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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婦被詐騙 當庭哭訴:不要再騙老人家

【觀察者網報道】

據台灣《聯合報》11月22日報道,台灣某詐騙集團7-8月間陸續作案,其中一起不法所得就高達15萬元(新台幣,下同 約合人民幣3.4萬元 觀察者網注),警方循線查獲李某。最大受害者王林姓老婦人當庭哭訴稱,家庭經濟困難,丈夫、媳婦過世,兒子中風,被騙後生活陷入困境,不僅沒錢看醫生,連三餐都要靠派出所救濟,希望嫌犯「不要再騙老人家」。

圖自台媒

調查了解,李某7月加入詐騙集團,每日犯罪酬勞1000元,若取款金額超過10萬元,李某可再多收入1000元。據了解,該詐騙集團以電話詐騙、網上電商詐騙等手段誘使被害人掉入陷阱,3次犯案分別騙得15萬元、2970元、2800元。其中最大額的詐騙款項15萬元是誆騙王林姓老婦人而來。

檢方調查發現,8月1日上午,詐騙分子通過電話聯絡王林姓老婦人,冒充她的孫女,謊稱要投資,向她借款15萬元。王林姓老婦人一時不察,直接匯款,被騙15萬元。

李某到案後,王林姓老婦人當庭哭訴稱,自己雙腳不方便,眼睛也不好,丈夫、媳婦過世後,生活已不好過,再加上兒子中風,被騙15萬元之後,「日子苦到快過不下去」,前陣子跌倒4-5次卻沒錢看醫生吃藥,現在都靠派出所警員送食物,希望李某還錢,並希望他「不要再騙老人家,老人家都還蠻辛苦的」。

另2名被害人侯某、韓某表示,若李某願意還錢,請法院從輕量刑;反之,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李某表示,之前還有工作時,想說來有能力慢慢償還,但現在入獄服刑,心有餘而力不足,只能向被害人說聲對不起,向被害人連聲懺悔。

基隆地方法院認為李某正值青壯年,卻不以正當行徑取財,手段非議,價值觀偏差,但審酌他無業,家庭狀況勉強可持,到案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雖尚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但考量他有和解還錢意願,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3罪,判處李某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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