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養兒子34年後求助遭拒,為什麼輿論一邊倒?
天下
12-03
今天,許多人都在討論一件事,事情起因是:浙江紹興王女士老伴已經去世,自己身體有病,腿腳也不方便,生活過得拮据,都是借錢過日子。另外,他有兩個兒子,但都因為做生意失敗,日子過得也是緊巴巴的。
這個時候,她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小兒子。這個小兒子是在一歲的時候,因為當年超生要罰款,就送人了。現在想聯繫這個兒子幫一下自己,於是打聽到小兒子經濟條件還不錯,一年有600多萬收入。但是,這個小兒子一直不接她電話。
於是,她就向媒體求助,希望這個小兒子站出來表個態。
有律師認為:像她這個情況,與小兒子的母子關係已經解除,沒有贍養義務;除非,當初抱養給別人的時候,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那就存在母子關係;但具體怎麼贍養,還需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這個事情被報道出來之後,引起廣大網友的熱議;而且輿論幾乎一邊倒,不贊成贍養這個母親。
下列就是部分網友對此的看法:
1,收入打聽得很清楚啊。
2,年薪55萬也是養父母教育得好,跟你真沒關係。
3,如果認這個母親,這家子就開始吸血了。
4,如果小兒子欠債55萬,還會認這個兒子嗎?
5,想扔就扔,扔了還想要回來,人家要幫你是好心,不幫你也是本分。
6,當初是你要分開,分開就分開。
7,你們只是陌生人,拜託不要打擾了。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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