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母親再申請取遺產20萬,補辦91歲壽宴,法官:現在不是清朝
原標題:梅艷芳母親再申請取遺產20萬,補辦91歲壽宴,法官:現在不是清朝
說起港星其實有很多大家比較熟悉的,曾經帶給大家諸多的精彩,但是現在這些人很多都是不在影視圈了,也有一些是英年早逝的,實在是令大家感到惋惜。說起讓大家十分惋惜的明星其實就要說梅艷芳了吧,曾經的她在演藝圈中朋友很多,張國榮、陳小春、謝霆鋒等都是她的好友。
從小的梅艷芳其實家境並不富裕,從自己四歲就能跟著姐姐登場表演節目,可能因為從小就登上過舞台,所以長大後的她也是一直站在舞台上給大家表演。她參加比賽獲得了「第一屆新秀歌唱大賽冠軍」,就被唱片公司簽約後出了自己的專輯。第二張唱片《赤色梅艷芳》就是有無白金的銷量。
後來的她還首次開設演唱會,一開就是連續十五場,也是打破了香港歌手首次歌唱場數的記錄。在唱歌上是有很大的成就,在演繹上也是憑藉著《胭脂扣》獲得四料影后,可以說梅艷芳是當時香港的大紅人。曾經紅遍香港的演藝圈還被大家稱為是「大姐大」,雖然獲取很多的榮耀但是天妒紅顏,2003年在40歲的時候就因為宮頸癌去世了。
梅艷芳在患病期間就是將自己的遺囑立好,並且是專門有信託基金來幫助她。給自己的幾個侄女和外甥留下140萬的人民幣,給自己的好友兩處物業。還委託專門的信託公司按月給自己母親58000元的人民幣用作生活費一直到覃美金去世。但是梅艷芳在去世後,梅艷芳的哥哥卻和母親覺得是因為有人欺騙梅艷芳立下遺囑的,所以就將主診醫師和遺產受益人還有遺囑的執行人全部告上法庭。
還因為不滿意每月的生活費太少所以後來法庭還是從7萬元的生活費改為了每月12萬元。但是從2004年一直到2011年這七年中從未停止過上訴,但是一直都是沒有成功的。大家從一開始的關注到慢慢的不關心這件事情了,但是在最近,覃美金又要求信託基金拿出20萬給自己補過91歲的大壽,但是法官也是將這樣事情壓後處理。
覃美金還是很不滿意的控訴:「自己已經非常節儉了,都沒有請保姆,就怪信託基金管的太多了,只是都已經這麼大年紀了,就不能在金錢上稍微看開一點嗎,弄得自己去世的女兒都顏面無光」。但是法官卻是沒有理會她的哭訴表示:「現在不是清朝,需按法律辦事」。
其實很多網友知道後也是表示,自己的女兒都是已經去世多年還是想要這樣換取同情,不就是在消費自己的女兒嗎?想要從女兒身上獲取利益的媽媽真的是不多見啊!大家有什麼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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