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家庭教育離不開全社會努力
日前,《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草稿規定父母雙方應當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不得以離異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同時,草案還明確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政府責任、學校責任以及社會責任。
媽媽因陪娃寫作業氣到腦梗,小學生因壓力太大跪求媽媽……近來,不斷爆出類似新聞事件,家庭教育問題引發全社會反思。80後、90後成長過程很大程度上屬於「放養」。然而時代變了,社會競爭壓力增大,教育在人的成長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更為凸顯,再加上長期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孩子寄託了父母幾乎全部的期望。在這種情況下,「放養」的教育方式顯然不合時宜,孩子的健康成長迫切需要良好的家庭教育為其提供強大的助力。然而,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所需要的知識和能力卻沒有跟上家庭教育的需求。江蘇省婦聯與有關部門開展的家庭教育現狀問卷調查顯示,近50%的家長不知道用什麼方法教育孩子,約八成家長缺乏相關知識和經驗借鑒,迫切需要家庭教育服務。
我們常說一句話,做家長是一個不需要持證上崗的工作。現實中不少教育問題的出現,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於家庭教育缺失和不得法,源於家長不懂教育。一方面是家庭教育中父母的缺位,比如大多數抱怨教育孩子累的都是媽媽。這從側面反映出父親將教育的責任更多交給了母親,對孩子缺乏有效的陪伴。這種「喪偶式」育兒不僅不利於為孩子構建一個完整的家庭環境,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會讓母親力不從心,心有不滿,甚至將對父親的不滿轉嫁到孩子身上,激化家庭育兒矛盾。
因此,草案提出父母雙方應當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不得以離異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這就把把父母雙方共同參與家庭教育從自覺上升到法律層面,有利於為孩子的成長營造一個和諧、美滿的家庭環境。當然,現實中的家庭教育問題面臨複雜的情況,明確父母的共同責任,還需要有明確的細則,提高可操作性,這無疑是一個挑戰。同時,針對留守兒童等問題,草案還規定,父母應當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無法與孩子共同生活,應當通過書信、語音、視頻等方式與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溝通聯繫,定期與未成年子女團聚。這也為改善留守兒童缺愛狀況提供了依據。
家庭教育問題還表現在不得法上,既表現在輔導孩子作業時被氣出病來,也反映在一些家長在教育焦慮面前,失去了理性和定力,盲目搶跑、攀比。比如給孩子報各種培訓班,而忽視了孩子的意願,忽視了被安排得密密麻麻的課外培訓是否會讓孩子失去學習興趣、熱情和動力。
解決家庭教育不得法的問題,不僅需要家長加強自學,用科學的教育理念武裝頭腦,還需要政府以及社會履行相應的責任,在改進家庭教育工作體制機制以及完善家庭教育服務供給等層面下功夫。比如,草稿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專門撥出經費用於家庭教育工作,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通過網上家長學校等向家庭免費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草案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要求政府履行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工作,全社會共同努力為家長掌握家庭教育方法營造良好環境,整體提高父母的家庭教育水平,這也是解決目前困擾家庭教育各類問題的一個突破口。
辦好教育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同樣不僅僅是家長的事情,也需要全社會的努力。既為父母育兒營造寬鬆的教育環境,讓家長可以從容做出教育選擇,也需要完善家庭教育體制機制,為不懂育兒的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既需要釐清家校責任,明確家校職責,構建互助、合作式的家校關係,也要求包括用人單位在內的全社會為家長參與家校合作,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創造一個積極、包容的環境。
(作者系本報記者)
《中國教育報》2018年11月2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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