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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鞋

短篇小說: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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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姑娘叫守明,十八歲那年就定了親。

姑娘家一定親,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這個說法守明還不習慣,她覺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讓人害羞,還讓人害怕。

她在心裡把未婚夫稱作「那個人」,或遵從當地的傳統叫法,把未婚夫稱為哪哪庄的。那個人的莊子離她們的莊子不遠,從那個人的莊子出來,跨過一座高橋,往南一拐,再走過一座平橋,就到了她的庄。兩個村莊同屬一個大隊,大隊部設在她的庄。

那個家裡托媒人把定親的彩禮送來了,是幾塊做衣服的布料,有燈心絨、春風呢、藍卡其、月白府綢,還有一塊石榴紅的大方巾。

那時他們那裡還很窮,不興買成衣,這幾樣東西就是最好的。聽說媒人來送彩禮,守明嚇得趕緊躲進裡間屋去了。

手捂胸口,大氣都不敢出。母親替女兒把東西收下了。母親倒不客氣。

媒人一走,母親就把那包用紅方巾包著的東西原封不動地端給了女兒,母親眼睛彎彎的,飽含著掩飾不住的笑意,說:「給,你婆家給你的東西。」

對於婆家這兩個字眼兒;守明聽來也很生分,特別是經母親那麼一說,她覺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嬌中帶點抗議地叫了一長聲媽,說:「誰要他的東西,我不要!」

母親說:「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著給你妹妹做嫁妝。」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來就叫出了那個人的名字,說她才不要那個人的破東西呢,她要把那個人的東西退回去,就說姐嫌禮輕,要送就重重地來。

「再胡說我撕你的嘴!」守明這才把東西從母親手裡接過來了。

她有些生妹妹的氣,生氣不是因為妹妹說的禮輕禮重的話,而是妹妹叫了那個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裡藏著,她小心翼翼,自己從來捨不得叫。

妹妹不知從哪裡聽說的,沒大沒小,無尊無重,張口就叫出來了。彷彿那個名字已與她的心有了某種連結,妹妹猛丁一叫,帶動得她的心疼了一下。

她想訓妹妹一頓,讓妹妹記住那個名字不是哪個小丫頭片子都能隨便叫的,想到妹妹是個心直口快的,說話從來沒遮攔,說不定又會說出什麼造次話來,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東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過來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麼好東西。

姐姐對她當然沒好氣,她說:「哪有好東西,都是破東西。」

妹妹嬉皮笑臉,說剛才是跟姐姐說著玩兒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衛什麼似的,堅決不讓妹妹看,連碰都不讓妹妹碰,她把包袱放進箱子,啪嗒就上鎖了。

妹妹被閃了手,覺得面子也閃了,臉上有些下不來,她翻下臉子,把姐姐一指說:「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這家了!」

「我走不走你說了不算,你走我還不走人呢。」

「誰要走誰不是人!」

母親過來把姐妹倆勸開了。母親說:「當閨女的哪個不是嘴硬,到時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裡只有守明一個人時,守明才關了門,把彩禮包兒拿出來了。她一塊一塊地把布頁子揭開,輕輕撫摸,放在鼻子上聞聞,然後提住布塊兩角圍在身上比劃,看看哪塊布適合做褲子,哪塊布做上衣才漂亮。

她把那塊石榴紅的方巾也頂在頭上了,對著鏡子左照右照。她的臉早變得紅通通的,很像剛下花轎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皺,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願的樣子。

又覺得這樣子不太好看,她就展開眉梢兒,聳起小鼻子,輕輕微笑了。她對自己說:「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說了這句,不知為何,她嘆了一口氣,鼻子也酸酸的。

有來無往不成禮,按當地的規矩,守明該給那個人做一雙鞋了。

這對守明來說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為那個將要與她過一輩子的男人做鞋,這似乎是一個儀式,也是一個關口,人家男方不光通過你獻上的鞋來檢驗你女紅的優劣,還要從鞋上揣測你的態度,看看你對人家有多深的情義。

畫人難畫手,穿戴上鞋最難做。從納底,做幫兒,到縫合,需要幾個環節兒,哪個環節不對了,錯了針線,鞋就立不起來,拿不出手。

給未婚夫的第一雙鞋,必須由未婚妻親手來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針一線都不能動。

讓別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著對男人的不貞,對今後日子的預兆是不祥的。

為這第一雙鞋,難壞當地多少女兒家啊!有那手拙的閨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沒做成,流下的眼淚差不多能裝一鞋窠了。

