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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丈夫遇害,縣令限兇手五天內投案,五日後兩隻老虎自動歸案

原標題:女子丈夫遇害,縣令限兇手五天內投案,五日後兩隻老虎自動歸案


《明史·張昺傳》中記錄一位善於破解疑難案件的縣令,他的名字叫張昺,字仲明,慈溪人,考中成化八年進士,被授鉛山縣令。有一女子的丈夫遇害,他限兇手五天內投案,結果五日後兩隻老虎自動歸案。


張昺,性格剛強明慧,善於處理訴訟。有一位女子一天來到縣衙,哭著向張昺告狀,說自己的丈夫被老虎吃了,要求抓到這隻老虎,將它強之於法,以告丈夫在天之靈。


張昺接到這個案子之後,就和女子約定五天的期限,到時破案。張昺於是立即齋戒念經,祭祀城隍神,並傳檄全縣民眾,限城隍神五日內一定要把老虎趕到縣衙受審。



齋戒到約定的那一天,果然有兩隻老虎伏在縣衙庭下。張昺呵斥道:「誰傷害了我的百姓,按法律應當判死罪,無罪的可以離開。」張昺威嚴的呵斥,嚇得兩隻老虎直發抖。

一隻老虎起身,收斂著尾巴走了。另一隻老虎伏地不動,張昺用弓箭射死了它,把它交給了女子,並說:「就用這隻虎抵你丈夫的命吧!」全縣都稱讚張昺是神。



這個案子聽起來荒誕不經,經不起推敲,可是在明代史料中卻有明確記載。這其實和包拯審理一些奇怪的案件是一樣的,反映出了當時老百姓對張昺這位斷案能手的敬仰和迷信。


明成化十八年,江西鉛山縣縣令張昺,被朝廷破格提拔他為監察御史。監察御史有「代天子巡狩」的職能,大事奏裁,小事主斷。張昺從一個地方官員一下擔任了朝廷大員。


張昺升為監察御史後,其政治前途是一片光明。張昺之所以能夠受到明憲宗的格外垂青,破格重用,主要是由於他辦了一些疑難案子、昭雪了很多冤獄,因此名聲大振,傳到京師,終為明憲宗所知道。張昺因深得百姓擁戴,所以屢次蒙受朝廷選拔提升,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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