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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逼未婚妻離開

小說:逼未婚妻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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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倩第一次見到潘天明的時候,心寬體胖的潘天明正在眾目睽睽之下旁若無人地打著一個大大的哈欠,因為嘴巴張的太大的緣故,曾倩這一眼甚至看到了他的蛀牙,不禁皺了皺眉,厭惡的往旁邊挪了一步。

潘天明彷彿感覺到有人在看他,於是,哈欠還沒打完就戛然而止,他直直地盯著曾倩認真地看了好一會兒,曾倩回報他一個「傻子,沒見過美女啊?」的眼神。

點好餐以後曾倩找了一個空位子坐下來耐心等待,飯店不大,最多十幾個平方,但生意非常好,顧客絡繹不絕,幾乎一直爆滿,坐在餐廳能一眼看見裡面的小廚房,一對中年男女正有條不紊的忙碌著,180高,180重的潘天明就站在廚房和餐廳的連接處,幫人端飯,有顧客吃完飯了,他再過來收拾碗筷,擦桌子,然後,又像個門神一樣站在那裡。

曾倩不禁又看了潘天明一眼,這一眼並不比上一眼加分,潘天明在玩手機,不知道看到什麼好笑的,正一臉傻笑。

曾倩感覺有點奇怪,他為什麼不在凳子上下來呢?坐下來或許會顯得他稍微機靈點,再說,這種工作一般都是手腳麻利的中年婦女乾的,笨手笨腳的潘天明做這個多少有點不合時宜。

吃完飯後,她唯一明白的就是這其貌不揚的小飯店能門庭若市的原因是物美價廉,味道非常好,量大,還不貴。曾倩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她又過來吃過幾次飯。

一天,曾倩快下班的時候,接到姑姑的電話,姑姑興奮地說,隔壁王姨給她介紹了個對象,家裡開飯店的,獨生子,有兩套房。

姑姑又說:「小倩,我求你了,這些年,姑姑帶你比親生女兒還親,你看你表哥都快三十歲了,你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打光棍?」

不就是相個親嘛,又不會少塊肉,曾倩不想因為這個和姑姑之間有隔閡,她答應了,內心卻翻騰了很久。

曾倩的爸爸小時候發過一場高燒,因在診所打錯針變成啞巴,走起路來還一瘸一拐,但家裡是非農業戶口,吃商品糧,有正式工作,雖然是看倉庫的,一年下來,比起早貪黑的農村人掙得都多。

曾倩的媽媽是貴州人,被人販子以找工作為由用兩千元的價格賣給了曾倩爸,家裡的條件比她長大那個窮山溝不知道要好多少倍,起碼不愁吃穿,一星期能吃上兩次肉。

並且曾倩的爺爺奶奶對她也挺好,不像別的買來的媳婦在家非打即罵,他們和她說話的語氣都是在乞求,勸她認命,除行動上的自由被限制。

曾倩媽是個心高氣傲的人,一是被賣過來的不甘心,二是看不上曾倩爸,始終安不下心,在折騰兩年無果,最終生曾倩後,尋了一個機會跑了,就再不曾回來過。

當時,曾倩剛滿百天,就成了沒媽的孩子。在曾倩四歲那年,倉庫半夜失火,爸爸靠著一條腿和著急喊不出來的心情沒跑過無情的大火,在那場大火里丟了性命,曾倩就成了沒爹沒媽的孩子,跟著爺爺奶奶度日。

兩年後,爺爺奶奶也因積憂成疾,相繼離開人世,曾倩徹底成了孤兒,被唯一的姑姑接到了她家。

寄人籬下的生活,一言難盡,姑姑頭腦簡單,姑父是一家之主,表哥是小霸王,曾倩和姑姑不親,也不會刻意討好姑父,她也一直讓欺負她的表哥。

她很乖,一個人上學,放學就在自己房間看書,寫作業,她甚至沒有叛逆期,沒有過那種讓家人崩潰的時光,她一直不給他們添麻煩,來月經了,也是一個人處理,書上什麼都有,又無師自通地買了文胸,捂住日益發育的胸部。

有時候,她聽到姑姑和姑父在吵架,姑父建議讓曾倩輟學打工,姑姑小聲反抗:「如果不是倩倩爸爸的撫恤金和我爸媽留給倩倩的錢,咱們能換大房子嗎?」姑父不吱聲了,會消停幾天。

