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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二婚的我們,有沒有必要「經濟AA」?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勇敢說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明一悅讀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悅讀:你好。我是個男粉,今年45歲,前些年老婆去世,自己把女兒拉扯進了大學,這兩年開始考慮個人問題。今年4月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比我小3歲,離異帶個兒子,不過她有自己的房子,經濟上負擔不重,我們相處下來,感覺還可以,所以就提到了結婚,只是沒想到,要結婚時才發現,其實她是個私心特別重的女人,提出三個條件:一,彩禮10萬,一分不能少。二,婚後住我家,她的房子出租,租金歸她。三,每月我要出3000生活費,且要負責她兒子所有學費。說真的,我不是計較,就是有點生氣,我一個月才掙5000出頭,女兒大學費用要出,生活費再出3000的話,確實有點難度,可是女方卻說「嫁給你,總得養活我們娘倆啊,沒全要,就算照顧你了,別不知足!」後來有人幫我出主意「實在不行就AA吧」,我也動了這個心思,只是不知該如何跟女方提?明一悅讀我想問問你,都是二婚的人,有沒有必要在經濟上「AA制」?這樣做會不會影響感情?

明一悅讀:都是二婚,有沒有必要「經濟AA」?如果前提是各有子女,答應就是肯定的,因為人都是自私的,為錢計較和散夥的二婚家庭不在少數,與其將來鬧糾紛,不如婚前就挑明。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這個女朋友有些自私,一切生活負擔交給你,還要讓你負擔她兒子的一切,而不考慮你的困境,有些不太理解人,所以婚前講明條件,更是必須要做的,否則婚後也會矛盾重重。明一悅讀建議:二婚家庭「經濟AA」是最好的選擇,不偏頗,不依賴,經濟上沒有矛盾,感情才會更融洽,婚前不好意思說,婚後必須要吵架,所以,還是大方地跟對方談談這個問題吧,告訴她,感情是感情,經濟是經濟,可以幫襯,但不能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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