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對慈禧娘家人下過的狠手:人死了就處理後代 入獄又罰款
慈禧生於道光十五年(1835)十月初十日,娘家原是滿洲鑲藍旗。曾祖父吉郎阿歷任內閣中書、軍機章京、戶部銀庫員外郎、刑部員外郎等官職。祖父景瑞被系獄兩年,這件事對慈禧全家及慈禧本人產生了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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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瑞入獄的起因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五月發生的一起庫丁朋謀舞弊案。銀庫庫丁張誠保在對進庫捐銀過稱時採取矇混手段偷藏4口袋銀子與同夥瓜分,後因分贓不均引起內訌而事發。道光命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行審訊。道光通過這個案件引起了對國庫存銀狀況的關注。他諭令有關人員全面盤查戶部銀庫存銀確數。經過日以繼夜的一袋袋地過秤,查出存銀和帳面上的數目嚴重不符,其虧空數額竟達925.2萬餘兩之多。
道光對此痛心疾首,痛斥歷屆查庫、管庫官員「喪心昧良,形同偝國盜賊」。氣憤之餘,決定嚴懲這班「偝國盜賊」。令將「自嘉慶五年(1800)以後,歷任管庫及歷任查庫王大臣,……均取交部查取職名,嚴加議處。……所有歷任管庫司員、查庫御史並丁、書人等,著逐細查明,嚴行治罪」。
道光皇帝
不久,道光下達處罰辦法的上諭,命將嘉慶五年(1800)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歷次派出的庫官和查庫御史各按在任年月,每月罰賠銀1200兩,死了的由他們的子孫照半數代賠。管庫王大臣每月罰賠銀500兩,查庫王大臣每月罰銀6000兩,死了的也照數減半代賠。
慈禧的曾祖父吉郎阿,就是已故管庫司員中的一個。他在嘉慶十四年(1809)署銀庫員外郎,第二年正式補授,任期共3年,按規定應賠銀43200兩。因他已死,賠償之責落在慈禧的祖父景瑞頭上,賠款數減半後還有21600兩之多。對慈禧的家庭來說這筆賠款是完全無力負擔的。驚恐和不安立即籠罩了這個雖不富有尚屬充足的官宦之家。
按照規定,景瑞必須在兩年內將這筆賠款如數交齊。不然,不僅要被革去官職,還要進行監追,就要被關進監獄。至道光二十七年(1847)五月,沒有能按期交足賠銀的景瑞終於被投進了刑部牢房。景瑞一入獄,慈禧一家亂作一團。其父惠征變賣家產,又求親告友借貸,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好不容易才湊集上交了9000多兩銀子。第三年又交上了2800多兩,總算達到了應賠總數的六成。景瑞這才被從監獄中放了出來,景瑞從此賦閑在家。
慈禧的父親惠征,監生出身,歷任筆帖式、主事、員外郎、山西歸綏道、安徽寧池太廣道等職。惠征於咸豐二年(1852)七月,前往就任安徽寧池太廣道,到達任所蕪湖不久,太平天國農民軍出廣西、入兩湖、克武漢,隨即順流東下。在太平軍凌厲的進攻面前,驚慌失措的惠征,在太平軍尚未軍臨蕪湖之時,即以押解銀兩為由,攜銀一萬兩逃到了南京。
風聲鶴唳、朝不保夕的南京城裡的官員竟閉門不納,惠征只好走鎮江,後又由鎮江轉丹徒。惠征的逃跑行為被報告了皇帝。盛怒中的皇帝於咸豐三年(1853)三月將他開缺,命他聽侯查辦。幾年來一直官運亨通、一帆風順的惠征遭此挫折,深感前程命運多舛,很可能連性命也難保,不免憂惶交迫,終於病倒鎮江府。六月初三日,病死於客鄉異地,終年僅49歲。
慈禧陵墓石雕
從以上慈禧的曾祖父、祖父、父親的簡要經歷可以看出,慈禧的祖上三代為官,雖不是達官顯宦,也算個中等官宦之家。其父惠征更是平步青雲,步步高升。慈禧的家境雖因為祖父賠銀,家計受到影響,但決不至貧困不堪,因而可以推論,慈禧在入宮前,過的應該算是官宦之家比較富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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