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給自己做過鞋,也給父親和小弟做過鞋,相信自己能給那個人把第一雙鞋做合腳。

在給父親和小弟做鞋時,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這一關,暗暗上了幾分練習的心,如今關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當然要全神貫注。

守明開始做鞋的籌備工作了。她到集上買來了烏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都要全新的,連袼褙和墊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點舊的都不許混進來。

她的表情突然變得嚴肅起來,讓母親覺得有些好笑,但母親不敢笑,母親怕笑羞了女兒。

母親悄悄地幫女兒做一些女兒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開口的事情,比如:女兒把做鞋的一應材料都準備齊了,才想起來還沒有那個人的鞋樣子。不論扎花子、描雲子,還是做鞋,樣子是必要的,沒樣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無從下手。

女兒正犯愁,母親打開一個夾鞋樣的書本,把那副鞋樣子送到了女兒面前。原來母親事先已託了媒人,從那男孩子的姐姐手裡把男孩子的鞋樣子討過來了。

女孩不相信這是真的,但從母親那肯定的眼光里,她感到不用再問,只把鞋樣子接過來就是了。她心頭湧出一股說不出的感動,遂低下頭,不敢再看母親。

拿到鞋樣子,終於知道了那個人的腳大小。她把鞋底的樣子放在床上,張開指頭拃了拃,心中不免吃驚,天哪,那個人人不算大,腳怎麼這樣大。俗話說腳大走四方,不知這個人能不能走四方。

她想讓他走四方,又不想讓他走四方。要是他四處亂走,剩下她一個人在家可怎麼辦?她想有了,應該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樣兒稍小些,給他一雙小鞋穿,讓他的腳疼,走不成四方。

想到這裡,她彷彿已看見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個人由於用力提鞋,臉都憋得紅了。

她問:「穿上合適嗎?」

那個人吭吭哧哧,說合適是合適,就是有點緊,有點夾腳。

她做得不動聲色,說:「那是的,新鞋都緊都夾腳,穿的次數多了就合適了。」

那個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來說腳疼。

她準備的還有話,說:「你疼我也疼。」

那個人問她哪裡疼。

她說:「我心疼。」

那個人就笑了,說:「那我給你揉揉吧!」

她有些護癢似的,趕緊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動作大了些,把自己從幻想中抱了出來。她意識到自己走神走遠了,走到了讓人臉熱心跳的地步,神都回來一會兒了,摸摸臉,臉還火辣辣的。

瞎想歸瞎想,在動剪子剪袼褙時,她還是照原樣兒一絲不差地剪下來了。男人靠一雙腳立地,腳是最受不得委屈的。

做鞋的功夫在納鞋底上,那真稱得上千針萬線,千花萬朵。在選擇鞋底針腳的花型時,她費了一番心思:是梅花型好?棗花型好?還是對針子好呢?

她聽說了,在此之前,那個人穿的鞋都是他姐姐給做,他姐姐的心靈手巧全大隊有名,對別人的針線活兒一般看不上眼。

待嫁的閨女不怕笨,就怕婆家有個巧手姐。這個巧手姐給她攤上了。不用說,等鞋做成,必定是巧手姐先來個百般驗看。她說什麼也不能讓婆家姐姐挑出毛病來。

守明最後選中了棗花型。她家院子里就有一棵棗樹,四月春深,滿樹的棗花開得正噴,她抬眼就看見了,現成又對景。棗花單看有些細碎,不起眼,滿樹看去,才覺繁花如雪,棗花開時也不爭不搶,不獨領枝頭。

枝頭冒出新葉時,花在悄悄孕育。等樹上的新葉濃密如蓋,花兒才細紛紛地開了。人們通常不大注意棗花,是因遠遠看去顯葉不顯花,顯綠不顯白。白也是綠中白。

識花莫若蜂,看看花串中間那嗡嗡不絕的蜜蜂就知道了,棗花的美,何其單純,樸素。棗花的香,才是真正的醇厚綿長啊!守明把第一朵棗花「搬」到鞋底上了。

她來到棗樹下,把鞋底的花兒和樹上的花兒對照了一下,接著鞋底上就開了第二朵、第三朵……

那時生產隊里天天有活兒,守明把鞋底帶到地上,趁工間休息時納上幾針。她怕地里的土會沾到白鞋底上,用拆口罩的細紗布把鞋底包一層,再用手絹包一層,包得很精緻,像是什麼心愛的寶貝。

