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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克隆羊多利到基因編輯嬰兒,符合倫理嗎?

霍金曾表示:富人未來能選擇編輯自己和孩子的DNA,變成擁有更強記憶力、抗病力、智力和更長壽命的「超人」,屆時未改造的人類或無法競爭。

事實上,從第一隻克隆羊的誕生,到如今的艾滋病免疫嬰兒,人類對干預生命的探索從未止步。

1997年,第一隻克隆羊多利誕生,它是世界上第一個真正利用體細胞克隆出來的哺乳動物,它具有與提供給它遺傳物質的母羊完全相同的基因,是它供體的複製品。

2001年,美科學家宣布首次克隆成功了早期階段的人類胚胎。

2003年第一期《發現》雜誌把2002年命名為「克隆年」,理由是克隆技術在當時已經進入了克隆人的階段。該雜誌斷言:「雖然世界不想要克隆人,但克隆人卻將要出現」。

2018年11月26日,中國科學家賀建奎在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召開前一天宣布,一對基因編輯雙胞胎女孩近日在中國誕生。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消息一經公布引起巨大震動。

技術突破

克隆技術指由眾多的基因或細胞群體中通過無性繁殖和選擇獲得目的基因或細胞的技術操作,就是把一個體細胞的核移植到一個去除核的卵細胞中,由此獲得一個完整的生物個體,這一生物個體的遺傳性狀同體細胞的供體應當是一致的。

克隆可以分為「生殖性克隆」和「治療性克隆」。前者指的是用無性繁殖的手段製造出與體細胞的供體遺傳上完全相同的動物或人。而「治療性克隆」指的是用人的體細胞克隆出胚胎,目的是獲取具有分化能力的胚胎幹細胞,人們可以用這些胚胎幹細胞來克隆出人類所需要的組織或器官,如皮膚、肌肉、腎臟等。

克隆技術被禁止用於克隆人,還有很大的原因在於其技術的不成熟,如果用於克隆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克隆動物的成功率很低,在培育「多利」的實驗中,成功率只有0.36%。克隆動物往往由於基因缺陷出現早死的情況。

不少學者認為,「生殖性克隆」破壞了個體擁有獨特基因型的權利,降低了群體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基因庫的多樣性對物種的保存和生物的進化極為重要。

試想,當一種病毒侵襲克隆人時可能會導致整個克隆人群甚至是整個人類的毀滅。另外,不少學者還擔心克隆人的出現,會使人們有目的的選擇性別,那麼性別比例失調將成為一大社會問題。

基因編輯技術指能夠讓人類對目標基因進行「編輯」,實現對特定DNA片段的敲除、加入等。 基因編輯嬰兒研究中基因手術修改的是CCR5基因(HIV病毒入侵機體細胞的主要輔助受體之一),使用的基因編輯技術為「CRISPR/Cas9」技術。

簡單來說,CRISPR /Cas 猶如一把能精確定位的「剪刀」,可以對靶標DNA(CRISPR /Cas9系統最常用)或靶標RNA(CRISPR /C2c2系統)進行破壞,並可插入所需要的DNA或RNA片段。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基因治療的方法是改變CCR5的表達,其作用對象是艾滋病感染者的體細胞,不針對遺傳細胞進行操作,正常情況下不會造成這一改變的可遺傳性。

而CRISPR技術修改ccr5基因是具有遺傳性的,倘若這兩個孩子能夠正常的結婚生育,很難想像他們的下一代、乃至下幾代將會是怎樣的。

CRISPR技術雖然比較高效,但是存在脫靶的風險,即修改了本不應該修改的基因,也會產生變異,然而這些「錯誤」是否可以通過基因測序的方法完全避免是不得而知的。

在醫學領域,目前美國、瑞士等國家已能利用「克隆」技術培植人體皮膚進行植皮手術,這樣就避免了異體移植可能出現的排斥反應。

由於再造的細胞及組織的基因與病人的基因相同,因而以前的器官移植治療方法中出現的排斥反應的問題得到了徹底的解決。

比如白血病、骨髓病、癌症等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療和治癒。其應用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和巨大的社會價值。

倫理之爭

當克隆技術越來越被人們所熟悉時,克隆人就自然成為人們爭議的焦點,各國科學界、政界、宗教界都引發了對克隆人所衍生的道德問題的討論。

克隆人所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來自與倫理界,主要表現為幾個方面:克隆人使人的定義發生改變;克隆人將混亂人倫關係,損害家庭結構;克隆人會喪失人的尊嚴與權利;克隆人剝奪了人的唯一存在性;克隆人違背了人的自決權,人具有不可重複的特性,克隆人違背了倫理學的平等原則。

於今,基因編輯,無論是在人類醫學、動植物育種還是藥物篩選領域,都備受爭議,除了技術層面的爭議之外,更多的是倫理道德層面。

基因組編輯技術CRISPR-Cas9的發明人詹尼弗·杜德納也曾公開表示:「這引起了不少道德倫理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對待,這也是為何我和同事呼籲在全球暫停CRISPR技術在人體胚胎中的臨床應用,希望大家給我們一些時間。」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基因編輯專家凱蘭·穆蘇努魯博士表示,在人類身上進行試驗是不當的,在道德上和倫理上都說不過去。

美國Scripps Research Translational研究所負責人埃里克·圖波爾博士表示,這種行為非常非常草率,由於對象涉及到人,事關重大。

北京大學分子醫學研究所研究員劉穎說,「這一實驗從科學層面具有巨大的潛在風險,兩個孩子作為試驗品,這些未知風險將會伴隨他們的成長……該項目的實施可預見的會使基因編輯領域研究受到影響,也會使中國科研界的發展受到質疑。」

來自官方的聲音,更是擲地有聲!

27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部長茶座」活動中,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

中國科協生命科學學會聯合體27日發表聲明:堅守科研倫理道德底線,堅決反對違規開展基因編輯嬰兒,全面調查涉事機構並予以處罰。

中國科學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27日在中國科學院學部官方網站發布聲明,其中提到,「我們高度關注此事,堅決反對任何個人、任何單位在理論不確定、技術不完善、風險不可控、倫理法規明確禁止的情況下開展人類胚胎基因編輯的臨床應用。我們願意積極配合國家及有關部門和地區開展聯合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呼籲相關調查機構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結果。」

不得不說,藉助先進的技術讓人類擁有更加美好的未來,這是一個充滿善意的邏輯。科學構想可以天馬行空,然而一旦牽涉到生命安全和社會倫理,具體的操作和執行過程就必須嚴格遵循學術倫理和學術規範,不可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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