後來,曾倩讀完了高中,畢業後在一個服裝廠做會計。

曾倩有一個男朋友叫蘇鵬,是高中同學,也在這個服裝廠上班,是車間的一名電工,蘇鵬父親早逝,母親再嫁,他自幼跟著年邁的奶奶長大。

有時候,曾倩也在想這就是命吧,那麼多條件不錯的追求者中,她唯獨愛上了一無所有的蘇鵬。

姑姑和姑父也知道蘇鵬的存在,但他們堅決反對,蘇鵬什麼也沒有,只有一個風燭殘年的奶奶,如果他們結婚,房子都買不起,姑父早年昧著良心花光了原本屬於曾倩的錢,後來單位不景氣,兩口子幾年前雙雙下崗,現在一個是小區門衛,一個是超市保潔,微薄的收入,僅夠糊口。

曾倩的表哥,他們唯一的兒子,年近三十,沒有正式職業,遊手好閒,也沒人上門提親,他們著急啊,頭髮都急白了。

此時,出落的越來越漂亮的曾倩是這個家唯一的希望,曾倩能嫁個有錢人,他們會要一筆不菲的彩禮錢當他們娶兒媳婦的基金。

所以,他們堅決反對曾倩嫁給蘇鵬。曾倩只能嫁給一個有錢人,免了他們的後顧之憂,還能對他們的生活雪中送炭。至於曾倩以後幸福與否,他們根本不在乎。

下班後,曾倩換件衣服直奔王姨家,赫然看到潘天明正襟危坐在沙發上,看到相親對象居然是潘天明。潘天明看到曾倩,似乎有點意外,然後是喜出望外,他慌亂地站起來,以至於撞翻了桌子上的茶杯,開水灑了他一身,很是狼狽,曾倩朝他禮貌地點了點頭,他受寵若驚,手足無措。

旁邊的姑姑和王姨樂的老臉上頓時開了兩朵菊花,她們異口同聲地說:「小明,你和倩倩先聊著,我們去做飯。」然後,兩人鑽進了廚房裡。

先是一陣寂靜。

然後潘天明說:「倩倩,我挺喜歡你,我知道配不上你,但我會對你很好,只要你嫁給我,彩禮給你家三十萬,你哥娶媳婦的錢也有了。」說完,自己也知道說多了,他緊張地向後挪了挪身子。

曾倩的內心一陣冷笑,三十萬,賣的不錯,她早就知道她的婚事會是姑姑一家再次翻身的契機,可經他人之口說出其中的貓膩,曾倩一陣懊惱,她突然想捉弄一下潘天明。

「結婚後我繼續上班,不去飯店幫忙,不想弄得一手油。」

潘天明一怔,立即爽快地說:「好!」

「以後有了孩子上大學,出國留學,該深造深造該上班上班,也不去飯店幫忙。」

潘天明一陣驚喜,接連說了幾遍:「好,好,必須的。」

畢竟還是個大姑娘,曾倩說完之後,不禁羞紅了臉,她知道,潘天明誤會她了,在她看來這幾句話是一個惡作劇,是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但在潘天明看來,卻是一種承諾,是曾倩同意與他交往,甚至結婚。

潘天明對曾倩是真的喜歡,大有一股非她不娶的勢頭,他做足了功課,弄清了女神的身世,潘天明經常來姑姑家,每次過來,他都會給姑姑和姑父帶禮物,不貴,也不掉價,姑姑和姑父喜笑顏開,把他當準女婿看,曾倩對他愛答不理,他也不慍不火,曾倩偶爾看他一眼,他又手足無措。

這一切當然是他們在做白日夢,曾倩可從來沒想過和潘天明會有未來,她只是想先應付一下姑姑。

她心裡只有蘇鵬,蘇鵬多好啊,永遠給人一種乾淨利落的感覺,蘇鵬還會唱歌,一首首情歌唱的千迴百折,曾倩聽得是如痴如醉。她是一定要嫁給蘇鵬的,住出租屋,吃糠咽飯,她也無怨無悔。

但是最近一段時間,曾倩感覺姑父總是有意無意地觸碰她的身體,一天姑父喝醉後,跑到她的房間,把她死死壓在身下,罵到:「和你媽一樣是個賤貨,破了你的身子,看你還心高氣傲。」曾倩拚死掙扎,姑父怕節外生枝,罵罵咧咧地走了。

曾倩哭了很久,她知道這個家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她不會告訴姑姑,那個以男人為,重沒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中年婦女,為了家庭的和睦只會罵她白眼狼,勾引姑父。她想儘快和蘇鵬商量結婚事宜。

她跌跌撞撞去車間找蘇鵬,蘇鵬正在和周圍的一群老婦女高談闊論,沒有察覺到曾倩的到來,一個胖女人問他:「蘇鵬,你不是在和曾倩談著嘛,咋就喜新厭舊攀上了廠長的親戚了?

