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記——他們的婚姻,與愛情無關
小記——他們的婚姻,與愛情無關
我曾看一文章,一個47歲的中年農村婦女,半年之內和6個男人結婚,以此騙取錢財,而且他們所謂的婚姻都是「閃電式」,快到不可思議,連對方的名字是真是假都不知道,便舉行小小儀式,行夫妻之事了,女方趁著回家開證明辦結婚證之機攜細軟逃之夭夭。
被騙的老人們,從一個孤獨走向另一個孤獨,損失的何止是金錢,或許,愛情對於他們來說已經太遙遠了,他們孤單的老年生活中,需要的也不再是愛情。
再婚對於中老年人來講,擇偶的標準已經降低到底線,只要人善良,樸實,身體健康,沒有過重的經濟負擔就可以了,幾乎和年輕人的擇偶條件天壤之別。
年輕的時候,女人們的標準追求的是,有事業心,有責任心,有樓,有車,有存款最好,月收入1萬以上最好,樣貌可以不帥,但人必須有品位… …男人們我說不好,但至少要選擇一個品貌相當,家庭背景相當,文化素質相當,能夠自給自足的一個女子為妻。
同樣的生活伴侶,不同年齡有不同的標準,這種落差之大,讓我頓悟,愛情是年輕人的權利,隨著年齡增長,愛情在現實生活中的重要性越來越實際,他們的再婚唯一的目的是結束孤獨。
有一個「能說話的人」對於一個孤獨的老人是相當重要的,年輕時,一個人住大房子,我們可以說享受單身生活,換言之,一個年邁的老人。他們體會到的不是享受,而是寂寞。
我一直不理解,為什麼好多喪偶或離異的單身中老年人,他們的再婚成為家庭矛盾爆發的契機,子女們寧願老人孤獨,也不願他們再婚,他們覺得,給老人吃,給老人穿,給老人住,衣食無憂就已經應該無欲無求了,但是他孤獨。
他們不像年輕人那樣工作繁重,整天時間不夠用,他們的一天比較漫長,老人不是兒女的附屬品,首先他是個「個體」,他們在「人」基本需要上,需要自己的家庭,兒女的家庭只是兒女自己的,誰也別干涉誰的生活,誰也別安排誰的生活,讓他們自己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就是那點財產么!找個保姆還得花錢呢,一個可以照顧父/母,陪伴他們,使他們的老年生活幸福,起碼不孤單寂寞,相互照應的一個「老伴」,付出一些物質,難道不應該么?何況那些財產,是老人家自己的財產,他們有權利自由支配。
關愛你已經老去的父母,不只是生活上,還有精神上的需要,不要讓他們孤獨的生活下去。
——end
作者:王子夜(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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