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代書法藝術的思考
文/跛翁
從1985年現代書法首展始,書法探索之路走過了艱辛曲折的20個春秋,為了區別於傳統書法,一些書評家以探索派、現代派、新書法、中國書法主義等名稱來稱謂。這些書家以西方的視覺藝術的方法來改良中國的書法藝術,作為當代中國書法思潮下一種書法現象,雖然它在中國書法由古典向當代轉型過程中提供了一個不同視覺的嘗試,對中國書法藝術藝術的發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元素。但是筆者認為,這種探索並沒有形成什麼書法流派,讓我們根據書法藝術的本質規律和書法史來考察一下就會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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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邏輯學上來考察,現代書法一詞,書法是中心詞,現代是對書法的限制,現代只是對書法內涵的限制,並未改變書法藝術本身,而一些所謂的現代藝術卻拋棄了漢字為載體書法的內核,用西方的抽象藝術來寫字,沒有書法藝術的內核,只剩一具現代藝術的軀殼那能稱為書法嗎?
2、從書法藝術史的發展看,能稱得起的一個具有特徵的風格流派的書法藝術必須有相對穩定的特徵,可以學習和傳承。如果用這一標準來衡量一下現代書法,所謂的現代書法藝術還未達到這一標準,他們只是強調視覺上的衝擊力,淡化和忽視文字的可視性,給欣賞者造成辨識上的障礙,形式決定了一切,消解了書法靈魂所蘊涵的內容。不要說大眾,就是書家,甚至同屬於探索派的書家也不能辨識和欣賞。另外由於盲目、隨意化,沒有共同的特徵,致使一些人的書法作品不具有可傳承性,因此稱他們是一個風格流派是不符合書法藝術歷史發展規律的。
3、任何風格的書法藝術流派必須有相對於漢字整體的書寫規律,而不只是單單對於幾個字,幾幅字的書寫。從書法史上看無論是魏碑、唐楷,都有針對漢寫整體的規範。而這點,現代派書法卻是幾個字、幾幅字,所以,也就不能稱其為書法藝術了。
4、書法藝術必須是以漢字為載體。現代書法只能算作是書寫加繪畫,這種寫字加繪畫只能算作書法與繪畫藝術的中間藝術形式。如果不影響漢字的辨識,單單寫幾個字只能算作是抽象畫或美術字,而不是書法。
※行草書忌諱十則——通篇無畫眼、全局無大破等等
※何紹基《楷書冊》(貢院清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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