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原來這才是愛情的真相
不成熟的愛是 -- 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成熟的愛是 --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艾里希·弗洛姆
愛是一門藝術嗎?
愛是一門藝術嗎?如果愛是一門藝術,那就要求人們有這方面的知識並付出努力。或者愛僅僅是一種偶然產生的令人心蕩神怡的感受,只有幸運兒才能「墮入」愛的情網呢?這本小冊子以第一種假設為基礎,而大多數人毫無疑問相信第二種假設。
要認識愛情是一門藝術。人們要學會愛情,就得像學其他的藝術----如音樂,繪畫,木工或者醫療藝術和技術一樣的行動。可以簡單地把學會一門藝術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掌握理論,二是掌握實踐。學醫的人首先要認識人體的結構和各種疾病的症兆。但光有理論還無法行醫。只有通過長期的實踐活動,一直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融會貫通起來變成靈感----也就是掌握了藝術的靈魂,才能成為一名大師。要成為大師,除了學習理論和實踐外還有第三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為大師看得高於一切,這一目標必須佔據他整個身心。這一點既適用於音樂、醫學、雕塑----也適用於愛情。這裡也許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有不少人經常不斷地遭受愛情的挫折,卻很少有人去努力學會愛情這門藝術。人們一方面渴望愛情,另一方面卻把其他的東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權力看得重於愛情。我們幾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於努力達到上述目的,卻很少用來學會愛情這門藝術。
愛首先是給而不是得
愛情是一種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情緒。一般來說可以用另一個說法來表達,即愛情首先是給而不是得。
一個人究竟能給予別人什麼呢?他可以把他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他的生命給予別人。但這並不一定意味著他一定要為別人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應該把他內心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他應該同別人分享他的歡樂、興趣、理解力、知識、幽默和悲傷----簡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東西。通過他的給,他豐富了他人,同時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他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
他給並不是為了得,但是通過他的給,不可避免地會在對方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因此他的給同時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為一個給的人,而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在給的行為中誕生了新的東西,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新的力量。這一點表現在愛情上就是:沒有生命力就是沒有創造愛情的能力。不僅在愛情上「給」意味著「得」。教師向他的學生學習,演員受到觀眾的鼓舞,精神分析學家通過治癒他人的病而治癒自己的病也都如此,先決條件是給的人不應該把對方看作是他幫助的對象,而應該同對方建立一種真正的、創造性的緊密關係。
有沒有能力把愛情作為一種給的行為取決於人的性格發展,這一事實似乎沒有必要加以強調了。取得這一能力的先決條件是人要有一種佔主導地位的生產性傾向。持有這種態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賴性、自戀性*(*「自戀」這一概念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弗洛伊德把人的自我欣賞叫做「自戀」,他認為,「自戀」必先於他戀,這主要表現在兒童把與生俱來的里比多(指心能,尤其是性本能的能)用到自己身上。----譯者注)以及剝削別人的要求,並能找到對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賴以及達到目的的勇氣。如果缺乏這些特點,人們就害怕獻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愛。
成熟的愛: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成熟的愛的原則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愛人。不成熟的、幼稚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愛情只能產生於這樣兩個人中間,這兩個人都從他們生存的圈子裡跳出來並互相結合,同時他們每個人都又能脫離自我中心去體驗自己。只有這種「中心體驗」才是人的現實,才是生活,才是愛情的基礎。這樣體驗到的愛情是不斷地挑戰,這種愛情不是避風港,而是一種共同的努力、成長和勞動。如果兩個人能從自己的生命的本質出發,體驗到通過與自己的一致,與對方結成一體,而不是逃離自我,那麼在這樣的基本事實面前,就連和諧、衝突,歡樂和悲傷這樣的東西也就只能退居第二位了。
愛情不是一種與人的成熟度無關,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並以此達到一種創造傾向性,那麼每種愛的試圖都會失敗。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那麼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也永遠得不到滿足。
愛情的四個要素
愛情的積極性除了有給的要素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這些要素是所有愛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關心、責任心、尊重和了解。
在母愛中關心的要素表現得最為突出。如果有一個母親拒絕給孩子餵食、洗澡和關心他身體的舒適,那麼無論這位母親如何強調她對孩子的愛,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關心孩子,她的愛就令人可信了。對動物和植物的愛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婦女對我們說她很愛花,可是我們卻發現她忘記澆花,我們就不會相信她說的話。愛情是對生命以及我們所愛之物生長的積極的關心。如果缺乏這種積極的關心,那麼這只是一種情緒,而不是愛情。
關心和關懷還包括愛情的另一方面,即責任心。今天人們常常把責任心理解為是義務,是外部強加的東西。但是責任心這個詞的本來意義是一件完全自覺的行動,是我對另一個生命表達出來或尚未表達出來的願望的答覆。「有責任」意味著有能力並準備對這些願望給予回答。約拿對尼尼微的居民沒有責任心,像該隱一樣,他同樣會提出這一問題「難道我應該是我弟弟的看守嗎?」。一個愛的人的回答是,我兄弟的生命不僅與他自己有關,而且也同我有關。我應對其他的人負責就像對自己負責一樣。這種責任心在母子關係中主要表現在母親對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關心。在成人之間則也包括關心對方的精神要求。
如果愛情沒有第三個要素:尊重,那責任心就很容易變成控制別人和奴役別人。尊重別人不是懼怕對方。尊重這個詞的出處就是有能力實事求是地正視對方和認識他獨有的個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對方能成長和發展自己,因此尊重決無剝削之意。我希望一個被我愛的人應該以他自己的方式和為了自己去成長、發展,而不是服務於我。如果我愛他人,我應該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來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為我希望的樣子,以便使我能把他當作使用的對象。只有當我自己達到獨立,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下獨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別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對方才成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會有愛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國歌曲中唱的那樣「愛情是自由之子,永遠不會是控制的產物」。
人們只有認識對方,了解對方才能尊重對方。如果不以了解為基礎,關心和責任心都會是盲目的,而如果不是從關懷的角度出發去了解對方,這種了解也是無益的。了解的方式多種多樣。成為愛情一要素的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內部,而不是滿足於一知半解。我只有用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對自己的興趣退居二位。我才能了解對方。譬如:我可以知道這個人在生氣,即使他自己不表露出來。但我還可以更進一步地去了解他,然後就知道,他很害怕和不安,他感到孤獨和受到良心的譴責。這樣我就明白他的生氣只是他內部更深的東西的反映,這時我眼中的他不再是一個發怒的人,而是一個處在恐懼和惶恐不安之中的受苦的人。
關心、責任心、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賴的。在成熟的人身上可以看到這些態度的集中表現。成熟的人就是指能夠創造性地發揮自己力量的人。成熟的人只想擁有他自己的勞動果實,放棄了獲取全力和全知的自戀幻想,並有一種謙恭的態度。這一態度的基礎是他內心的力量,單單這股力量就能使他進行真正的、創造性的勞動。
※這些偉大的作家也曾是普通「上班族」
※「年紀越大我就越相信命!」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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