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和余文樂兩位潮牌明星 為何屹立不倒?
明星+潮流的組合威力不言而喻,像侃爺和YEEZY,我們的陳冠希和CLOT、余文樂和MADNESS。
但你發現沒,除了陳冠希和余文樂,現在的明星潮牌都逐漸消沉,強如周杰倫、李燦森、李晨、潘瑋柏,也很久沒有出現在主流的潮流媒體中。
你有沒有想過,作為曾經的國潮主力軍,明星潮牌為什麼遭遇滑鐵盧?陳冠希和CLOT是一個進入我們視線的明星潮牌,伸出手比C我們就是一家人。隨著潮流文化在內地逐漸升溫,越來越多的原創品牌如雨後春筍一般鑽出,其中最熱鬧的當屬明星潮牌。
內地有李晨的Nic is coming、周筆暢的Begins,香港有陳冠希的CLOT、葛民輝的4ALIKEBLACK、李燦森的Subcrew,台灣則有周杰倫的PHANTACi、羅志祥的Stage、阿信的STAYREAL、小鬼黃鴻升的AES。就連早年在香港發展的Angela baby,也有自己的潮牌CHOICE。
年代久遠找不到choice的圖片,不過早年的Angelababy人設是潮流女神,經常登上潮流雜誌封面。06年陳冠希在上海開設ACU之後,國內潮流文化迅速升溫,許多原創品牌冒頭。但在國外品牌和明星潮牌的夾擊下,素人們的品牌之路堪稱艱辛,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本來就沒有多少的市場份額,還被明星光環全擄走了。那時候還年幼的我就開始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日本里原宿、美國街頭品牌中,並沒有明星潮牌(比如在日本影響力極大的木村拓哉,穿什麼火什麼,但他並沒有自己主理的品牌),而華人潮流圈,不管是台灣、香港還是內地,明星潮牌都是潮流文化的主力軍?
或許是因為在日本和美國,潮流文化從街頭開始,經過許多年的發展,才最終形成這樣的形態。而在進入中國之時,中國本身並沒有潮流文化,但潮流文化本身已經是比較成熟了,我們不需要再像美國一樣,從街頭籃球、極限運動一直發展到街頭服飾,一個流程走一遍,只需要直接拿來就可以用。
於是,明星們有資源、有資本、有曝光,自然很容易就將品牌做起來。年輕人也很受這一套,畢竟明星同款、明星設計本來就是加分項,剛開始做的品牌都不成熟,為什麼我不買一個明星做的?吹起來也好吹一些。
陳冠希在談到做品牌的時候,也提起Nigo曾經給他建議,讓他利用自己的名氣做一些自己的東西。或許許多明星也都是這樣想的,區別在於有的人是真的熱愛,有的則是消費自己的名氣和粉絲。
所以那時候我就得出一個結論,隨著潮流文化在中國的發展,明星潮牌必將淡出市場,成為潮流中間力量的,必須是專業的人才。而明星在潮流文化中,扮演的更多應該是帶貨、上身這樣的角色。術業有專攻嘛。後來已經證明了我的結論是對的。現在除了陳冠希和余文樂,其它品牌因為各種原因已經失去了原來的熱度。
這個事情其實不難理解,就像明星開餐廳,一開一個倒,一開一個倒。因為他們很多人想的並不是要把餐飲做好,做精,他們只是想吸引粉絲過來消費。畢竟隨便一弄就許多人來,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去認真做?但是粉絲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為偶像充值一次可以,再充就成傻子了。所以許多明星的餐廳比快餐店還快,一次性的。當然也有真正沉下心,把餐廳當做事業來做的,比如任泉。潮流界也有認真做品牌的明星,除了陳冠希和余文樂,還有葛民輝、李燦森、李晨、張震岳。