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時評:用好校規校紀這把戒尺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精彩圖片編者按:教育部於2017年2月公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並於當年9月起實行。《規定》著力增強了針對性、規範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突出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和以學生為本的文化自覺。實施一年多來,《規定》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權益、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回望過去,展望未來,從今天起,我們連續刊發三篇系列評論文章,從用好校規校紀、學生自我管理、打造良好學風等角度,探討《規定》未來在高校學生管理中的關鍵性指引作用。
去年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其實更像是關於高校校規校紀的一把「戒尺」。如若將「戒尺」一詞再分開解讀,「戒」意味著學生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等上位法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程序正當、權責一致等法治思維和原則規範,對學生形成一種權威性、威懾力。而「尺」則指包含外部丈量和內在度量的那把「尺子」,外部丈量的是大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的水平有多高、程度有多深;內在度量的是大學生內在堅定的行動自覺,內心保有對美的追求,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自我教育體系。從這個層面上講,如何用好這把「戒尺」的確意義非同一般。
《規定》的本質是保護人、激發人、發展人,生命力在於深入人心地執行好。在大學場域內,充分發揮好校規校紀這一「軟法」的規範作用,儘可能地表達管理藝術之美、柔性管理之靈,積極探求大學生能動性、潛能活力的確顯得彌足珍貴而必要。現如今,學分不達標,可能會本科降專科;畢業論文答辯再也不能「走過場」,而是要全過程管理;一部分學生天天打遊戲、睡大覺、談戀愛的所謂「好日子」將一去不復返。
《規定》的適用對象為多達3000餘萬的在校大學生,故難以做到事無巨細全部涵蓋,因此各高校應因地制宜,強化自身獨特的文化傳統基因,把校規校紀的特色生命力、靈活性和自主性充分釋放出來。譬如說,《規定》明確了高校在學生轉專業和轉學方面的辦學自主權,規範了轉專業和轉學的具體辦法與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這樣一來,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便可以申請轉專業,這委實是學業進程中的一種正常現象。但同時也應客觀認識到,高校關於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的實施程度不一,對轉專業政策考量也是多樣性呈現,對學生轉學的滿足程度亦須多維度入手,但只要基於制度基本面趨向人文關懷,政策供給量持續向學生需求傾斜,配套措施接續向學生美好嚮往發力,終究是能讓學生信服認同的上好規定。
終極來看,《規定》意在突出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彰顯以生為本的理想追求,內化為大學生遵守校規校紀的一種思想認同和行動自覺,體現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最佳結合。高校立身之本在於立德樹人,而育人的根本在於立德。人們常言,德是最難考核評價的,只因德更加突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質,注重道德感和使命意識。它昭示的是大學生之精神風貌,涵蓋的是一種大學之道,居於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之首要和關鍵所在。無論是強調恪守學術道德,還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是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均是立德樹人導向機制的落地舉措。此外,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製度支持,更加註重保護學生權益,增強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健全轉專業和轉學的條件與程序,這些都是以學生為本的生動寫照。當然,政府、社會力量和高校還應主動加大優質資源供給、共享與協同,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供全方位學習支持服務,把教學、管理與服務融為一體,滿足學生個性化、精準性培養需求,注重對「學術共同體」和「學術文化」的意義感培育,切實增強學生學習動力和學業成就感,突出人才培養核心地位,形成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以實現更高水平意義上的「以學生為本」。 (作者 張立遷 系天津大學研究生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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