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法實施快2個月,亂吐檳榔汁行為是否得到了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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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018年緬甸新出台的《仰光市政法》在今年10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依據該法律,對於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等行為,將進行追責。《還敢在街上亂吐檳榔汁?罰款罰死你!》目前,該法律已經實施了一個半月,那些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者,是否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緬甸中文網訊】緬甸仰光市市政委員會一名負責人表示,2018年新出台的《仰光市政法》已經實施了一個半月,但對於隨地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的行為,目前還沒有開始進行追責。
《仰光市政法》於10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律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對違反者的懲戒力度。按照《新市政法》,懲處與普及相關知識並行。而對於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的行為,則還沒有進行追責,還需繼續觀望。截至目前,要對這些行為進行追責,還十分困難。
實施《新市政法》一個多月以來,仰光市市政委員會作為原告對隨意在路上擺攤、隨意亂開非機動車、在禁止騎摩托車的區域騎車、在不允許停車的地方停車、店面佔道經營、不經允許修建建築物等行為進行了控訴,控訴的案件有400起左右。
對於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等行為,還沒有進行追責。按照《仰光市政法》的規定,如果隨地亂扔垃圾,將被罰款3萬至30萬緬幣、或判處3個月監禁;而在公共場所亂吐檳榔汁,將被罰款3萬至5萬緬幣。
仰光市市政委員會副秘書吳丹表示:目前對亂扔垃圾和亂吐檳榔汁等行為進行追責的執法人員有限,並不足以滿足需求,因此還需要多增加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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