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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在馬關談判時 因挨了一槍為中國節省一億銀子嗎

近來,不少網路文章在談及晚清重臣李鴻章參加馬關談判時,因為挨了日本刺客一槍,上演「苦肉計」,迫使日本從索賠3億兩銀子到索賠2億,為中國節省了1億兩白花花的銀子。

這是真的嗎?

李鴻章參加馬關談判,是真的;在參加馬關談判期間,被日本暴徒持槍襲擊,是真的;日本最初提出索賠3億兩銀子,是真的;最後簽訂的《馬關條約》里,日本將3億兩銀子改為了2億兩,也是真的。

只是,日本從索賠3億兩銀子到索賠2億的變化,與李鴻章遇刺沒有任何關係。

我們且從頭說起。

停戰之爭

1895年3月13日,清朝直隸總督、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奉命以頭等全權大臣的名義,率領100多名隨員前往日本馬關,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進行談判。

「弱國無外交」,由於在中日甲午戰爭中一敗塗地,李鴻章此行註定充滿艱難險阻。

經過6天的海上旅行,3月19日,李鴻章一定抵達日本馬關,住在接引寺。第二天,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就在春帆樓進行了第一次見面,拉開了談判的帷幕。他們互相查閱了彼此的全權委任狀,確認完全沒有問題後將此進行了互換。

在談判之初,李鴻章提出,希望兩國海陸軍立即停止一切戰鬥,然後進入媾和條款的談判。然而,由於日本在甲午戰爭中大獲全勝,不願意無條件停戰,且遼東戰場爭戰方酣,便向中方開出了極為苛刻的條件:「日本軍隊佔領大沽、天津、山海關以及該處的城堡,駐紮在上述各處的中國軍隊將一切的武器、軍需物品交給日本軍隊,天津、山海關的鐵路歸日本軍務局管轄,在休戰期間,中國負擔所有日軍的軍事費用。」

如果中方同意這些條件,那麼日本軍隊將在大沽、天津、山海關等腹心地帶駐紮,直接威脅到京師的安全。

就如日本人所預料,李鴻章看完這些條件,連連聲稱太嚴苛了,表示中國無法承受。他懇請日本方面再考慮一下,另外提出一份和緩一些的草案。對此,伊藤博文斷然拒絕。

無可奈何之下,李鴻章只能撤回停戰的提議。隨後。雙方直接進入媾和談判。

一顆子彈

就在這時候,發生了一件雙方誰都沒有預料的事情。3月24日,在第三輪談判後,李鴻章離開會場返回住處途中,突然遭日本暴徒小山豐太郎的槍擊,造成左眼下部受傷。後來,李鴻章訪問德國時,拍了X光片,親眼看到了一顆子彈還留在左顴骨內。

雖然經過醫生治療,李鴻章的傷勢並不嚴重,且小山豐太郎也被及時抓住,但日本朝野震蕩。日本天皇聞訊,大為驚訝,當即派遣醫生趕到馬關,為李鴻章治療創傷。

日本天皇還親自下詔,稱:「中國與我國目前正處交戰之中。然已派遣使臣依照程序來此議和,朕亦任命全權辦理大臣與此在馬關相會並商議。朕已命令按照國際慣例以國家的名義給予中國使臣以合適的待遇和警衛,即特別命令相關部門不可有絲毫懈怠。然而不幸出現了加害使臣的暴徒。朕對此深感遺憾。有關部門自然應該依照法律對犯人予以嚴厲懲處。望百官臣民深切體察膚意,嚴戒不貸,勿損國光。」

參與馬關談判的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也承認:「倘若李鴻章以傷痛為借口中斷雙方的談判而中途回國,對日本國民的行為痛加貶斥,並巧妙地招引歐美各國再度居中調停的話,要博得兩三個歐洲強國的同情亦非難事。」

為穩住李鴻章,日本被迫在談判中做出了一項讓步——這項讓步,不是1億兩銀子。這時候,雙方還沒就賠款、割地等條款進行談判,怎麼可能就此進行讓步呢?日本方面的讓步,是主動提出開啟停戰談判。

很快,雙方只用了半天時間,就在停戰協議上達成了一致。停戰協議如下:「日本政府除在台灣、澎湖列島及其附近從事交戰的遠征軍之外,在其他地方同意停戰,日中兩國政府在本條約生效期間,不管是攻還是守,均不得向前方陣地增派援兵及增加其他一切戰鬥力量。」

三億銀子

停戰協議達成後,雙方繼續進行媾和談判。

那時候,李鴻章的傷勢還沒有完全好轉,無法前去會場。為了不影響談判進程,李鴻章提出日本方面可以將媾和條約草案送到他的住處,他以書面文字商定條約。

於是,4月1日,日本將擬定好的媾和條約草案送達接引寺。在媾和條約草案中,日本不但提出了奉天省南部的土地(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即附屬各島嶼以及澎湖列島等割地要求,還索賠3億兩銀子,分5年付清。

3億兩銀子,這是什麼概念?當時清朝一年財政收入僅為七八千萬兩銀子。清朝要不吃不喝4年,才付得清這筆巨款。顯然,日本這是在獅子大開口。李鴻章以近於哀求的口吻說:「本大臣在此有一忠告,乞貴大臣諒聽。本大臣為官以來幾近五十載,自思余日無多。為君國盡職,此次媾和事件恐亦為最後一次。在此衷心期待條約能妥為簽署,不受他人垢病。以使兩國政府鞏固將來永久之友誼,使彼此人民今後相互親睦,以如本大臣無窮之願望。」

同時,李鴻章奏報朝廷,並提出對應之策。表明了自己態度:「日本如不將擬索兵費大加刪減,並將擬索奉天南邊各地一律刪去,和局必不能成,兩國唯有苦戰到底。以上情節,並祈密告知三國(指英、俄、法)公使。」

4月9日,中方代表就條約草案提出修正案,提出將賠款減為1億兩銀子、縮小遼東半島的割讓範圍等請求。

日本意識到,「不允許對原方案有絲毫的改變,這樣的態度不僅有失苛刻,而且在這樣的會談中也是極為罕見的」,又考慮到避免西方列強的干涉,進行了一定的讓步,同意縮小遼東半島的割讓範圍,將賠款削減為2億兩銀子。

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時40分,李鴻章與伊藤博文在春帆樓簽訂《馬關條約》,賠款數額最終鎖定在2億兩銀子。

【參考資料:《中日議和紀略》《蹇蹇錄》《日本外交文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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