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小女孩踩踏6月大男嬰致其死亡 男嬰父親:她是罪犯 想看她戴上手銬
據《鏡報》11月18日報道,因用腳踩踏嬰兒頭部,最終致使嬰兒死亡,美國一名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日前,男嬰父親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名小女孩理應被戴上手銬。
10月30日,美國威斯康星州奇珀瓦福爾斯一家日間託兒所內,6個月大的男嬰賈克森·利德爾(Jaxon Liedl)遭一名10歲小女孩腳踩頭部,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警長詹姆斯·科瓦爾奇克(James Kowalczyk)表示,女孩抱著嬰兒,然後把他摔了下來,嬰兒的頭部撞到了腳凳上,女孩驚慌失措,並用腳跺嬰兒的頭部。
等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趕到託兒所內時,男嬰的父親內特·利德爾(Nate Liedl)也正好趕到了現場。小賈克森當時的情況為,毫無反應,頭部血流不止。內特說,他先跟著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他沒有料到,事情會變得這麼嚴重。
在接受採訪時,男嬰父親內特再次回憶了這痛苦的一天,「醫生提到,如果孩子的心跳停止跳動,我們會怎麼辦?這完全讓我措手不及。」內特給家人們發了信息,讓他們知道孩子挺不過來,「我在那裡崩潰了,是的,這是重創。」
兩天後,11月1日,賈克森在醫院死亡。
「到37歲我才擁有了自己的寶貝,我非常幸運擁有這樣的小孩,他一直都笑得很開心。」內特痛苦不已。
給予內特痛苦的10歲小女孩,因法律原因,未被透露姓名。據了解,這名小女孩被這家日間託兒所所收養。11月12日星期一,這名小女孩出現在了法庭上,並抱著一名親屬哭泣。
內特表示,他當時也在法庭上,並且想讓小女孩看到他的臉。而他沒有把年幼孩子的死因歸咎於託兒所。這位小女孩是罪犯,才應該為此負責,「我不是把她當做一個10歲的小女孩,而是把她當做殺害我兒子的兇手,在我看來,她,理應被戴上手銬鐐銬,她是個罪犯。」
據悉,該10歲小女孩被控一級故意殺人罪,將於12月11日再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