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上海時期影星——阮玲玉,不尋常的一生,告訴你人言可畏多可怕
原標題:老上海時期影星——阮玲玉,不尋常的一生,告訴你人言可畏多可怕
如果喜歡民國歷史的朋友,我想阮玲玉這個名字一定不會陌生,她出生於1910年,1926年阮玲玉進入上海明星影片公司,主演處女作《掛名夫妻》,從此踏入影壇,代表作有《野草閑花》、《神女》、《新女性》、《三個摩登女性》等,在那時的老上海,阮玲玉就是那個時期的代表人物,影壇地位僅次於胡蝶。
事業上的巨大成功並沒有改變阮玲玉的命運,因為愛情,似乎不是那麼眷顧這位影后。阮玲玉的第一個男朋友是她在16歲時交往,他叫張達民,兩人認識時阮玲玉還沒有進入影視界,當時的阮玲玉和母親相依為命,而這時的張達民則是一位富家公子,並在這時給予了阮玲玉極大的幫助。天真的阮玲玉竟然以為自己找到了可以託付的人。
張達民雖然家境殷實,但是吃喝嫖賭樣樣精通,沒多久,繼承的豐厚家產就揮霍的接近一空,年輕的阮玲玉決定謀求經濟上的獨立,這才進入了電影公司,走上了電影的道路。
另一半決定你未來的人生,這話在阮玲玉身上格外正確。阮玲玉成名後,張達民就多次從阮玲玉身上榨取錢財,在阮玲玉從張達民住處搬走後,這個惡魔依然沒有放棄糾纏阮玲玉,他仍一如既往厚著臉皮找阮玲玉要錢,若不能得逞,他就尋到攝影棚里大吵大鬧,讓阮玲玉下不來台。
不僅如此,張達民的卑鄙在於經常威脅阮玲玉,要將兩人同居的事情告訴記者,以此來威脅阮玲玉給他錢財。後來阮玲玉與當時的富商唐季珊走在了一起,總算暫時擺脫了張達民的糾纏,但阮玲玉付出的代價則是每月要給張達民大筆金錢。
據《阮玲玉張達民脫離同居關係約據》中的第二款規定:「每月至多一百元為限,以二年為期」。
看看吧,這就是張達民的醜惡嘴臉,都分手了還要從前女友手裡敲詐金錢,真的不是個男人。可是不是男人的又豈止是他一個,沒多久,阮玲玉的第二任男友唐季珊又開始了移情別戀。其實在阮玲玉與唐季珊交往時,唐季珊就已經是有老婆的人,而且在外面還有各種女友,可惜,阮玲玉又一次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以為這次遇到的男人是真正的值得託付一生的人。
電影《阮玲玉》劇照
這邊現男友在外面勾三搭四,那邊前男友張達民又在計算著敲詐阮玲玉,是的,每個月的一百元怎麼能夠他揮霍呢,為此他又進行了如下的勾當:
1934年12月27日,張達民控告阮玲玉「竊取財物,侵佔衣飾,共值三千餘元,並私刻張氏之圖章」。唐季珊請律師應訴,並控告張「虛構事實,妨害名譽」。1935年1月10日,上海第一特區法院受理此案並開庭審理,阮玲玉稱病沒有出庭。但在法庭上,張達民偷梁換柱,說阮玲玉是自己的「妻子」,唐準備不足,沒有進行有力地辯駁,唐敗訴。
這還不算,1935年2月27日,張達民在刑事地方廳起訴阮玲玉和唐季珊妨害家庭和通姦罪。而且刑事訴訟中規定被告必須到庭,還要被告站進審判台右角一個高及胸口的方形木桶內,並要「庭諭交保」,即被告必須找一個店鋪擔保下次傳訊準時到案。這天,還沒到開庭時間,法院門前就人山人海,擠滿了前來看熱鬧的人。阮玲玉就是這樣站在一個大木桶里被圍觀著、議論著,她簡直無地自容了。
這就是張達民,我覺得用渣男來形容這個男人,都是對「渣男」這兩個字的侮辱。
當時的上海報紙鋪天蓋地的報道了這起訴訟案,各種報紙的標題和內容簡直唯恐天下不亂,有的報紙甚至還繪聲繪色的描述阮玲玉與這兩個男人的風流故事。其實很多報紙多數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只是一味的為了博人眼球無底線的誇大其詞,這次訴訟事件成為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這對阮玲玉造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和精神傷害。
阮玲玉,何等剛性的女子,怎能忍受這個奇恥大辱。這是阮玲玉一生最無助的時候,可是,身邊的男人唐季珊,卻是那麼的靠不住。
在阮玲玉去世前的那天夜裡,據據阮玲玉的司機回憶:那天夜裡,唐季珊和阮玲玉回家時,兩人坐在汽車上發生過劇烈的爭吵。
而阮玲玉的第二份遺書說:唐季珊打了她,之後獨自進卧室睡了。這件事情直接成了阮玲玉自殺的最後一根稻草。1935年3月8日,一代影星阮玲玉香消玉殞,年僅26歲。
在阮玲玉香消玉殞後,有不少喜愛她的影迷也「以身殉愛」,追隨她而去。上海戲劇電影研究所的項福珍旋即吞下鴉片,紹興的夏陳氏當天吞下毒藥。單是3月8日這一天,上海就有5名少女與阮玲玉結伴西行。她們留下遺言說:「阮玲玉死了,我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那麼多人都殉葬了,張達民最後又如何呢?阮玲玉死後,他以阮玲玉前夫的身份繼續開始騙錢。1938年10月15日,張達民因患瘧疾不治而死於香港。下圖是當時的報紙,報道就是影迷追隨阮玲玉而去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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