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得知女友「有房有車」,男子求複合
新聞
12-03
「我很想挽回這段情,但不知該怎麼辦!」台灣一名男網友近日發文稱,每次約會時,都是他在付飯錢,這次女友生日想要「3000元(新台幣,下同)的冬天外套」,他氣得直接甩掉對方,不過事後才知道女友「有車有房」、薪水還有4、5萬,他想複合。
這名網友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女友」發文說,每次出去玩,女友都要他付飯錢,生日還要求送禮,還常到外國購物,他覺得會被拖累所以才提分手。交往一年多來,雖然這名男網友生日時也會收到對方的禮物與請客,但平常過多的支付讓他忍無可忍,這次女友生日又要求禮物,便提分手了。他透露,「她跟我要一件冬天的外套,而且不便宜要3000多,小弟我實在無法忍受了。」
其他網友針對這名男子的發文進行回復
原本以為甩掉一個包袱,沒想到女友竟然是個有錢人!網友透露,分手後女友才告訴他:「我有車有房,薪水40-50K」,要是他們結婚根本不用花錢租房子,可以省下一筆錢,這名網友於是詢問其他網友:「小弟很想挽回不知該怎麼辦。」
網友看了紛紛留言怒罵:「一年一次才3000外套是多貴?!你X人家幾次了?!」「3000你都花不起,拿什麼談未來?」「可以公布一下你的照片嗎?我覺得有必要讓天下女性朋友看清楚」「你這膚淺的小白臉,你就是經不起考驗」。
也有男網友分享自己的經驗:「我以前女友要一件7000多的,我都沒吭聲了,女友就是交來疼交來愛的好嗎?」「真丟我們男人的臉,女友生日禮物想要一個皮夾8000,面不改色就買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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