她想到姐妹們和嫂子們會拿做鞋的事打趣她,不知出於何種心理需求,她還是忐忐忑忑地把「寶貝」帶到地里去了。

那天的活兒是給棉花打瘋杈子,剛打一會兒,她的手就被棉花的嫩枝嫩葉染綠了,像撲克牌上大鬼小鬼的手。這樣的手是萬萬不敢碰上白鞋底的,若碰上了,鞋底不變成鬼臉才怪。

工間休息時,她來到附近河邊,團一塊黃泥作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這還不算,拿起鞋底時,她先把手可能握到的部分用紗布纏上,捏針線的那隻手也用手絹纏上,直到確信自己的手不會把鞋底弄髒,才開始納了一針。

守明是躲到一旁納的,一個嫂子還是看到了。底是千層底,封底是白細布,特別是守明那份痴痴迷迷的精心勁兒,一看就不同尋常。嫂子問她給誰做的鞋。

守明低著眉,說:「不知道!」

她一說「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一齊圍擾上,拿這個將要做新娘的小姑娘開玩笑。有的說,看著跟笏板一樣,怎麼像個男人鞋呢!有的問,給你女婿做的吧?有人知道那個人的名字,乾脆把名字指出來了。

守明還說「不知道。」

她的臉紅了,耳朵紅了,彷彿連流蘇樣的剪髮也紅了,剪髮遮不住她滿面的嬌羞,卻烤得她腦門上出了一層細汗。

她雖然長得結結實實,飽飽滿滿,身體各處都像一個大姑娘了,可她畢竟才十八歲,這樣的玩笑她還沒經過,還不會應付。她想惱,惱不成。想笑,又怕把心底的幸福泄露出去,反招人家笑話。

還有她的眼睛,眼睛水汪汪、亮閃閃的,蘊滿無邊的溫存,閃射著青春少女激情的火花,一切都遮掩不住,這可怎麼辦呢?後來她雙臂一抱,把臉埋在臂彎里了,鞋底也緊緊地抱在懷裡。這樣,誰也看不見她的眼睛和她的「寶貝」了。

姐妹們和嫂子說:「喲,守明害羞了,害羞了!」

她們的玩笑還沒有完,一個嫂子驚訝地喲了一聲,說:「說曹操,曹操就到,守明快看,路上過來的那人是誰?」說著對眾人擠眼,讓眾人配合她。

眾人說,不巧不成雙,真是的!

守明的腦子這會兒已不會拐彎兒,她心中轟地熱了一下,心想,路上過來的那個人一定是她的那個人,那個人在大隊宣傳隊演過節目,和大隊會計又是同學,來大隊部走走是可能的。

她彷彿覺得那個人已經到了她跟前,她心頭大跳,緊張得很。別人越是勸她,拉她,讓她快看,再不看那個人就走過去了,她越是把臉埋得低。

她心裡一百個想看,卻一眼也不敢看,彷彿不看是真人真事,一看反而會變成假人假事似的。

守明的一位堂姐大概也受過類似的蒙蔽,有些看不過,幫守明說了一句話,讓守明別上她們的當。又說,我守明妹子心實,你們逗她幹什麼!

守明這才敢抬起頭來,往地頭的大路上迅速瞥了一眼,路上走過來的人倒是有一個,那是一個戴爛草帽、光脊樑,像嚇唬老鴰的穀草人一樣的老爺爺,哪裡是她日思夜想的那個人。

心說不看,管不住自己,還是看了,一看果然讓人失望。守明覺得受了欺負,躍起來去和那位始作俑者的壞嫂子算賬。那位嫂子早有防備,說著「好好,我投降」,像兔子一樣逃竄了。

又開始給棉花打杈子時,守明的心裡像是生了杈子,時不時往河那岸望一眼。河裡邊就是那個莊子的地,地盡頭那綠蒼蒼的一片,就是那個莊子,她的那個人就住在那個莊子里。

也許過個一年半載,她就過橋去了,在那裡的地里幹活,在那個不知多深多淺的莊子里住,那時候,她就不是姑娘家了。至於是什麼,她還不敢往深里去想。只想一點點開頭,她就愁得不行,心裡就軟得不行。

棉花地里陡然飛起一隻鳥,她打著眼罩子,目光不舍地把鳥追著,眼看著那隻鳥飛過河面河堤,落到那邊的麥子地里去了。麥子已經泛黃,熱熏熏的南風吹過,無邊的麥浪連天波涌。守明漫無目的地望著,不知不覺眼裡汪滿了淚水。

