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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度亡靈真的有用嗎?

- 佛教相信超度亡靈的功用嗎? -

不用說,佛教是相信超度作用的。

不過,超度的功用,也有一定的限度,超度只是一種次要的力量,而不是主要的力量。所以修善的主要時間是在各人的生前,若在死後,由活人超度死人,雖以修善的功德迴向給死人,《地藏經》中說,死人也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餘的六分,乃屬活人所得。

同時,正信的佛教,對於超度的方式,跟民間習俗的信仰,也頗有出入。所謂超度,乃是超生樂土而度脫苦趣的意思,是仗著家屬親友們為其所修善業力量的感應,並不是僧尼誦經的本身有著超度的功能,乃是借著超度者的善業及誦經者的修持而起的感應。

因此,正信的佛教,超度工作的主體不是僧尼,而是亡者的家屬。亡者的家屬,若能在亡者臨終之際將亡者心愛的東西,供奉三寶,施捨貧窮,並且使得亡者明白代他作了如此的功德,那對亡者的死後,有著很大的幫助。那是由於一念的善業感應,以及臨終之際的心境安慰,所以他的業識也將感生善處。這是物以類聚的原理,不能說是迷信。

若於亡者死後,兒女家屬以懇切虔敬之心,齋僧布施,作大善業,以其殷勤的孝心,也可感應亡者的超生,但此已經不如在亡者未死之前所作的受用大了。

唯其孝心至誠,如地藏救母那樣的發大悲願,願為救母而生生世世救度苦海的眾生,憑這偉大的願力,尚可感通亡者,減少乃至滅除亡者的罪業,這不是無理的迷信,而是由於大孝心及大願心的感通,使得超度者的心力願力,化入感通了被超度者的業力,乃至彼此連通一氣,所以能夠超度。

所以,在正信的佛教,死人的家屬,若要薦拔亡者,乃是供養三寶及布施貧窮,並不一定要求僧尼誦經,僧尼接受布施供養,僅為齋供者祝願而已;因僧尼誦經是日常的恆課,誦經是一種修持,也是為求明白修持的方法,目的不是超度亡者,施主供僧的功德,是由於成就了僧尼的修持生活而來,不是由於計工折價的誦經而來。

佛教中雖有指示以誦經來超度亡者,那是希望各人親自誦經,萬一自己不會誦經,或以為自己誦的太少,才請出家人代誦。其實,僧尼是為佛法的住世及化世而設,不是專為超度亡靈而設。誦經的功德,是由於信仰佛法並修持佛法而來,所以並不限於僧尼才可誦經,更不是一定要在人死之後,才來誦經。

再說,超度的期限,最好是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因為佛教相信,就凡夫而言,除了福業特別大的人,死後立即上生六欲天;定業深的人,死後立即上生禪定天;罪業特別重的人,死後立即墮地獄;至於一般的人,死了之後尚有四十九日的緩衝期間,等待業緣的成熟,再決定輪迴的去向。在這期間,如有男女家屬以供養三寶及齋僧布施的功德為之迴向超度,亡者便會由於善業功德的感應而得到超生的幫助,促成生於善道如人間天上之因緣的成熟。

過了四十九日之後,已經隨著亡者自己的業力而去投生,那時再作超度的功德,只能增加他的福力,或減少他的苦難,但已不能改變他已經投生的處所了。

不過也有例外,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凄慘,由於怨結不解,他們縱然已經化生鬼道,還會在人間作祟,這就是通常傳聞的「鬧鬼」。這樣的情形,需要誦經超度(向其說法使其知所去處),佛力引薦往生善道。佛教通常稱鬼道眾生為「餓生」或「餓鬼」,所以往往用密法的咒力加持,變食施食的焰口及蒙山,對於平安鬼類的作祟,有特別顯著的效驗,這種功能的佛事,對於其他的宗教──神教而言,他們簡直沒有辦法。

