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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但是有條件,這三樣不能帶走

原標題:日本投降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但是有條件,這三樣不能帶走


大家現在都知道在二戰的時候日本是戰敗國,在日本投降以後,中國有多少日本人呢?根據軍史統計人數是320萬日本人在中國,這個人數在當時是不小的一個群體了,根據記載日本在中國的主要有三大類人,一類為日本戰俘,一類日本本國的平民,還有就是幫助日本而不是日本國籍的人(這類人比較特殊,他們是日本的戰俘被強制到中國戰場幫助其侵略)。


在日本投降之後,日本在中國境內的戰俘是大約105萬人左右(這部分人不包括台灣地區),在當時的台灣投降的日本人大概是12萬接近13萬人,有軍史記載當時日本投降之後在中國所有的軍力大約是215萬人,當時在東北地區投降了大概為170萬日軍,蘇聯拿走60萬人去做苦工,剩下的則是我國負責,110萬人是多麼龐大的一個數字,看了上面的數據我們就可以看出當時日本在大陸的俘虜大概為325萬人。



325萬人日本俘虜管理起來也是十分的難,這些人一天會消耗很多資源,對於當時的國力來說這些日軍俘虜就是一個累贅,並且當時的世界都在看著中國對於日本戰俘的態度,這些人的吃喝拉撒都是由中國管理,這個工作就是十分的繁忙以及瑣碎了,在當時從上到下都很重視日本戰俘這塊,費心費力,並且還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財力。


大家看了例子就明白了這些人是多大的累贅了,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禮儀大國,所以在做事風格上也是盡顯大國風範,以德服人,日本戰俘在中國當時是打不得罵不因為對於他們有特別的說明條例。就是不能對他們打不能罵。最主要的是日本戰俘在中國的待遇也是極好的,享受了國內的正規軍同等的待遇。這個條例給國家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其他在中國的需要遣返的人不算,就單說戰俘這塊,幾百萬的戰俘享受了中國正規軍待遇,在當時根據《中國境內日僑集中管理辦法》中就明確規定了,日本戰俘的每個月的支出,分為華北、華南、華中三個區域,分別對應的錢數是3600元、2400元、300元。幾百萬人一個月大家可以算算是多人錢。



當然我國也是先做出了一些措施,就是日本戰俘存款在入營之前都會收繳,收繳之後統管理,但是他們的錢根本是九牛一毛根本手上不剩多少錢,收繳的錢甚至說還抵不上短短時間的錢,當時採用的政策是讓接受投降的地方的政府先把這一部分錢墊上,然後最後會統計匯總,向日本索取賠償,後來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我們根本沒有要這一筆錢,可以說在遣返之前的錢都算是喂日本人了。


這麼多需要遣返的人一直在中國也不是辦法,因為當時的日本已經不在像以前那樣,當時的日本已經被美軍控制,國力衰微一片凄涼,所遣返日本戰俘不是和日本政府談而是要和美國談,第一次會談是在45年的時候,那是第一次在商談遣返日本戰俘的事情,在46年又談了一次,幾次談下來,終於有了結果就是讓美國負責運輸,而中國提過給養。



從45年開始第一批上千名需要遣返的日本人,開始登船,過了一年日本在中國的所有需要遣返的人已經全部送回到日本了,下面我們就開開始看一下當時日本遣返的人讓帶什麼不讓帶什麼。


三樣東西允許帶走,一是錢,可以參考一下軍事史書日本遣返的人員分為三類,軍官、士兵、僑民。金額在500、200/1000元每日。二是糧食這一點就是有點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的時候還要送別人禮物(讓日本人自己挑拿能拿多少是多少,不能重複拿只能拿一次,為什麼送糧食呢?因為當時的日本是基本上廢了加上饑荒,日本就呵呵了)中國的這種做法也是讓日本當時感動的一把鼻子一把淚的。


第三就是衣服,當時日本人走的時候把他們上交的衣服還給了他們,當時日本的一個大官都在感嘆在中國的戰俘條件優越,當然作為回報中國收到了世界各方的讚美,這一批戰俘回國後對於日本當時來說算是幫了大忙了,日本的的經濟得以快速回升。



但是也有三樣東西不允許帶走的,一違禁物品比如槍支彈藥,各種軍事用品。二就是一些金條寶石以及股票之類的。三就是文物。這三樣東西絕對是不允許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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