第一次看見那個人是在全大隊的社員大會上,那個人在黑壓壓的會場中念一篇大批判的稿子,她不記得稿子里說的是什麼,旁邊的人打聽那個人是哪庄的,叫什麼名字,她卻記住了。

那個人頭髮毛毛的,唇上光光的,不像個成年人,像個剛畢業的中學生。她當時想,這個男孩子,年紀不大,膽子可夠大的,敢在這麼多人面前念那麼長一大篇話,要是她,幾個人抬她,她也不敢站起來。就算能站起來,她也張不開嘴。

再次看見那個人是大隊文藝宣傳隊在她的村演節目的時候,那個人出的節目是二胡獨奏,拉的是一支訴苦的曲子,叫天上布滿星、月牙兒亮晶晶……那個人拉時低著頭,抹搭著眼皮,精神頭兒一點也不高,想不到他拉出的曲子那樣好聽,讓人禁不住地眼睛發潮,鼻子發酸。

以後宣傳隊到別的村演出,到公社去演,她跟別的姐妹搭成幫,都追著去看了,看到那個人不光會拉二胡,吹笛子,還會演小歌劇和活報劇。演戲時臉上是化了妝的,穿的衣服也是戲中人的衣服,這讓守明覺得那個人有點好看。

要是舞台上有好幾個人在演,守明不看別人,專挑那一個人看。她心裡覺得和那個人已經有點熟了,她光看人家,不知人家看不看她。她擔心那個人看她時沒注意到,就不錯眼珠地看著那個人的一舉一動。

她這個年齡正是心裡亂想的年齡,難免七想八想,想著想著,就把自己和那個人聯繫到一塊兒去了。她不知道那個人有沒有對象,要是沒對象的話,不知那個人喜歡什麼樣的……

她突然感到很自卑,有一次戲沒看完就退場了,在回家的路上她罵了自己,罵完了她又有點可憐自己,長一聲短一聲地嘆氣。

有一天,家裡來個媒人給守明介紹對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煩,表示一輩子也不嫁人,一聽介紹的不是別人,正是讓她做夢的那個人,她一時渾身冰涼,小臉發白,顯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態。

媒人一走,她心說,我的親娘哎,這難道是真的嗎!淚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親以為她對這門親事不樂意,對她說,心裡不願意就不願意,別委屈自己。守明說:「媽,我是捨不得離開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話,她納鞋底納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長做鞋的過程,每一針都慎重斟酌,每一線都一絲不苟。

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頭邊,或壓在枕頭底下,每天睡覺前都納上幾針,看上幾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產生錯覺,覺得捧著的不是鞋,而是那個人的腳。

她把「腳」摸來摸去,揉來揉去,還把「腳」貼在臉上,心裡讚歎:這「腳」是我的,這「腳」真是不錯啊!既然得了那個人的「腳」,就等於得了那個人的整個身體。有天晚上,她把「那個人的腳」摟到懷裡去了,摟得緊貼自己的胸口。不料針還在鞋底上別著,針鼻兒把她的胸口高處扎了一下,幾乎扎破了,她說:「喲,你的指甲蓋這麼長也不剪剪,都扎到人家了,來,我給你剪剪!」

她把針鼻兒順倒,把「腳」重新摟到懷裡,說:「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縫著眼,怎麼也睡不著,心跳,眼皮兒也彈彈地跳。點上燈,拿著小鏡子照照臉,她嚇了一跳,臉紅得像發高燒。

她對自己說:「守明,好好等著,不許這樣,這樣不好,讓人家笑話!」她自我懲罰似的把自己的臉拍打了一下。

媒人遞來消息,說那個人要外出當工人。守明一聽有些犯楞,這真應了那句腳大走四方的話。看來手上的鞋得抓緊做,做成了好趕在那個人外出前送給他。

那個人此一去不知何時才能回還,她一定得送給那個人一點東西,讓那個人念著她,記住她,她沒有別的可送,只有這一雙鞋。這雙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點擔心,那個人到了外邊會不會變心呢?

這時妹妹插了一手。趁守明一錯眼神,拿起鞋底納了幾針。她一眼就發現了,一發現就惱了,她質問妹妹:「誰讓你動我的東西,你的手怎麼這麼賤!」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說她不要了,要妹妹賠她。

妹妹沒見過姐姐這麼凶,她嚇得不敢承認,說她沒動鞋底子,連摸也沒摸。

「還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臟爪子印!」她過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好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墜著身子使勁往後掙,嚷著堅持說沒動,求救似的喊媽,聲音裡帶了哭腔。

母親過來,問她們姐妹倆又怎麼了。

守明說妹妹把她的鞋底弄髒了。

母親把鞋底看了看,這不是乾乾淨淨的嗎!