當然,以上是就佛教本身的立場而說,事實上,向來請僧尼做佛事的中國人,未必就是佛教徒,甚至是不折不扣的儒者。如近人唐君毅先生,他是著名的新儒學者,但他母親去世之後,仍到香港的寺院中做佛事,並把靈位供在佛寺中。他因自嘆他的哲學,在這一方面用不上力,所以仍抱著「祀如在」的儒家觀念,尋求「慎終追遠」的安慰。像這樣的例子,可謂極多,如要他們完全照著佛教的觀念來做,恐怕不易,所以這是中國佛教必須求一解決途徑的一大課題。

- 佛教主張焚燒紙庫錫箔嗎? -

不,佛教中沒有這一項迷信的規定。

中國人用紙錢焚燒的習俗,是自漢朝以後開始的,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嶼曾說:「漢以來,喪葬瘞(yì,埋葬)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這是說從漢朝開始,人死之後,喪葬之時,要用錢幣與死人同葬。因為中國自古以來,都以為人死之後便是鬼,所以說文解字也說「人所歸為鬼」。

人死既為鬼,擬(nǐ)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間一樣,只是陰陽兩界不同而已,故以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錢,所以就用錢幣殉葬。後來有人覺得用真的錢幣太可惜了,便用紙來剪成錢的形狀,以火燒了給鬼用。到近代,由於紙幣的流通,「冥國銀行」的冥幣,也大量發行了!

這種低級的迷信,幾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錢財、珠寶、布帛,乃至還有用人及畜生來殉葬的。

至於用火焚燒,可能與拜火教有關,相信火神能將所燒的東西傳達給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國民間,用紙錢、用錫箔,當做錢幣、當做金銀,又有用紙糊篾扎的傢具、雜物、房屋乃至現代的汽車、飛機、輪船等等,以為焚燒之後,就被鬼拿去受用了。

事實上,佛教不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做鬼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經過焚燒之後的紙庫錫箔能夠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布施、供佛、齋僧的功德,迴向亡靈、超度亡靈。其他的一切,都是毫無用途的迷信。

佛教不僅不主張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張人死之後,不可用貴重的棺木、不可穿高價的衣服、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該換上日常所穿的乾淨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給貧苦人家;如果有錢,應該多做布施貧窮及供奉三寶的功德。唯有如此,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否則把好好的東西埋了燒了,那是最愚痴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作為。

可惜的是,今日的許多僧尼,並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甚至從大陸到台灣的佛教徒,還發明了另一種叫做往生錢的紙錢,在一小張的黃紙上,用紅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當做鬼用的錢了。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如果根據佛經來說,印好的經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

再有,現時的僧尼們為人家誦經、拜懺、放焰口乃至打水陸,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後,即予焚化,這是學了符錄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祗們奏疏及化符驅鬼等的迷信,於佛教教理毫無根據。

佛教一切都主張虔誠心的感應,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則的話,縱然焚化了千百張的字紙,又有什麼用處?

- 佛教相信功德可以迴向給他人嗎? -

佛教確切相信,自己所修的功德,可以迴向給他人。

所謂迴向,就是從自己的方面,迴轉朝向給他人,這是屬於心力的感應,這在上面一節中已經大略說過。這是由於自己的心力通過諸佛菩薩的願力而達於所要迴向的對方。就像天空的太陽光通過反射物(如鏡或金屬體)的折射,便可使戶外的太陽光照射到室內的黑暗處,室內的黑暗處,雖未直接曝晒到太陽,卻已接受了迴向而來的太陽光。

同時,雖把功德迴向給他人,自己的功德仍然絲毫不損,這在佛經中有一個比喻:一盞燈,可以點燃許多燈,這盞燈雖然點了許多盞燈,卻不會因了點燃其他的燈而就減弱了自身的燈光。

因此,凡是正信的佛教徒,每做一樁功德,都會發願迴向給一切的眾生,這也正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

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分享轉發,自利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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