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張學良晚年談「不抵抗政策」
原標題:揭露張學良晚年談「不抵抗政策」
張學良晚年回顧往事,常予人一種「反覆無常」之感
「九一八」事變,影響中國近代史進程甚巨。東北軍之「不抵抗」乃是事實,然80餘年來,針對「不抵抗命令」從何而來,卻眾口紛紜,莫衷一是。即便是張學良本人,晚年之言辭,亦予人「反覆無常」之感。如1990年,張接受日本NHK採訪時,曾明言:「是我自己不想擴大事件,採取了不抵抗的政策。」稍後,張又對媒體說道:「九一八事變,我輕信了老蔣,成了萬人唾罵的不抵抗將軍。」①
張的這種「反覆無常」,實際上反映的是「不抵抗」一節的錯綜複雜。按:日本外務省及關東廳情報檔案中,收有蔣介石7月12日致張學良之密電,內有「此非對日作戰之時」之語;還收有同期張學良致榮臻密電,內稱:「此時與日本開戰,我方必敗,敗則日本將要求割地賠款,東北萬劫不復,宜力避衝突,以公理相周旋。」換言之,事變之前,南京及張學良方面,已意識到關東軍可能在東北生事;關東軍方面,亦已偵測到中方應付其生事的退讓立場。②
關於「不抵抗政策」,最接近事變的指示,是9月6日張學良致電東北軍方及東三省政務委員會:「現在日方外交漸趨吃緊,應付一切,亟宜力求穩健。對於日人,無論其如何尋事,我方務當萬分容忍,不可與之反抗,致釀事端。即希迅速密令各屬切實遵照注意為要。」③
不難看出,「不抵抗」實際上是事變前南京與張學良方面的「共識」。該「共識」之基礎,乃是認為日本政府有能力控制日本軍方,使衝突不致擴大。故而,事變前夕,宋子文已與重光葵商定,將於9月20日同赴東北,對中日懸案做通盤商討。此前之萬寶山事件、中村事件,也已打開僵局,結案似已指日可待。
如南京之所料,日本外務省確曾阻撓過事變。在獲悉「關東少壯軍官圖迫中國軍隊使其衝突」之密報後,外相幣原喜重郎曾電訓駐奉天總領事,命其取締企圖尋事之浪人,時為9月5日。電報稱:「近來關東軍坂垣大佐,在貴處儲備相當豐厚之資金,策動國粹會浪人,製造中日事變。聞將……在九月中旬作具體之行動。希對浪人,切實取締。」④但這種阻撓未能發生實際效果,南京顯然錯估了日本政府對軍方的約束能力。
晚年張學良夫婦,攝於1991年
這種「反覆無常」,恰是對「不抵抗政策」之歷史的完整反映
及至事變爆發,國民政府展開外交運作,對東北局勢仍有挽救餘地。「特種外交委員會」(專為解決事變而設)之最機密報告,對形勢判斷非常準確:「日本之軍事政策,必定要達到完全佔領東三省之目的,其外交當局……已逐漸追隨軍部行動。」「國聯……此次決不對日作戰,因此不能採取任何有力之制裁。」至於中方對策,雖「決不先對日本宣戰」,但「軍事犧牲,亦所不恤」,尤其是「對於錦州方面,如日本來攻,只有儘力抵抗,以樹立政府在人民間之信仰……俾中國不至瓦解而亡。」⑤
換言之,事變爆發後,國民政府之「不抵抗政策」,實以錦州為最後底線。蔣介石亦曾多次致電張學良,望其務必堅守錦州。但張最終仍以「要玉碎不要瓦碎」為由,不放一槍一彈棄守錦州。⑥張之所以如此,軍閥心態,固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但國民政府之分裂、內鬥愈演愈烈,且嚴重波及張,亦是其心懷疑懼不願抵抗的根源。
事變發生前,寧(蔣介石)、粵(胡漢民)分裂,武力相向。粵方甚至曾三次派密使赴東京會見外相幣原,謀以承認日本在中國東北之「既得權益」,作為購買日本武器的交換條件。事變發生後,蔣號召停止內戰,一致對外,欲謀統一,然粵方誌在倒蔣去張,並無共赴國難之念,如其「外交部長」陳友仁對日方所言:「日本除蔣去張之主張,與粵府毫無二致」,且謂倒蔣成功後,粵府可按「大亞洲主義」與日本謀妥協。⑥
故而,當錦州告急之日,恰是粵方激烈通電要求蔣介石下野之時。蔣乃張學良之政治靠山,蔣下野,勢必牽動錦州戰局,粵方絕非不知,然胡漢民恨蔣已深,堅持蔣下野乃和解統一的不可妥協條件,蔣遂於1931年12月15日通電辭去本兼各職,南京政府隨之陷入運作真空;1932年1月3日,日軍兵不血刃佔領錦州。⑦錦州既失,東北局勢遂無可挽救。此後,張學良審時度勢,轉與胡漢民愈走愈近,卻亦屢遭胡之算計。
綜上,即不難理解,張學良晚年對「不抵抗政策」的講述,何以呈現出一種「反覆無常」——所謂「是我自己不想擴大事件,採取了不抵抗的政策」,乃是事實;「九一八事變,我輕信了老蔣,成了萬人唾罵的不抵抗將軍」,亦非無因,南京方面確實高估了日本政府對軍方的制約能力;而張對唐德剛稱:放棄錦州,與蔣無關,「那個時候,蔣公根本就不負責任,他不負這責任,我也根本沒有向他請示的必要」,也是事實。今人重新審視「不抵抗」,須深切體察當日內政之蕪雜,而不能僅將目光聚焦於蔣、張二人。
1920年代,蔣介石(左一)與胡漢民(左三)等合影
注釋:
①(日)臼井勝美:《昭和史的最後證言——張學良》,遼寧大學出版社1993,P72-73。《張學良口述歷史——西安事變是逼出來的》,(台)聯合報2001年10月28日。②蔣指示,收錄於日本外務省紀錄密電情報關係卷;張指示,見關東廳7月15日上外務省次官電。轉引自梁敬錞《九一八事變史述》,P114。至晚在8月25日,關東軍還曾破譯過瀋陽市公安局對下屬秘密傳達的「容忍自重、力避發槍」的指示。③中央檔案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資料選編·九一八事變》,中華書局1988,P67。④東京審判紀錄,P30343。⑤《特種外交委員會呈送中央政治會議之報告》,收錄於《戴季陶文存》。⑥日本外務省紀錄(中國內亂關係卷),轉引自梁敬錞《九一八事變史述》,P140。⑦《張學良為何不放一槍一彈棄守錦州?》,今日話題歷史版第2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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