守明說:「就髒了,就髒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賠我,不賠我就不算完!」她覺得母親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沖母親一扔,扔開了。

母親說:「不算完了,你還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個當姐姐的樣子。」母親又吵妹妹,「楞在那裡幹什麼,還不下地給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趕緊走了。

守明把母親偏袒妹妹的事指出來了,說:「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隱約覺出,母親開始把她當成人家的人了,這使她傷感頓生。

母親說:「你們姐妹都是我親生親養,我對哪個都不偏不向。我看你這閨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個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還是這個脾氣,說話不照前顧後,張嘴就來,人家怎麼容你,你的日子怎麼過?」

母親的話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證,母親果然把她當成人家的人了。

她說:「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兒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裡!……」說著一頭撲在床上就哭起來了。

哭著還想到了那個人,那個人要遠走,也不來告訴她一聲,不知為什麼!這使她傷心傷得更遠。

母親坐在床邊勸她,說鞋底別說沒臟,髒了也不怕,到時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鄰家在大缸里用硫磺熏粉條時熏一遍,鞋底保證雪白雪白的,比戲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親的話聽到了,也記住了,但她的傷感幷不能有所減輕。

在一個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幫是幫的,很有鞋樣兒。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靠在窗台上遠觀,心裡還算滿意。

鞋做成後,守明不大放得住。那雙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團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裡就火燒火燎的。還好,那個人外出的日期定下來了,托媒人傳話,向她約會,她正好可以親手把鞋交給那個人。

約會的地點是那座高橋,時間是吃過晚飯之後。當晚守明沒有吃飯,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別人吃過晚飯,天已經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細,像一支透明的鴿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

守明心想,一萬顆星星也頂不上一顆月亮,要這麼多星星有什麼用!地里的莊稼都長出來了,到處是黑樹林,有些嚇人。母親要送她到橋頭去。她不讓。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個人若說正好,她就不許他脫下來,讓他穿這雙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還脫下來幹什麼!臨出門,她又改了主意,覺得只讓那個人把鞋穿上試試新就行了,還得讓他脫下來,脫下來帶走,保存好,等他回來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她要告訴他,在舉行婚禮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見他穿上她親手做的這雙鞋,她就會生氣,吹滅燈以後也不理他。當然了,就這個事情守明會徵求他的意見,他要是點頭同意了,守明就等於得到一個比穿鞋不穿鞋意義深遠得多的重大許諾,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設想未能實現,她兩次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都沒試。

第一次,她把鞋遞給那個人時,讓那個人穿上試試。那個人對她表示完全信任似地,只笑了笑,說聲謝謝,就把鞋豎著插進上衣口袋裡去了。

二人依著橋上的石欄說了一會兒話,守明抓了一個空子,再次提出讓那個人把鞋試一試。那個人把他的信任說了出來,說不用試,肯定正好。

「你又沒試,怎麼知道正好呢?」

那個人固執得真夠可以,說不用試,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個人說再見,鞋也沒試一下。

那個人說再見時,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這是守明沒有料到的。他們雖然見過幾次面,說過幾次話,但從來沒有碰過手。

和男人家碰手,這對守明來說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頭撞了一下,猶豫了一會兒,還是低著頭把手交出去了。

那個人的手溫熱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層汗,接著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頭看了看,在夜色中,見那個人正眼睛很亮的看著她。她又把頭低下去了。那個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鬆開了。

守明下了橋往回走時,見夾道的高莊稼中間攔著一個黑人影,她大吃一驚,正要折回身去追那個人,撲進那個人懷裡,讓她的那個人救她,人影說話了,原來是她母親。

怎麼會是母親呢?!

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沒跟母親說話。

後記:

我在農村老家時,人家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那個姑娘很精心地給我做了一雙鞋。參加工作後,我把那雙鞋帶進了城裡,先是捨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紀念。後來買了運動鞋、皮鞋之後,覺得那雙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親,我把那雙鞋退給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過鞋後,眼裡一直淚汪汪的。後來我想到,我一定傷害了那位姑娘的心,我辜負了她,一輩子都對不起她。

作者簡介:劉慶邦,著名作家,現為北京作家協會副主席,一級作家,本短篇小說《鞋》獲1997至2000年度第二屆魯迅文學獎。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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