「蘇鵬,你小子艷福不淺,以後是不是就不用下車間,坐辦公室去了。」另一個婦女接著問。

蘇鵬不屑一顧的說:「抱一下曾倩我都嫌咯的慌,再說了,她一個窮打工的,娶了她我這輩子算完了,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嘛……」

說完,感覺氣氛不對,扭過頭,才發現臉色蒼白搖搖欲墜的曾倩站在一旁。

曾倩傷心欲絕,含淚跑了出去,她想如果此時蘇鵬追上來告訴她剛才的只是個玩笑,她就原諒他,可是蘇鵬沒有。

不知不覺中,曾倩來到了她過去和蘇鵬經常來的一條小河邊,觸景傷情,放聲痛哭。

她想起這段時間蘇鵬的冷淡和疏遠,也發現蘇鵬最近和一個文員走的很近,那是廠長的親戚,一個很漂亮的女孩,蘇鵬下班都騎摩托送她回家,對步行的曾倩視而不見,偶爾見她一面,蘇鵬也沒個好臉色。

自己一度以為自己是蘇鵬的未婚妻啊。

曾倩又想起自己從小沒有一個真正的家,沒有像同齡的孩子一樣享受過家庭的溫暖,身邊都是算計和欺騙,她越想越覺得萬念俱灰,生不如死,還不如死了一了百了,眼睛一閉就跳到了冰冷的河水中……

等曾倩醒來的時候,她躺在醫院裡,是潘天明救了她。

身體康復後,曾倩沒有再尋死覓活,也沒有再去服裝廠上班,而是和潘天明結了婚。

時間過的很快,十年已經過去了,曾倩生了一兒一女,都被潘家視若珍寶,曾倩也一直被潘天明捧在手心,這些年,她的心也被他捂熱了,在細水長流的小日子中和潘天明過出了琴瑟之好的感情。

如果不是有一天遇見當年服裝廠的工友,曾倩差不多已經忘了當年的人和那段往事。

那天,曾倩送孩子上學,偶遇了曾經的同事,不知怎麼就聊到了蘇鵬,曾倩的心像被針扎了一下,不自然地笑了笑。

那人說:「時間真快了,蘇鵬去世都十年了。」

曾倩像被雷擊了一樣,心中有一萬個疑問,一萬個意外。

那人說:「你不知道?他和他爸當年的病一樣,肝癌。你不知道嗎?」曾倩的心裡有一萬股悲傷,奔騰而至。

曾經的過往鋪天蓋地地迎面而來。

問清楚蘇鵬的墓地,她覺得一天都不能等了,她要去墓地看望蘇鵬。

回到家中,曾倩對潘天明說一個好朋友去世十年了,剛剛知道,想去墓地看看他,緬懷一下。

潘天明的臉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猶豫,他說:「我陪你一起去吧!」

他們毫不費力就找到蘇鵬的墓地,站在墓前曾倩百感交集,過去的種種像放電影一樣出現在她的腦海中,電光火石間,一個隱藏在曾倩心中十年的謎團解開了。

當年蘇鵬的劈腿,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他知道曾倩的性格,他相信以曾倩對他的感情,她會陪他度過剩下的時光,然後在痛苦中面對以後未知的命運,這個苦命的女孩子,他要讓她好好好活著,要她有安穩的生活,所以他用這種方法逼她離開。

曾倩淚流滿面。

其實曾倩不知道的是,當年潘天明也在他們後期的愛恨交織中客串了一把,潘天明家的飯店就在服裝廠附近,曾倩曾經對蘇鵬提起過她和潘天明相親的事,經過觀察,蘇鵬感覺潘天明很愛曾倩,是個可以託付的人。

於是他找到了潘天明,演了一場戲,以蘇鵬的變心逼得曾倩跳河,潘天明英雄救美,感動了她,後來嫁給了他。

其實那天潘天明把曾倩托上岸後,他的小腿突然抽筋了,如果不是路人正好經過救了他,他可能會早蘇鵬一步去見馬克思。至於那個廠長的親戚,也是蘇鵬事先都講好的。

回來的路上,不知道誰在放一首音樂——相信你還在這裡,從不曾離去,我的愛像天使守護你,若生命直到這裡,從此沒有我,我會找個天使替我去愛你……

憂傷的旋律傳入耳朵,潘天明緊緊拉住曾倩的手。

這個苦命的女人,在蘇鵬的成全和潘天明的守護下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文:梁寶寶 來源:靜心寫人生 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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