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動更新!賀建奎按計划出席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
按照計劃,賀建奎會出席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並在11月28日上午11:30圍繞「人類胚胎編輯(Human Embryo Editing)」主題作發言。
港科院公關關係顧問鄭麗敏向第一財經確認,這一議程未發生變化,賀建奎確認出席會議,不接受媒體訪問。
目前現場已有PPT放出,賀建奎名字出現在「人類胚胎編輯(Human Embryo Editing)」環節的背景PPT上。
按照計劃,賀建奎會出席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並在11月28日上午11:30圍繞「人類胚胎編輯(Human Embryo Editing)」主題作發言。根據這場峰會公布出來的議程,會有5位學者就該主題發言,來自南方科技大學的賀建奎會是最後一名,發言結束後5位學者會和觀眾互動討論。
上午10點30左右,不斷有媒體對賀建奎會否出席該會議作出報道。
第二天的峰會上,場內人數未有明顯變化
會場外的媒體在等待最新消息
等待賀建奎
所有人都等著賀建奎。據新京報報道,賀建奎團隊負責媒體事宜的工作人員陳遠表示,賀建奎將在峰會上公開該項目數據。
這也讓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引發了空前關注,這場學術會議開始前一天的深夜10點仍有媒體報名參會。
賀建奎會於28日出席會議。儘管張鋒、Jennifer Doudna等頂尖科學家會在27日發言,但28日媒體和觀眾數量要遠超27日。28日入場會被門口的工作人員核驗證件,27日則沒有。
按照議程賀建奎會在28日11點30發表講話,11點到11點30是中場休息時段。11點之前,多數媒體留下手袋在會場佔座,人則在會場外面約訪相關學者。但11點15開始,媒體開始蜂擁進場,接近11點30仍有媒體沒有架好機器。
所有人都等著賀建奎,這個全球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操刀者。
峰會籌委會主席戴維·巴爾的摩27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目前他沒有看到任何研究結果,在沒有聽到賀建奎的演講前,都不可以下定論,但基因編輯嬰兒實踐不符合倫理。
中國社科院哲學所高級研究員邱仁宗是首位在峰會發言中提及賀建奎的學者。他表示,如果網路上的報道是真的,那麼賀建奎的行為遠遠低於我們能夠接受的底線,是最不道德的。「根據相關規定,經過遺傳修飾的胚胎是被禁止植入人類或動物的生殖細胞中的……你和你的團隊怎麼可以擅自修改人類基因庫?」
參加峰會的Copenhagen大學教授Ayo Wahlberg27日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全世界都在關注基因編輯嬰兒誕生的新聞。這讓他感到無比震驚,他和同業一直在討論這件事情。這件事應該分兩個層面來看,首先技術風險,基因編輯操刀者並未在專業學術雜誌上公布自己的研究,其他學者對這個項目的細節幾乎一無所知,不知道這會帶來哪些風險,他們需要更多的細節來了解這個事情;其次是道德倫理風險,目前不知道基因編輯操刀者在哪裡進行了手術,整個手術進程是否合規,但這個項目已經引發了公眾的恐慌情緒。
「如果雙方父母都是遺傳病患者對寶寶進行基因編輯會有道德爭議,但還是有人道關懷的成分在,可問題是兩個完全正常的寶寶被改造成了不正常的,如果操刀者被刑事定罪我不會感到絲毫吃驚。」香港大學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學者對第一財經表示。
涉嫌違法
這場峰會舉辦日期為11月27日至29日。峰會開始的前一天,賀建奎向全世界宣布全球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了,他是該基因編輯項目的操刀者。但事態走向顯然超出了賀建奎及其團隊預期,事情引發了大範圍的討論和爭議。
第一財經曾總結該項目的疑點如下:
1.修改CCR5基因能否徹底預防艾滋病,是否做過前期調研?需要多長時間來驗證?
2.HIV感染的父親和健康的母親,可以生個健康的孩子, 無需進行CCR5編輯。為何還要進行此類實驗?
3.基因編輯主要針對一些罕見病,比如健康的夫妻基因檢測只能生出不健康的孩子。這個項目並不具備這個條件。
4.國際遺傳公約,禁止對人類進行基因編輯是共識,為何沒有在學術上遵守這個規則?
5.修改CCR5基因會帶來其他什麼後果,會不會面臨感染其他疾病的更高風險?會不會傷害到其他基因?目前沒有科學文獻可以驗證。
6.對胚胎或生殖細胞進行基因編輯,跟基因治療有什麼區別?
7.有人認為,這樣的基因嬰兒根本不可能通過倫理審查。這個醫學倫理審查的法律效力如何?是否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8.這樣的倫理審查機制和程序如何?公眾如何可以查閱知曉?
該項目涉及的審查申請書、網傳《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簽字者否認曾簽名;122位生物醫學科研工作者聯合發布聲明,呼籲監管機構對此事做出全面調查及處理;南方科技大學發布聲明稱,此學校和生物系對賀建奎的研究不知情,將立即聘請權威專家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深入調查;深圳市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稱已於11月26日啟動對該事件涉及倫理問題的調查;國家衛健委立即要求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認真調查核實。
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11月27日下午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
這對賀建奎基因編輯行為進行了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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