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憤!男子陽台虐打寵物狗,孩子哭喊「爸爸不要打,狗狗死了」!
原標題:氣憤!男子陽台虐打寵物狗,孩子哭喊「爸爸不要打,狗狗死了」!
都說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
許多養狗和愛狗人士,
甚至把自己的寵物狗當親人來對待的~
但是最近一個刷爆網路的視頻,
引起了網友們的集體憤怒:
一男子在陽台上暴打寵物狗,
看得令人十分揪心!
男子醉酒後,把寵物狗活生生打死!
從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
該男子在自家陽台上,
先將籠子里的小狗拽出來,
然後對之拳打腳踢!
絲毫不顧狗狗的哀嚎!
然後過了一段時間,
還沒泄憤完的他拿起了「武器」:
用棍狀物瘋狂暴打小狗!
施暴過程真讓人心寒。
在視頻中還能看到一名孩童的身影
因受到驚嚇哭喊叫著:
「爸爸不要打了,狗狗死了」!
最終還是無濟於事
這位父親,
當著女兒的面活生生把狗打死了!
事後,根據鄰居的反映:
該男子對狗狗施虐近半小時!
最後小狗屍體被丟棄在垃圾桶
一條只有五個月大的金毛寵物狗
就這樣被打死了...
男子事後回應
後來男子出面解釋稱:
自己醉酒後,
見狗狗在家裡隨地拉屎
便進行教訓,
但下手過重導致寵物狗死亡。
還稱會對自己的過錯負責!
網友熱議
這件事一出來後,
網友們都表示十分憤怒!
更有人在評論中說:
「這種人禽獸不如」!
這件事一出來後,
網友們都表示十分憤怒!
更有人在評論中說:
「這種人禽獸不如」!
有網友表示:
「完全不敢看視頻了,手段太殘忍了!」
近年來虐待寵物的事件頻發!
寵物狗狗
不僅天性呆萌,
有時候還是一個家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
給人類帶了太多的溫暖和快樂!
但是近些年來,
暴打、虐待寵物的事件,
真是層出不窮!
在香港的法律條款里,
虐待動物者,一經定罪,
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及監禁3年!
但是大陸發生的眾多虐寵事件
涉事人員只是受到了道德上的譴責!
而且目前廣東省,
暫時沒有針對虐待寵物的法律!
只有一些針對養犬的規範條例!
廣東養犬有各種新規出台!
就在前幾天,
廣東省公布了最新的養犬規定,
對許多方面做出了嚴格的限制!
01
禁止攜帶動物乘坐公共交通、進入公共場所
除攜帶工作犬、導盲犬或者為動物開設專門服務區域外,禁止攜帶犬、貓、家禽及觀賞鳥類等動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進入室內公共場所!
處罰:
對於違反者,條例提出由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02
遛狗不戴嘴套,糞便不清理都要罰款
對於在城市市區範圍內攜帶犬、貓等動物外出的行為,應當由成年人用牽引帶牽領或者裝入犬(貓)籠,主動避讓行人,及時清理動物糞便等排泄物。犬只應當佩戴口嚼或者嘴套,並禁止進入人口密集區域。
處罰:
對於未清理糞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環境衛生的:
責令改正,清除污物,並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的違規行為:
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03
外出需攜帶免疫證明或相應標牌
條例要求飼養動物應當依法進行疫病檢疫免疫。未經免疫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在城市市區範圍內外出的,應當同時攜帶已免疫證明或者為動物佩戴相應標牌。
處罰:
攜帶未免疫飼養動物外出的:
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04
物業也要加入動物公共管理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飼養動物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及時處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投訴、舉報。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在養狗越來越規範的同時,
也希望有完整的《寵物保護法》
保障寵物貓狗的安全~
你見識過哪些嚴重的虐動物行為?
評論區說說看!
|資料來源:廣東發布、廣州百事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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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東莞潮事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