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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揭發焉何成為誹謗

檢舉揭發焉何成為誹謗

文/姚國瑾

中國書協學術委員、資深評委,暨南大學教授曹寶麟檢舉揭發中國書協理事、安徽省書協主席李士傑在中國書協第六屆換屆期間賄選問題於2017年底公開以後,引起書界廣泛關注。期間,紀檢監察部門亦曾到廣州對曹寶麟所檢舉的問題進行過調查。應該說紀檢監察部門對人民群眾公開檢舉揭發的問題,根據調查結果予以迴音或違法犯罪問題移交司法部門。但迴音未至,這種人民群眾揭發檢舉的權力被宿州地方法院先行剝奪,從而演變成一場稱之為「誹謗罪」的民事訴訟,反腐鬥士成了被告,令人感到意外和不解。

李士傑作為中國書協理事、安徽省書協主席,行使公權,屬於國家公職人員,理應受到人民群眾的監督。曹寶麟檢舉揭發的其在中國書協第六屆會議代表大會選舉前,以購買名家書法作品的方式,選購代表、理事200餘人的書作,以獲取理事們對其選得中國書協副主席的支持,作為非副主席侯選人,票數達到了預期的效果。這種利用利益輸送的手段,變相賄選,不僅違反了組織人事紀律,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理應受到紀檢監察部門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章第十一條第二款:「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據曹寶麟答澎湃記者說,李士傑承認選前買字,不承認賄選。其實,這不是個人承認不承認的問題,而是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的問題。

中國書協新一屆黨組及領導班子,一直倡導風清氣正,嚴禁任何違紀違法行為和出現書壇黑惡勢力,堅決反對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因此,中國書協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應該積極配合和請求紀檢監察部門對此事認真調查,給人民群眾有一個確切的回應。

對於此事,我雖屬於旁觀者,但作為中國書協學術委員會的一員,對同儕的遭遇難以冷漠。「千夫之諾諾,不若一士之諤諤。」我非常贊同和擁護曹寶麟的義舉和正氣,感謝他的勇敢直言,不顧個人安危,為書界反腐除惡所做的努力。

姚國瑾,曾擔任第二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理論)評委。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山西省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太原師範學院文學院書法系教授,東北師範大學、山西大學書法碩士研究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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