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災到來顆粒絕收,為何有人說古代的災民寧願吃土也不吃蝗蟲?
原標題:蝗災到來顆粒絕收,為何有人說古代的災民寧願吃土也不吃蝗蟲?
誰說古代災民寧願吃土也不願意吃蝗蟲?正史記載中,古人不但吃蝗蟲,而且還把蝗蟲晒乾了當存糧,吃不完的還能拿出去賣——宋代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就專門寫過一篇文章,說蝗蟲晒乾了可以當蝦米吃,只是東南人不肯吃,而西北人卻很喜歡吃——這可能是因為東南沿海地區很少鬧蝗蟲,當地人很少見過大量的蝗蟲。
除了范仲淹,清朝康熙年間的陳芳生(字漱六,浙江杭州市人)也曾寫過一本《捕蝗考》,那裡面引用了范仲淹的說法:「曝干可代蝦米,儘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憚不為?然西北人肯食,東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區被蝗時少,不習見聞故耳。」
而明末著名理學家陳龍正的吃法就比較「野蠻」了:「蝗可和野菜煮食」。明朝人比較富裕,不大屑於吃蝗蟲,他們一般拿蝗蟲餵鴨子餵豬。崇禎年間嘉湖地區鬧蝗蟲,當地人就想了個辦法:抓蝗蟲餵鴨子,所以那一年嘉湖地區的鴨子都很肥美,而山裡人不養鴨子,就拿去餵豬,一頭二十斤重的小豬吃了蝗蟲,十天就能長到五十多斤。
其實人吃蝗蟲,古已有之。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生吃過蝗蟲,手下人害怕吃出毛病來(以為蝗蟲是上天派來懲罰百姓的),李世民回答:「我正希望它把給百姓的災難移給我一個人!又怎麼會因為害怕生病而不敢吃?」一口幾個地狼吞虎咽,大家一看皇帝都吃了,於是你吃我也吃,人吃雞鴨也吃,蝗蟲最後被吃光了——可見吃光小龍蝦也是一種「優良傳統」
到了唐德宗李適貞元年間,把蝗蟲蒸熟去掉翅膀和小腿晒乾,已經成了一種美味。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清朝,陳芳生在天津的時候,就看到那裡的人不管是成年蝗蟲還是蟲卵,統統拿來蒸熟吃掉,而且自己吃不完的還能當做禮品饋贈親友。稍有經濟頭腦的人還能拿來賣錢,一斗蝗蟲能賣不少錢,不少人家像囤積大白菜一樣囤積蝗蟲,在冬天用油鹽爆炒之後,就是一道美味的下飯菜。而且這道菜還登上了大雅之堂:「今東省畿南用為常食,登之盤飱」。
其實蝗蟲再多,只是一種可以吃的小蟲子。要是放在現在,別說大個的蝗蟲,就是小個的螞蚱,也被穿成串拿來下啤酒了,而六零後七零後的人,可能大多數都吃過蝗蟲,那確實是一道美味,不過它距離被吃成保護動物,估計也沒多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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