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蔣勁夫被日本警方正式逮捕,對於暴行供認不諱…
東京新青年
沒有人比我們更了解日本
11月28日,日本新聞報道,今天下午中國男演員蔣勁夫被逮捕。
下午2點左右,蔣勁夫身穿黑色羽絨服戴著口罩,出現在巢鴨警察署。雖然看起來像是自首,不過在此之前,日本警視廳已經下了逮捕證,所以日本新聞報道用的措辭是「逮捕」。
蔣勁夫於10月12日被懷疑在豐島區的公寓中,對交往中的日本女性(25歲)實施暴力,致其臉部、手臂處重傷,進行了長達4周的治療。
蔣勁夫和其女友所居住的公寓
目前,蔣勁夫對於10月12日的施暴行為已經承認。
而女方指控的是從同居開始,蔣勁夫就對其日常實施暴力,不僅僅是10月12日那一天。
日本警方也將對蔣勁夫是否對其日常實施暴力進行進一步調查。
從蔣勁夫家暴事件曝出至今,各種各樣的傳言滿天飛。昨天,受害者中浦悠花接受了日本TBS電視台的採訪,指控蔣勁夫的暴力行為是從交往開始,一直持續的。
中浦悠花的敘述中表示,蔣勁夫開始打人時也會道歉,但是暴力行為並沒有抑制,反而是變本加厲,且打人的理由越來越無理,之後演變成家常暴力,還對中浦悠花的人身自由進行控制。
對於中國網路上流傳的索要10億日元賠償金的部分,中浦悠花也明確表示了自己並不想被對方用錢打發,也不會和解。
就目前的狀況來看,如果家暴事實成立,蔣勁夫將面臨日本的刑罰。
家暴(DV)在日本適用兩項罪名。
一個是「暴行罪」,依據刑法208條,對人的身體實施了有形(非言語)的暴力。
另一個是「傷害罪」,依據刑法204條,對人的生理機能造成傷害,或者對人的健康狀態造成不良影響。
「暴行罪」處罰為2年以下,罰金30萬日元以下。
「傷害罪」處罰為15年以下,罰金50萬日元以下。
日本警方目前是以涉嫌「傷害罪」逮捕的蔣勁夫,一旦罪名成立,蔣勁夫或將面臨最高15年的刑罰。
今天,蔣勁夫也因為出現在日本警局的新聞,再次登上了微博熱搜。
下午6點半左右,日本新聞曝光了蔣勁夫身穿格子襯衣,從巢鴨警察署走出來的畫面。
有媒體拍到此時的蔣勁夫手上戴著手銬,可以再次確認是被逮捕。
圖片由鳳凰衛視提供
警方質問其為何毆打女方,蔣勁夫表示是出於個人理由,不想說明。
昨天關於蔣勁夫家暴的事件登上日本新聞後,日本網友這邊也炸開了鍋,雖然很多人並不認識蔣勁夫這個人,但是對於家暴,大家都是零容忍。
對女人動手,不管有怎樣的理由都不對
不管什麼國籍,暴力是不行的
檢察官,請好好地審
再也來不了日本了吧
這傢伙有病,看TV女孩子被毆打後的狀態,根本就不尋常,這傢伙還會繼續的,家暴是治不了的
全身滿是淤青,絕不原諒
家暴的人一定會再次施暴,動手打人的那一刻就該分手
太好了,被逮捕了
這叫家暴?這難道不是殺人未遂么?
還是逮捕了比較好
正常該被逮捕吧,死刑都可以了
在新聞上看到影像,感覺那個女的真的好像要被殺了的程度
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網路上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傳言,在之後的調查中哪些是謠言,哪些是事實也將逐漸水落石出。
既然蔣勁夫已經選擇主動配合警方調查,對於毆打的理由,只用個人原因來做解釋很難信服。而作為公眾人物,他的逃避態度也很讓人失望,承認暴力行為之後也只有簡單的一句道歉,隨後任由各種傳言滿天飛,形成惡劣影響後才做出聲明。
不管有任何內情,也無法為其打人做辯解。而所謂的「個人理由」,之前網友就有質疑過,如果真有隱情就該說出來,如今手銬都戴上了也不說,恐怕是沒有。
事件發展以來,也依然有不少支持你的粉絲,在等著你的回應,錯了就是錯了,該認的就認,粉絲們有權知道真相,你要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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