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唯一一個有利條約,不僅有利,而且還是列強主動提出的
說起中國的近代史,不得不承認那是一段屈辱的歷史。在清朝末年,慈禧掌權,林則徐的虎門銷煙之後,日不落帝國第一次在歷史上想要挑戰這片已經發展了2000年的土地。歷史上,歷朝歷代都是世界上的超級大國,所以無論是歐洲還是其他地區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敢來觸犯皇帝的威嚴,而英國的這一次試探,讓全世界的列強都知道曾經在這片土地上輝煌過無數次的朝代都沒落了,大清王朝也不過是紙老虎而已。
如此一來,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所有進行過工業革命的國家都開始侵略清朝,而清朝都是陸陸續續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這些條約加起來構成了近代的屈辱史,但小編今天要為大家說的一個條約,是近代中國唯一一個有一條約,不僅有利,而且還是列強主動提出的,那就是《中日修好條規》,在1870年,日本的外務大臣柳原前光找上門來簽訂的。
原本在1840年之後,清朝就簽訂了這樣那樣眾多不平等條約,所以在聽說日本也要過來籤條約之前,清政府是非常不樂意的,但後來一聽是友好條約,清政府就改變了態度,當然還是要保持「天朝上國」的風範啊,於是就口嫌體正直的簽訂了。而簽訂這份條約的代表是李鴻章,李鴻章當時的想法就是,反正大家都是東方世界受欺負的,那不如一起聯手抵抗西方。
但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人果然老奸巨猾,嘴上說的是友好條約,但條約的內容卻和之前西方列強如出一轍,這下李鴻章就不同意了,於是當場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日本人一看露餡了,但這些條約是高層制定的,也沒辦法更改,於是就讓李鴻章提一個條款。當時清政府受盡了欺負,李鴻章就和日本提出了一些互設口岸互有治外法權的條約,實際上就是日本的主權屬於清朝,清朝的主權也屬於日本。
這裡面出現了一個比較有意思的事情,李鴻章稱這個條約為《中日修好條約》,當時所謂的中並不是指中國,而是,因為清政府認為,清朝在世界之中,其他國家都是邊疆小國,所以是「中」,而日本人對這種稱呼當然不滿意,於是這份條約在日本叫做《日清修好條約》。
就這樣,近代中國唯一一個有一條約簽訂了,但條約簽訂了就一定要遵守嗎?歷史告訴我們:不是的。只有兩國的國力相當才能平等,那時候清朝進行洋務運動,發展的還不錯,而日本才剛剛開始明治維新。不久後,日本國力突飛猛進,也就不再遵守這份條約,再次簽訂的就是《馬關條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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