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軍槍支生產能力如何,抗戰前五年,軍工部才生產步槍不到一萬
在抗戰時期,我軍的武器主要來源有四個地方,自己生產,繳獲,收編或者等別人撥,至於哪個是佔比例最高的,目前還是無法判斷,首先完全自給自足還是難以做到的,我軍的大小兵工廠還是很多的,我軍有軍工部,各部隊也有兵工廠。所以在這麼多兵工廠中,要想統計出所有兵工廠在抗戰時期所生產的武器裝備還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從部分的統計數據中也能夠看出當時我軍在整體武器治黨的能力。
當時軍工部直轄的兵工廠是我軍最大的武器生產基地,根據他們的年終報告,1940年全年,我軍一年生產3300多支步槍,手榴彈7.4萬餘顆,子彈12萬餘顆,燃燒彈200個,地雷95個。但是第二年因為敵人的掃蕩,所以生產能力都變得非常小,全年只生產了步槍1700隻,火炮800門,40餘萬發子彈,炸彈6萬枚,刺刀1.2萬把,炮彈10萬發,地雷2300多顆。等到1943年,生產的步槍400支,擲彈筒350支,擲彈筒彈4800多個。迫擊炮炮彈4200多個,子彈68萬餘發,手榴彈4萬餘顆。
那麼繳獲的情況又是如何呢?當時雖然說要以繳獲敵人的武器為主,但至少在全面抗戰爆發的初期,當時的高層並沒有這樣想過。早在1937年,毛主席就向其他人致電廣說,我們必須要在一年內增加步槍1萬支,主要方法不是靠繳獲,而是要靠自己造。而在後來的戰役中,也確實獲得了一些成果,比如說在榆遼戰役的時候,繳獲了步槍21支,迫擊炮一門,八音手槍一支,子彈1240顆,但是我軍卻損失了步槍45支,手槍一支,駁殼槍一支,消耗了2萬發子彈。這還不算輕機槍的子彈15000顆。6000顆手榴彈,迫擊炮彈58顆。損失的幾乎是繳獲的三十倍。
可以說我軍的叫繳獲和損失來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不過在別的方面,比如說在打偽軍和國民黨部隊的時候,我軍得還是能夠獲得很好的戰利品,新四軍的武器繳獲是很可觀的,比如說,在八年期間,山東八路軍繳獲了20萬支步槍,火炮1000門,機槍1100挺,手榴彈367萬餘顆。
而是至於收編和和等蔣介石活蘇聯的援助。收編的話一次是能帶來不小的成果呢,比如說在山西新軍起義的時候,一次性就帶來了25000隻好步槍。但是在等這兩個撥付的話就很難了,國民政府撥付的很少,但是蘇聯政府確實援助了不少,不過到現在具體數字也一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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