男方無罪。
台媒昨天報道,判決書指出,2015年時,該女子與男同事在租屋處附近公園喝酒談心事,酒酣耳熱之際,彼此有親嘴、擁抱的舉動。後兩人一同回到租屋處內並發生性關係。
示意圖
女子控訴,當天回到家後,自己已經醉茫且內衣被脫下,但她曾對男同事搖頭拒絕,沒想到酒醒後就發現被性侵,讓她氣得報案,並向警方供稱咸濕對話,包括「我在他身上搖了幾下」、「他說換我伺候你」、「等我有意識時已經站在床邊了」等,其他過程女子則說全忘了。
男同事到案後,堅稱兩人是你情我願,並拿出視頻自清,畫面只見兩人躺在床上,男子表示要回去了,女子卻搖頭,男子反問:「不然要怎樣?」卻沒得到回應。
法官審理後認為,由於男子提供的畫面鐵證如山,且若女子醉到不醒人事,為何能記得細節,判決男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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