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公司敢這樣對你就是耍流氓
懷孕後,你們有沒有受過公司的「特別待遇」?
關於這事,菌菌想說:只要你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有權利享受所有孕產期該有的權益!
國家之所以制定產假制度,唯一的理由就是:
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方向!這是作為人類,作為婦女該有的權利!
生育是人類得以繁衍的必要條件,女性既然承擔著十月懷胎的使命、生育的苦痛和艱難,社會就應該予以保護和照顧。
所以,《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所以,《女職工保護特別規定》要求: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這份權利,其實與規定雙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節假日制度沒什麼兩樣,因為這是文明社會,一個勞動者該享有的權利!
作為社會,作為企業,就應該承擔這份責任!無關其他!
我看底下有評論說入職就懷孕,會增加企業對育齡女性的歧視。
這其實是有點為企業開脫,因為首先懷孕這事不是誰都能掌控的。
而且,女性在懷孕後,除了企業在承擔,國家的生育津貼、生育保險也在為企業分擔。
雖然我們的保障不像有的國家那樣全面,但在尊重女性的生育權利這方面,我們都是一樣的。
所以,你們值得享有這樣的權利,更要勇於去捍衛這份權利!
孕媽的這些權利都不能被侵犯!
產假: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
備註:《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後,將產假的計算方式調整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各省份可制定具體實施制度。
快來看看,
你所在省份應該放多少產假!
不能降工資,不能被辭退!
新聞中孕媽就是這種情況,所以她勝訴了!
不能加班,不能讓孕婦做可能傷害胎兒和自己健康的工作!
除了懷孕7個月孕媽不能加班、夜班,孕期去產檢也不應該被扣工資。
還有不少孕媽反應,公司為了逼自己辭職,故意讓做輻射較大,或者可能傷害身體的工作。
這樣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孕媽可以按下面的勞動範圍來參考。
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二)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五)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
(七)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八)雜訊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十)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第一項、第三項、第九項;
(二)作業場所空氣中錳、氟、溴、甲醇、有機磷化合物、有機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寫到最後,菌菌只想對每一個看到這篇文章的麻麻說:別覺得愧疚!別忍著眼淚工作!勇敢捍衛你的這份權利吧!
如此,這個社會才能真正意識到,我們身而為人,為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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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帶娃,那是我離災難片最近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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